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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如何办理居住证?我要办居住证小产权房能办吗?

157****4590 | 2019-07-25 07:19:46

已有3个回答

  • 147****2991

    小产权房能办居住证。
    公证的基础是要合法,所谓小产权是国家不认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公证处当然不能做这种公证;但可赠与或。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上并没有“小产权房”、“乡产权房”的提法,更没有对其下过定义。以往所说的“小产权”主要针对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房,在国有单位里,土地是无偿划拨的,土地由国有单位全体职工共同使用。职工购买这种条件下建设的住房,房屋由职工个人所有,但无法获得个人土地使用权证,这就是小产权。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更多关于小产权房**新政策的内容,下面介绍: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我国《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加上其产权不完整,购买小产权房很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

    查看全文↓ 2019-07-25 07:20:00
  • 142****1118

      小产权无法过户。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查看全文↓ 2019-07-25 07:19:56
  • 136****3574

    (点击回顾>>>居住证办理指南)

    其中很多朋友咨询了柯南君很多特殊情况,

    今天柯南君再次为大家解答!

    特殊情况办理居住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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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郑州某派出所贴出的信息)





    查看全文↓ 2019-07-25 07:19:52

相关问题

  • 小产权房子一般不能办理居住证。一、小产权房(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3)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不受法律保护。二、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小产权房无法出示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所以无法办理居住证。

    全部4个回答>
  • 小产权房不合法,不能作为有效住所的证明。<

    全部4个回答>
  • 租房也可以办工作居住证,为啥要看房产证?

    全部5个回答>
  • 办理居住证,若是自有的小产权房,只要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加上在公安机关登记6个月就可以办理。  参考法条:《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全部3个回答>
  • 不需要。《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