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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办理房产证?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34****4827 | 2019-07-26 07:27:24

已有3个回答

  • 141****2765

      夫妻要离婚,房产证正在办理,可以有夫妻俩自行协议住房归属,然后把住房分割细则写入离婚协议,等以后房产证办理完毕,再有双方一起凭离婚协议办理住房的析产过户。如那时候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当事人可以凭离婚协议依法起诉维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查看全文↓ 2019-07-26 07:27:40
  • 146****9311

    一、婚后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买房

    1. 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但是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2. 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它实际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二、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出资买房

    1. 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 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 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财产,有抚养方暂时管理,离婚时无权分割。

    三、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1.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①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儿女名下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②房子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的,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则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3. 双方父母出资:①房子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②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9-07-26 07:27:36
  • 142****2673


    许多市民对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都有疑惑,婚后房产怎么分配,如果一方不履行承诺该怎么办?今天,律师来给大家解答。





    何女士问:



    我和丈夫正在协商离婚事宜,因为还没办理房产证,购房合同又是丈夫的名字,丈夫说离婚后房子归我所有,但我怕离婚后拿不到房子。丈夫承诺说给我现金10万元,打算分两次给,第一次是离婚时,第二次是离婚后一年,我担心第二次的现金拿不到。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刘翠连律师解答:

    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第一、男女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写在离婚协议书上面,如登记离婚后对方不履行义务,可起诉要求其履行。



    第二、男女双方可诉讼离婚,如双方不存在争议的话,可以进行诉前调解离婚,让法院出具调解书,如对方不履行相应的调解书义务的,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9-07-26 07:27:31

相关问题

  • 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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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结婚前由男方个人出资购买房产,将视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2、 婚前男方出资买房支付**款,房屋登记在男方自己名下,此时房产仍旧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3、 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男方明确表示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对该房屋一般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 婚前一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5、 婚前购房双方都出资,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如果离婚时男方否认买房时女方出资,女方也没有证据证明出过钱,且无法证明出资款不是赠与男方,这种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温馨提示:如果婚前买房双方共同出资的话,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候,出资双方应在产权证上载明权利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婚前财产各自所有,但房屋权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情况确定权利人的,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双方出资但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姓名,则已经出资但未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将会在房屋的处分、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一旦双方反目对簿公堂,在分割财产时权利就可能得不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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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法院不会给分割的。离婚后,什么时候取得了房产证,什么时候再分割。《**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3个回答>
  •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若是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归所有权人所有。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婚姻法中关于增值的计算列举了现今多数法院计算的方式,在明确**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和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举个例子,共同还贷20万,**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