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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有哪些作用呢?有什么建议呢?

135****4632 | 2019-08-01 13:20:40

已有3个回答

  • 136****9597

    自住型商品房全称为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简称自住房,是2013年出现的北京独有的一类针对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品种,其套型建筑面积以90㎡以下为主,**大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140㎡,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
    1.什么人能够买自住型商品房?
    根据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定,按照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在北京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且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2017年2月28日,北京市住建委透露将对自住型商品房的销售政策进行调整,只针对无房家庭进行销售。这一方面反映了自住型商品房是针对**迫切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刚需自住无房家庭,另一方面,从近年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人数和销售情况看,优先组已经完全可以覆盖全部的房源,非优先家庭实际上即使申请也没有选房机会。
    2.什么人能够优先购买自住型商品房?
    以下两类家庭同等优先,不区分先后顺序。
    (1)北京户籍无房家庭,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不包括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无房家庭及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无房家庭)
    (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查看全文↓ 2019-08-01 13:21:09
  • 141****7367

    符合北京市购房资格即可申请,和婚否的关系不大。离婚后个人即视为一个申请家庭。

    查看全文↓ 2019-08-01 13:21:01
  • 158****2215

    从自住房到共有产权住房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面向‘新北京人’的分配比例不少于30%;严格申请条件,单身低于30岁、家庭有过买卖住房记录的均不得申请;规范退出机制,明确了回购、转让等情形。

    查看全文↓ 2019-08-01 13:20:57

相关问题

  • 北京市的共有产权住房主要还是冲着房地产市场里的“刚需”。与此前的自住型商品房类似,共有产权住房也主要是满足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换句话说,如果购房人手上的买房款不够买普通商品房,又不具备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就可以考虑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因为,这种房子的价格会明显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普通商品房。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这也就意味着,购房人和政府各有各的产权份额,但并未统一定死不同项目的份额比例。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未来,坐在一起签合同的也将是三方。夫妻双方共同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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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自住房到共有产权住房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面向‘新北京人’的分配比例不少于30%;严格申请条件,单身低于30岁、家庭有过买卖住房记录的均不得申请;规范退出机制,明确了回购、转让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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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前开发商会公布房屋套数、户型、价格等信息,供购房人选择;2、购房家庭可选择向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3、开发商将推申请购房家庭的资格审核,按照本市住房购房相关规定执行;4、审核通过后,开发商公开摇号,确定购买自合和选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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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住型商品房是很多家庭的买房首选,然而能够中签的家庭并不多,很多家庭在申请的时候并没有做详细的准备,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一下申请自住型商品房所需的条件和资料,希望能够对有意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的朋友有所帮助。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首先,无论是京籍家庭还是外地人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首先要经过政府的购房资格审核。北京户籍家庭需要符合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条件;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单身人士购买的要年满25周岁。就是说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相关部门在筛选申购家庭时在同样满足以上条件的,会多重考虑增加不同权重,如家庭人口数量,家庭经济收入水平,还贷能力等维度以缩小中签家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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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10〕4号)印发后,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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