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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赠送面积 收房时如何计算?买房时说有赠送面积,收房时好像没有,怎么办

154****8926 | 2019-08-06 21:40:54

已有4个回答

  • 156****3040

    不算违约吧 除非当时你有录音 一般以合同为准

    查看全文↓ 2019-08-06 21:41:10
  • 153****7896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建筑面积细分为:
    套内使用面积
      是指一套住房内各使用空间的净面积,又称为地毯面积。这部分面积**为直观,购房者用简单的测量工具就可以算出,它包括卧室、起居室、厨房、餐厅、过厅、过道、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含吊柜)、户内楼梯等使用空间的面积之和。
      ●套内墙体面积
      是指一套住房内各使用空间周围墙体的面积,由共用墙和非共用墙两部分组成,也被称为结构面积。共用墙指商品房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它所占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公用墙指本套居室内自有的分隔各使用空间的墙体,它所占的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可以看出,套内墙体面积应包括两部分。
      ●阳台建筑面积
      是指一套住房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封闭阳台按全部面积计算,没有封闭的阳台按面积的一半计算。
    公摊面积
      又称公用建筑面积或共有建筑面积,是指各房屋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这部分面积由于不能直观地看到,因此容易成为购房纠纷中的焦点所在.

    查看全文↓ 2019-08-06 21:41:07
  • 136****8099


    通常而言,购房者在买房时,入户花园、阳台、露台、阁楼、挑高设计的加隔层、飘窗等都算赠送面积,只是有的是赠送,有的则属于半赠送。具体来说,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顶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阁楼、地下室、飘窗不满2.1米不算面积

    查看全文↓ 2019-08-06 21:41:04
  • 131****9631


    相信大多数的人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都想获得更多的优惠,不管是价格上的优惠还是面积上的优惠,只要争取到了,购房者才会觉得是自己赚到了,现在很多开发商都有买房赠送面积的优惠,吸引了不少购房者,有人说赠送面积都是噱头,小编来教您如何分辨赠送面积的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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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的赠送面积有哪些?





    赠送面积”是指开发商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可利用但又不计算或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多是阳台、飘窗、露台、阁楼、地下室等。对此,不少购房者认为自己是赚到了,殊不知,这些“赠送面积”,有的本是购房者应得的,有的是开发商擅自改规划违建的面积,在所有权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甚至还可能没法办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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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分辨赠送面积的真假?





    1、飘窗

    飘窗一般都是设置在卧室内的,很多女性朋友就特别喜欢飘窗,卧室内邮票床的话,还能装饰出另一番风味。赠送飘窗这部分面积也是开发商的一大卖点,但购房者要注意了,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2、阳台

    阳台是建筑物的室内延伸,比较常见的有悬挑式、嵌入式、转角式三种。但是,在赠送阳台的规则里,全封闭与未全封闭差别很大,全封闭按照全部面积计算,而半封闭按照一半的面积计算。



    3、露台

    一般露台这部分面积都不小,并且都处于房间户型之外,所以按照新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4、阁楼

    阁楼用于居住的话,其实体验感并不是很好,阁楼一般位于顶楼,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可以将阁楼设计为储藏室,面积比较大。阁楼只有等于或者高于2.2米的才计入建筑面积,部分售楼员所说的低于2.2米的阁楼本来就不计入建筑面积。

    查看全文↓ 2019-08-06 21:41:00

相关问题

  • 1、飘窗:开发商**常“送”的面积便是在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有的甚至还有可能是假的飘窗,而业主装修时可以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在**新出版的《规范》中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该要按照板面积进行计算。如果说楼层的盘层高在2.9米左右,净高为2.7米左右,这样飘窗必须要离地面至少0.6米,不然就应该按照半面积进行计算。2、露台:一般的露台都是房间的外面的,所以说是不应该甲酸到建筑面积中去的。关于露台的权属问题,大家在购买之前就应该有所了解的。如果露台是在房屋的公共区域,那么其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住户不能单独使用;如果露台处在一个与自己房屋相连的独立空间,而且其他业主无法进入的话,那么开发商可以将露台的使用权指定给唯一业主。所以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弄清楚露台的所有权。3、地下室:高层、小高层和多层建筑的地下室一般都是作为车库的,而车库是和住宅分开计算产权的,但是通常来说别墅的地下室应该不会计入到总的建筑面积中,而是属于赠送空间,给购买住宅产权的业主单独使用。4、挑高复式户型:挑高复式户型与复式楼的是两个概念,挑高复式户型主要是指每户住宅在较高的楼层中后建一个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通常相比于正常跃层式住宅又要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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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越来越多的楼盘项目在向购房者介绍房源户型的时候,都会以赠送面积增加自身“卖点”。不难判断,在面临高房价的前提下,这样的赠送优惠还是很有吸引力的。然而赠送面积并没有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潜在的这些问题你一定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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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赠送面积是开发商“打擦边球”的做法,赠送的面积也不会写进购房合同,但是某些楼盘推出的甚至高达100%的赠送面积,难保不让人不心动。2.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新规》)开始实施,飘窗、阳台、地下室等“偷面积”举措行不通了,“赠送面积”将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这引起了市民的热议。据了解,东莞目前暂没出台本地的相应的执行细则。3. “赠送面积”成为吸引购房者的利器,不少楼盘屡试不鲜。在走访中,笔者发现大部分楼盘仍可“送面积”,尤其是Loft户型和大户型。当笔者提及新规时,楼盘销售人员则表示“目前楼盘已经通过审批,还可以赠送面积,还没通过审批的楼盘就没有这个优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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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算违约吧 除非当时你有录音 一般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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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而言,购房者在买房时,入户花园、阳台、露台、阁楼、挑高设计的加隔层、飘窗等都算赠送面积,只是有的是赠送,有的则属于半赠送。具体来说,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顶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阁楼、地下室、飘窗不满2.1米不算面积,凸窗不落地的不算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以上这些是有法律规定的,也就是说,这些本来就是完全或者部分属于购房者的,只不过在开发商口中变成了开发商对购房者的赠与。然而,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实施,其中许多规定压缩了楼盘设计中赠送面积的空间,包括大飘窗不再赠送,而是要算一半的面积;凹阳台算全面积、凸阳台算一半面积;地下室、夹层结构层高大于2.2米算全面积,小于2.2米算一半面积。  另外还有一部分赠送面积则是在违规基础上的赠送,比如有的是钻了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孔子,减少套内面积,这样开发商既可以少缴税费,还可以把面积赠给购房者;有的对部分特定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上是业主共有的;还有的赠送面积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法搭建的。  但是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新《规范》)的实施,旧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也随之废止。未来开发商可以“赠送的面积”也越来越小了。  赠送面积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阳台、入户花园不再是免费午餐。旧规曾规定凡房屋结构范围内标注阳台、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建筑空间,均按阳台计算建筑面积,即按投影面积计算二分之一面积。而新规规定,凸阳台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二分之一面积,凹阳台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这就意味着,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将全部计算入建筑面积,买房送一半阳台的优惠不在有。  注意事项二:大飘窗不再赠送,要算一半面积。旧规曾规定只要“建筑飘窗突出外墙结构边线不大于0.6米、高度(含上下结构厚度)小于2.2米且窗台面抬高0.3米以上的”就可以不计算建筑面积。新规规定,凸(飘)窗净高大于2.1米、窗台与室内楼地高差不大于0.45米的,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计算二分之一面积。这就意味着那些以前不纳入建筑面积计算的飘窗,以后都要算一半面积了。  注意事项三:地下室不再免费送。新规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2.2米的计算全面积,≤2.2米的计算二分之一面积。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注意事项四:夹层面积更明确。热推的“中空复式”户型有了更严格的规范,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大于等于2.2米的计算全面积,小于等于2.2米的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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