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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135****9413 | 2019-08-08 00:54:09

已有4个回答

  • 142****0514

    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4)以上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地方有所改变,不过都是差不多的流程。

    查看全文↓ 2019-08-08 00:55:07
  • 152****4480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婚姻的证明,配偶的身份证的原件;代他人来提取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委托人以及被委托的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并根据实际情形来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6、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7、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12、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仅限一套住房)。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查看全文↓ 2019-08-08 00:55:00
  • 144****1035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三、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
    1、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有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预留印鉴。

    查看全文↓ 2019-08-08 00:54:53
  • 155****6975

    需准备: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权属普遍,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缴纳凭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当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房屋,应当提供户籍簿和复印件;在工作所在地购买房屋,应当提供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和营业执照;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业务。

    查看全文↓ 2019-08-08 00:54:42

相关问题

  •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五、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职工购买二手房且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过户后的产权证(期限在产权证办理出后 个月内)。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5、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七、职工购买二手房且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原件。 3、中介所的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八、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3、已填好和签章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抵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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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3、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供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据,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未婚的,还须提供未婚证明。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或提供离休、退休证(提取时,如居民身份证显示男已满60周岁、女干部已满55周岁、女职工已满50周岁的,可免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6、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8、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失业证以及经职工所在居(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9、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签有定居内容的护照(或居留证)以及经公安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10、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提供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11、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公安部门户口准迁证明或已注明迁出(迁入)户口的户口簿。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包括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或已经死亡注销的户口簿等)和证明提取人系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公证书、判决书等)。13、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提供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证。一、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三、定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四、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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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2、身份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3、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这一项是针对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没房,而是租房的话,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的复印件。4、离、退休证明。这一条是对于已经离休或者退休的人来说的,这类人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公司开具的离、退休证明的。5、带相关低保证明办理,这一条是对于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来说的,但是重要的还是得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等一系列复印件去办理。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这份资料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取。

  • 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就是审批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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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外地工作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离职离开本地,由原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全额提取。离职销户提取对提取时间没有限制。  如果是外地户口的,持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居住证)、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如果办理离职销户提取时,暂住证已过期的话,可以提供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不能用暂住证代替。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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