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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用地土地证办理程序有什么?

157****7923 | 2019-08-22 23:27:54

已有3个回答

  • 156****0438

    划拨是无偿的并且没有使用期限,符合一定法律规定才能划拨土地,如政府机关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都是划拨性质。而出让是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根据用途不同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居住用地的使用**长使用年限是70年,但物权法又规定了居住用地自动续期
    1,如果土地证的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的话,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在过户之前必须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按照目前的规定,土地出让金是由卖方交纳的。 2,土地证改为划拨证的所有税费如下: 契税,一般在房价的2%,高的4%。 印花税,0.5%。 超过两年的交纳营业税,5.55%。 个调税,增值部分的20%(一般为五年内的)。 其它工本费等500元左右,如要公证,还有公证费等,每件一般为300元。 3,应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书(营业执照);
     (二)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
      (四)房屋产权证及产籍平面图;
      (五)拟转让土地的面积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
      (六)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查看全文↓ 2019-08-22 23:28:40
  • 146****0363

    政府划拨的土地能办理土地证。
    土地证相关: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
    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

    查看全文↓ 2019-08-22 23:28:33
  • 133****96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查看全文↓ 2019-08-22 23:28:29

相关问题

  • 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等相关的法律问题。   首先,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必然环节。根据1988年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1991年颁布)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由上级管理部门根据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核实、注册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一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证书 。因此,可以进一步明确负责接受和审查土地使用权人登记申请的机关是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主管部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机关是负责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一)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二)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三)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对于购房人来说没有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屋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因此,购房人买房后,只能拿到《房屋所有权证》,而不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意味着消费者已经依据国家规定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占有、收益、处分及他项权利(抵押权等)。所以开发商不可能向您提供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也谈不上什么对您权益的侵犯,谈不上退还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第三,开发商没有《土地使用证》消费者却有《房屋所有权证》是咋回事?曾经有一些项目,开发商没有办理过《土地使用证》,但却给消费者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所有这类项目在开发程序上都有缺陷,其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类项目的开发商提供的所谓的《房屋所有权证》也未必是真的。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非法项目,还是应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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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划拨土地是指开发商在当初获得土地的时候是无偿获取的,没有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根据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房40年,综合用房50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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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如果进行转让,那么必须要办理出让手续,否则是不能进行转让的,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后,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来进行计算。划拨土地进行转让时需要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包括以下6个部分: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其中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3、房屋权属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6、其他必备的材料。综上所述,划拨土地在交易的过程中,手续是比较复杂的,如果划拨土地上所形成的房屋产权需要转让,同样需要经过由划拨土地使用权到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一手续的转换,如果没有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也是不能进行转让的,并且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按照苏州这里的是可以的,不知道你们如何?因为这都是当地政府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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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中,购房者要重视土地证的分割与更名问题 ,不然办不了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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