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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东不肯请中介,为什么?二手房买卖,认识房东可以绕开中介吗

148****1946 | 2019-08-23 07:29:57

已有3个回答

  • 154****1038

    当然可以啊,但你和房东要有充足的时间,办理各种手续,很是麻烦……一旦房子有问题你还会有不必要的麻烦。到时后悔也晚了何必为了省中介费自找麻烦呢,就算**后成功过户,一算也没省下几个钱。

    查看全文↓ 2019-08-23 07:30:26
  • 132****0864

    1、前期准备:准备一张神州行不记名的太空卡,用此卡联系中介,用完后扔掉,减少日后中介的骚扰。
    2、用太空卡打电话联系中介看房。千万不要暴露真实姓名,姓刘,您就说姓孙。如果找LJ中介,你可以姓连。。。加以区分中介。
    3、看房:多带一人去,提前到,让多带的人在周围或开两车去,多带的人在自己车内不露面。等你和中介看完房后,由多带的人去索取业主电话。
    4、看完房,签看房单,一定要写给人家留的那个假名,这样就是出了事,中介拿着这些也无法告你的。联系方式、签署人姓名,都与你无关。看房单就是一个不平等条约,上面有很多对你不利的条款。
    注:看房过程中,中介可能会利用手机对全程录音,录音在法庭上目前不能成为证据。所以,你只要做到太空卡和假名,既无后顾之忧。
    如多带的人无法取得业主联系方式,可去小区物业查一下,一般的话一条烟的事儿。老小区的话可去居委会查,比较简单。
    5、然后,私下约见房主,核实房主的房本等相关物品,双方签署购房协议等,过户。如嫌麻烦可委托中介办理,3000块。但千万不要找看房的那家中介,他 们的信息是共享的。
    注:交易过程中,需要让房主继续和中介保持联系,告诉他们房子还在卖,以免中介察觉,从中作梗。房主即使和中介签署了代理协议,只要你在看房单上留的是假名,中介拿你和房东也没招儿。尽量低调,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6、皆大欢喜,房主开心,买房的开心。

    查看全文↓ 2019-08-23 07:30:20
  • 155****9559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这是对强制迁出房屋的相关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种强制迁出房屋的执行,有些被执行人并不配合。那么,就要寻找到相关的惩戒措施和相关的法律依据。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二、拘传



    《民诉法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被拘传人进行调查询问,调查询问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法可能采取拘留措施的,调查询问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7条规定,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第98条规定,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



    三、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院长认为拘留不当的,应当解除拘留。



    四、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查看全文↓ 2019-08-23 07: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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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前期准备:准备一张神州行不记名的太空卡,用此卡联系中介,用完后扔掉,减少日后中介的骚扰。2、用太空卡打电话联系中介看房。千万不要暴露真实姓名,姓刘,您就说姓孙。如果找LJ中介,你可以姓连。。。加以区分中介。3、看房:多带一人去,提前到,让多带的人在周围或开两车去,多带的人在自己车内不露面。等你和中介看完房后,由多带的人去索取业主电话。4、看完房,签看房单,一定要写给人家留的那个假名,这样就是出了事,中介拿着这些也无法告你的。联系方式、签署人姓名,都与你无关。看房单就是一个不平等条约,上面有很多对你不利的条款。注:看房过程中,中介可能会利用手机对全程录音,录音在法庭上目前不能成为证据。所以,你只要做到太空卡和假名,既无后顾之忧。如多带的人无法取得业主联系方式,可去小区物业查一下,一般的话一条烟的事儿。老小区的话可去居委会查,比较简单。5、然后,私下约见房主,核实房主的房本等相关物品,双方签署购房协议等,过户。如嫌麻烦可委托中介办理,3000块。但千万不要找看房的那家中介,他 们的信息是共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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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是可以的,可以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2、对于二手房私下买卖,由于不存在中介作为第三方的担保,缺乏法律保护,买方极有必要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查询房屋登记信息,房屋产权项目内容比较复杂,存在的风险也比较大。3、比如:房屋是否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是否处于出租状态;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或被依法查封;房屋产权是否明晰(如房屋为共有人共有)等等。4、有些房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买家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房屋交易,一旦房款全部交付卖方,则这些所有费用很可能**终将由买家全部承担。5、可见,若选择二手房私下交易,不仅交易手续比较繁琐,有时还要面临中介追讨中介费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在过户过程中,存在诸多资金不可控风险因素!如今二手房动辄都在几百万以上,没有第三方的担保,建议您**好还是找家中介更有保障。花小钱,保大钱,是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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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交易不是一次性交易,这中间会涉及到很多复杂性的问题,比如双方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很多人连基本的合同格式都不知道写。还有过户是件非常麻烦的事,二手房的房东需要自己准备好材料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过户,但很多人对过户手续的办理过程一窍不通,有些房东去办理过户的时候用了一个月的时间都没办理好,**后还是选择了找中介代理过户第二天就办理好了。另外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有涉及到贷款的,如果买房人需要贷款的则交易时间就需要几个月才能完成。而且交易的过程中,如买房人要求降低房价时,这期间可能会出现一方违约,不想卖了或者不想买了,以各种理由不配合更名过户买卖很难完成,而中介的作用就可以发挥出来了。在中介签订的买卖合同中买方是需要先交定金的,如果这时交易有变动,那么出现违约的那一方是会扣除违约金的,所以说任何事物的诞生都有它的必然性,找中介能保障房东的利益,避免自己遇到黑心卖家,在交易过程中出了任何问题都可以找中介负责,房东也能省去很多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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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是可以的,可以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2、对于二手房私下买卖,由于不存在中介作为第三方的担保,缺乏法律保护,买方极有必要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查询房屋登记信息,房屋产权项目内容比较复杂,存在的风险也比较大。3、比如:房屋是否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是否处于出租状态;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或被依法查封;房屋产权是否明晰(如房屋为共有人共有)等等。4、有些房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买家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房屋交易,一旦房款全部交付卖方,则这些所有费用很可能**终将由买家全部承担。5、可见,若选择二手房私下交易,不仅交易手续比较繁琐,有时还要面临中介追讨中介费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在过户过程中,存在诸多资金不可控风险因素!如今二手房动辄都在几百万以上,没有第三方的担保,建议您**好还是找家中介更有保障。花小钱,保大钱,是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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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楼市近期销售火爆,然而,有市民报料称,房屋中介“宰人”毫不手软,行内至少有五大潜规则。潜规则一:中介“扣房”多赚数倍从事房产中介十多年的陈小姐**近向羊城晚报记者称,现在一些中介公司都在“扣房”。通俗讲,就是与卖方达成一个合理的低价将房源买下,然后再通过高价卖出,中介公司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陈上姐告诉记者,中介公司在“扣房”时是以卖方“委托转让”的方式进行的。“中介公司与卖家会进行一个委托公证,这一过程的成本非常低。当委托成功后,房产便由中介公司委托销售了”。潜规则二:用虚假信息拉拢顾客“中介发布一些比较受欢迎的房源信息,但你去看房时才发现,这些房子要么已被卖掉,要么就是货不对板,价格也贵出数万元。” 一中介公司的田小姐表示,同一个房源一般会放出一个比市场价低的价格,另一个则和市场价持平,如果消费者根据放出的低价来咨询,中介一般都会称该房已卖或被订,然后趁机推荐新的房源。潜规则三:做低房价帮忙逃税上述田小姐透露,中介常用的手法之一,就是把房子“打包卖”。例如,给卖主挂出“实收价”,将来销售后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家出,房主因而心存感念。同样,为了吸引买家,中介通常会把房价故意做低,让买家少交一些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买家就会乐意买下该房。不过,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出,买家不仅要补齐各种税费,还要面临高额罚款。shangesh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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