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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利用公摊面积才好?谁知道呢?

131****4904 | 2019-09-05 15:59:15

已有3个回答

  • 139****6188

    知道部分地区有规定,商品房公摊面积计算出来,卖房时不纳入卖房面积,只卖套内面积,以后按公摊面积立项收取管理费。

    查看全文↓ 2019-09-05 15:59:33
  • 134****1738

    所有各层的外墙(外墙从中线分,靠外的部分及保温),电梯、楼梯、走廊等公共空间(与住宅相邻的墙,从中线分,靠近住宅的部分算套内面积,靠近公共空间的一半算公摊),一层大堂,楼顶的电梯机房等,参与本楼的公摊。同时消防水箱等为整个园区服务的公共面积,参与整个园区的公摊。

    查看全文↓ 2019-09-05 15:59:30
  • 153****0295

    公摊面积主要包括:一是电梯间、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二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但是,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终需要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后的剩余面积,可以摊入购房价款中。此外,其他公共建筑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公摊面积,其成本也不计入购房价格中。
    另外还有,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不计算建筑面积;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计算。层高均应在2.20米以上;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的,层高不足2.20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查看全文↓ 2019-09-05 15:59:25

相关问题

  • 之前就有纠结过这个问题呢,后来有个设计师朋友帮忙解决了呢!现在把方法教给!公摊面积=套内面积X(1+公摊系数)公摊系数=总公摊面积/总套内面积的94.13平方的房子室内面积是79.28平方那么公摊面积也就是14.85公摊系数应该在18.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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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销售面积一般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组成。所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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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的销售人员拿其现在的销售提成,而对于现在兼负责招商提成可以分为两部分,如果现在招商已经的完成的,可以给其全部招商提成,而如果现在的招商只进行了一部分,还需要后来专门的招商人员来共同完成得,提成可以销售和招商各占50%,等该招商彻底完成发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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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和套内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房屋的建筑面积。一套住房如果公摊面积较小,相对来说房屋的得房率就较高。而如果公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一般来说高层住房的公摊面积要大于多层住房,目前杭州的高层一般分摊面积在25%-30%,而多层的分摊面积一般在20%左右。不过具体每一套房子的情况都不一样。也就是说,公摊面积是客观存在的,而公摊面积的大小,是根据每一套房子的具体使用和配套情况来定的,没有一个具体规定的范围。目前我国尚无法律对公摊面积加以约束,只有建设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的原则性规定。现在政策主要是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 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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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摊面积,建筑内的楼电梯间、消防通道、为本楼服务的配电房、水泵房等附属设施用房、外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这些全部计算为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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