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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什么时间办按揭?限价房可否申请贷款

146****6022 | 2019-09-06 05:47:18

已有4个回答

  • 135****2000

    可以抵押,但限价房要5年后才可以办理抵押业务。
    北京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规定:已购限价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转让所购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限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查看全文↓ 2019-09-06 05:47:37
  • 138****2261

    限价房交了**,贷款没批下来,可以进行退款,办理退房的几种情况: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四种情况可以退房:
      一是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
      二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三是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四是商品房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
      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如何退房
      当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
      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涛与刘桂林(刘桂林博客,刘桂林新闻,刘桂林说吧)律师认为,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

    查看全文↓ 2019-09-06 05:47:33
  • 147****3294

    符合条件也是可以申请贷款的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9-09-06 05:47:29
  • 141****0418

    6月24日,临安发布发布了《权威解答!临安2017年限价期房购房政策问答》的微信以后,引起了广大拆迁户的关注。



    我区2017年限价期房选房序号即将电脑摇号,限价期房需求情况怎样?如何销售?摇号购房步骤是怎样的?楼盘开盘后报名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近日,临安区住建局发布了2017年城改限价期房购房政策解读(二),一起来看看↓↓





    ▲保通驾校西侧地块





    ▲质监站南侧地块



    2017年城改限价期房购房政策解读(二)



    1.我区的限价期房是什么?

    我区的限价期房是在2017年市售商品房源不足的情况下,为保证被补偿人(被征收人)货币化补偿安置后买得到房子,从而出台的保障性商品房购买政策,是政府在被补偿房屋一次性货币化补偿结束后给予的额外购房指标,以套为单位,并不是安置房。



    在街道与集体土地上房屋被补偿人签订的《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第三条货币化安置中明确:“协议签订生效且乙方(拆迁户)配合办理发放手续后30日内,甲方(补偿人街道)向乙方支付补偿款……。甲方对乙方的安置义务完毕,不再向乙方提供安置房”。



    在街道与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第三条补偿项目及金额中明确:“协议签订生效且乙方(拆迁户)配合办理发放手续后30日内,甲方(征收实施单位街道)向乙方支付除签约是已发放的一口价奖励以外的全部其余补偿款……。甲方支付上述补偿款后对乙方的安置义务完毕”。



    2.2017年限价期房需求情况怎样?

    答:2017年主城区(包括锦城、锦北、锦南、玲珑)拆迁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共4325户,限价房需求量为6934套,政府实际推出限价期房7215套。



    3.摇号购房步骤是怎样的?

    答:①区城改办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②购房户等街道通知后到相应街道指挥部领取准购证;③政府计划分三个批次推出限价期房楼盘,一个一个开盘,会推出楼书,公布一房一价;④购房户网上报名后,区城改办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准购证号顺序,确定并公布正选号和备选号,其中正选号数量按照与推出房源套数1:1确定,备选号数量按照正选号数量的20%确定;⑤根据通知时间按照报名公布结果依次购房,可选择放弃,放弃的人在下一个楼盘依然可以按照准购证号选房。选好后,签订选房确认书,缴纳5万元保证金,3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缴纳房款。



    着重说明:所有房源均可以办理按揭贷款。若签订选房确认书后放弃房屋的,视为放弃购买限价期房,不再另行给予选房。从签订正式合同起3年后可上市交易,交易时需缴纳30元/平方米的土地出让金。



    4.限价期房何时销售?

    答:我区的限价期房属于保障性商品房,除购买对象特定以外,同样遵循商品房销售规则,达到预售条件后可进行预售。



    十个楼盘计划分三个批次推出。2019年下半年推出第一批次,分别为锦南人家二期地块、质监站南侧地块、保通驾校西侧地块;2020年上半年推出第二批次,分别为沙地村地块、锦南人家三期地块、卦畈地块;2020年下半年推出第三批次,分别为锦桥吴越街南侧地块、余村西侧地块(吴越山庄北侧)、余村地块(钱锦花园南侧)、柯家地块。



    5.楼盘开盘后报名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电脑摇号确定选房序号后,安排楼盘预售,具体流程如下:①信息发布。各楼盘满足预售条件后,区城改办通过《今日临安》、微信“临安住建”公众号等方式发布选房通告,告知房源数量、报名登记日期、现场选房日期等信息。②报名登记。选房通告发布后,有意向的购房人应在规定期限登陆“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公证处”网站办理报名登记(网址:www.zjlagzc.com),或者携带相关材料到售楼处协助网上办理。一户有多套指标,所有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共同完成报名登记的,报名登记生效,否则为无效报名。③申购公示。报名登记结束后,按照限价期房供应套数公布申请准购证正选号,以正选号数20%作为备选号。正选号选完有剩余房源的,再通知备选号选房。公示期内,可到售楼处领取楼盘宣传资料。④参加选房。在规定时间、地点,按照报名登记的准购证号顺序选房、选完为止,选房时按每套5万元收取定金,同时签订选房确认书。报名后未选定房屋的,准购证继续有效。⑤签订合同。应在选房后90天内签订购房合同,并缴清相关款项。逾期的,所选房源不予保留,定金不予退还。

    查看全文↓ 2019-09-06 05:47:25

相关问题

  •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手续与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一样。另外,目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部门对其贷款担保费给予50%的补贴。 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在交纳契税满5年后即可上市转让。交易税费与普通商品房交易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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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行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2、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含)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3、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4、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5、抵押物为商品房的,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6、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具体您的房子是否符合条件,需要您申请贷款时与经办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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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类人可提出申购第三批次限价房:1、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的无房家庭。2、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72平方米以下,愿意由政府计价回购其原住房的家庭。3、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年满3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4、夫妻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工作,两人在成都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家庭限价格房比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要宽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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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包含所有共有人及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你要写上你的名字,用公积金贷款,你就必须是借款人,你的父母是共同还款人。这种情况下,算作是二套房。目前,公积金并没有因为二套房就提高利率,仅仅是提高了**而已。如果你们能承担足够的**(基本上,需要五成,不知道你们在哪里,但是各个城市现在意见都比较统一),那就用公积金贷款好了。**省钱的方式。注意两点:你有公积金而父母没有,要用公积金贷款就必须你是借款人,购房合同上,也是以你为首。那么这样,是否还有资格购买限价房?假设必须写你父母的名字,你作为共同还款人。是不能用你的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存在隐患:以后你买房子,就是第二套了。。。。考虑清楚先。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父母名下有房,再用你的公积金贷款。如果要写父母的名字就算二套,但是公积金二套房利率不变,不用太担心,无非就是多给点**款而已。

    全部4个回答>
  •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7〕2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区县、街道(乡镇)审核工作中反映的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请家庭住房指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按申请家庭成员住房使用面积之和除以申请家庭人口计算。二、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申请家庭成员京外住房不计入住房面积核定范围,自有产权住房核定房产净值,申请家庭需出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关于京外住房净值的评估报告。三、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住房的净值,由审核部门按市地税部门发布的同地段北京市已购公房再上市**低计税基准价格确定(附件1,如有变动,请登陆查阅),或由审核部门依据申请家庭委托有资质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四、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汽车净值可参考汽车市场发布的二手车辆成交价格或通过汽车重置价格及使用年限折旧确定(附件2,如有变动,请登陆查阅),或由申请家庭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五、申请家庭成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的各种一次性补偿金、安置费以及离(退)休后一次性领取住房公积金等一次性费用核定为家庭资产,不计入家庭上年收入。六、申请家庭成员的父母户口在京外、父母一方年龄在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且无其他子女,可随在京子女共同申请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时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子女已故证明。七、申请家庭成员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所赠住房核定为家庭住房面积。将自有住房出售,所售出住房不核定为家庭住房面积,售房款核定为家庭资产。八、申请人曾离婚如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九、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三年内迁移户口(不含从集体户口迁出)的,应提供户口迁出地住房情况证明。十、申请家庭按市场价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承租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家庭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借用情况证明,由街道(乡镇)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方式对其住房进行核定。十一、调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初审和复审公示期限,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初审公示和复审公示期限各为5天;廉租住房初审公示期限为10天,复审公示期限为5天。十二、申请家庭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提出由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协助调查。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协助调查函》(附件3)和《申请家庭初审公示》后,通过快递方式送到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实际居住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协助调查函》10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调查和实际居住地公示工作,填写《入户调查表》(附件4),并将调查结果通过公函反馈至受理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十三、已按“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核的家庭,轮候期间原住房已拆迁,经区县建委(房管局)认定,资产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优先配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配租廉租实物住房。原住房已拆迁尚未落实房源的家庭,按“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核的,可优先配售配租。十四、已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购房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停发租房补贴或由家庭按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连续三年通过摇号均未能入选,第四年区县可优先为其配售经济适用住房。十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或解释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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