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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延期怎么赔偿好呢?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54****7049 | 2019-09-06 09:57:29

已有5个回答

  • 149****0376

    不合理也不符合合同约定;
    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查看全文↓ 2019-09-06 09:57:58
  • 147****7953

    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果约定有违约金你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由于此类违约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是违法去证实的,所以只能按银行利息计算。同时未能办理房产证的是可归责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查看全文↓ 2019-09-06 09:57:53
  • 143****1328

    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9-09-06 09:57:47
  • 147****2531

    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的选择如下:
    (一)行使合同解除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以上法律规定的含义有三点:
    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查看全文↓ 2019-09-06 09:57:43
  • 144****0045

    对于开发商来说,延期交房需承担的直接法律后果有两个:一是违约赔偿;二是若延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间,可能导致买方单方解除合同。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也明确了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开发商迟延交房导致购房者具体损失的计算问题,《**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做出了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因此,一般而言租金损失即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买房者可得利益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9-06 09:57:38

相关问题

  •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人可以催促交房。经过催告后三个月仍未交房的,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赔偿损失。《**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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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期交房,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但开发商往往不愿履行违约责任。4月10日某购房者在购房指南留言“高新某楼盘原定于07年12.31交房,结果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推拖到如今也无法交房,**后开发商答应4月5日交房,在收房时发现,开发商末为此幢楼开立大修基金帐户,而是让把大修基金交于他们财务,大家不放心,部分人末收房,交完此费用的收房,拿到钥匙发现房里的地板没有铺,开发商说在10天之内铺,并于5月份收取物业费,大家认为此房不具备收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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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 索要验收合格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房屋外观及尺寸偏差、防水、水电安装等8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检查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    分户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如果不合格,建设单位就不能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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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开发商延期交房都会给赔偿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赔偿。如果不赔偿,你们可以多找些业主一起联合请律师打官司。这种官司很好打,容易胜,所以律师也很乐意接,价钱也不贵,几千元而已,大家分摊点,没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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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个人房产证的查询方法有: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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