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交房时间推迟应怎么赔偿划算呢?应该怎么办呢?

156****0799 | 2019-09-06 13:18:31

已有3个回答

  • 134****7651

    如果你买的是正规的预售商品房,签订了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且这个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了,那你就可以去查阅《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有关于开发商延迟交房,每延迟一天赔偿多少钱的条款

    查看全文↓ 2019-09-06 13:18:48
  • 153****6641

    根据你的描述,你所说的万分之一应该是合同要素中的滞纳金;
    滞纳金应该是按照日来计赔的,正确描述应该是:日万分之一
    那么你应该得到的赔偿是40元/天乘以60天=2400元;
    一般合同中的滞纳金设限在日万分之一~日万分之五均为合理;(甲乙双方对等的日万分之一符合法定程序的滞纳金标准)

    查看全文↓ 2019-09-06 13:18:43
  • 152****6803

    违约金可以参照当地同地段房屋租金标准。至于交付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部分,也可以要求作价赔偿。

    查看全文↓ 2019-09-06 13:18:39

相关问题

  • 商品房竣工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证业主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竣工交付日期延后法律如何判定及违约金如何计算?搜房小编为您普及相关知识。竣工交付日期延后法律如何判定第一,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将竣工交付日期延后。由于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问题,所以,开发商通知交房时业主要留心开发商交付的时间,以确认开发商是否违约。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开发商应当向社会公示工程竣工时间,业主在签订合约时可以对照前述竣工时间计算出开发商在合同中应当交付房屋的时间,如两个时间相差悬殊,则必有一时间为虚假承诺,业主可以在签约前就此向开发商要求加大违约责任的力度。

    全部3个回答>
  • 一、《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全部3个回答>
  • 国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关于延期交房相关违约赔偿的规定,实践中是依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也并且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另一方可以要求降低,一般来说违约及赔偿的总额不应超过实际损失部分的130%。延期交房,每天赔偿万分之0.1这个约定,可能存在问题(每天赔偿万分之0.1应作为违约金不应作为损失赔偿),如果实际损失高于约定赔偿范围的,还是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理由可以是开发商作为格式合同提供方以格式合同的形式免除、降低其应承担的义务。

    全部5个回答>
  • 首先,别被开发商糊弄,交房要同时提供“三证一书一表”,具体我记不清了,不同地方可能房管部门的要求也不同。即不但房子要收拾好,而且有关证书要齐备。 否则拒收房要赔偿。要赔偿的理想做法当然是联合其他业主讨公道了。请仔细研究你们的购房合同中关于延期交房按何标准赔付购房者,注意,如有赔付标准不同,就要联合起来,要求开发商统一按**高的赔付标准赔付大家。具体这样做:1. 积极联系其他业主,可以在搜房上看有无你们楼盘的业主论坛,有无难友发帖。实在没有自己发帖召集难友。2. 商议个日子聚会后集体找开发商讨公道。 祝你们早日讨回公道!

    全部3个回答>
  • 不要随便签署开发商、通知书之类,在没有看到这个文件之前、物业等给你的所谓交接书,要开发商出示达到这个交房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你的说法,开发商这里面肯定有猫腻!现在关键是要看一下你的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千万注意保存证据!对开发商这种一般违约行为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