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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人不续签合同不交房租怎么办才好?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44****0750 | 2019-09-06 13:41:02

已有3个回答

  • 153****4638

    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租赁合同到期,不继续签订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租客不交租金的,可随时要求搬离。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承租人应搬离。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

    查看全文↓ 2019-09-06 13:41:20
  • 153****8481

    可以要他赔偿啊。合同没有续签。只要他付了房租就是租赁关系。可按原合同处理。

    查看全文↓ 2019-09-06 13:41:15
  • 137****8293

    一次性交1年的房租,房主收下就相当于签订一年的租房协议,收条要写清楚。
    不续签合当然不能交房租
    跟新老板协商,提供已交租金的证据。
    **好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不续签是不同意续租吗?不同意续租又凭什么要你交房租?建议具以便作出具体分析。
    如果不签租赁合同在法律上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作为经营用房,并且甲方老板已更换,这样对你很不利,建议
    要求续签合同
    要求续签合同
    新老板不和你续签合同,却要您交房租,视为对原合同的延续,但这样租赁合同的性质就变成了不定期租赁,房东是可以随时要求您腾房的,所以**好还是能协商一下,签定一个书面合同为好

    查看全文↓ 2019-09-06 13:41:10

相关问题

  • 1、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2、目前对承租人**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3、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4、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5、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6、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7、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8、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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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人个人信用良好,被拒不是因为信用的问题。如果是因为信用被拒的话,再申请贷款将有一定的难度;2.如果是因为信用不好被拒的话,**好找小贷公司申请贷款,会比银行容易一些;3.在同一家银行贷款被拒的话,需要等待一段时间;4.如果是因为资料准备不齐全的话,第二次申请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后,通常可以通过贷款;5.具体的还要结合当下的房贷市场、政策等决定。按揭办不下来怎么办?不同情况不同对待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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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付完房款后遇到卖房人拒绝交房怎么办1、起诉卖家如果购房者不是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或者只是约定了中介的撮合义务,没有约定中介必须保证房屋交付,那么如果二手房卖家不交房的话,购房者有权起诉卖家履行合同(即要求其交房),并且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2、起诉卖家和中介如果买家是通过二手房中介购买的房屋,而且在中介合同里约定,中介必须保证二手房房屋能够顺利交房,那么二手房中介就必须承担该责任。在二手房卖家不交房的情况下,买家不仅可以起诉卖家要求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也可以起诉二手房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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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交付时间的认定,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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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我只能说很同情你的遭遇。交房时你没在物业处做好交接,是你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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