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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不肯交房怎么办才好?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46****3097 | 2019-09-06 13:20:08

已有3个回答

  • 157****8119

    商品房交付时间的认定,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

    查看全文↓ 2019-09-06 13:20:25
  • 147****2615

    对于此类纠纷,2003年司法解释规定了购房方催告权和解除合同权。
    从切实维护购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籂笭焚蝗莳豪锋通福坤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可比照房屋价格上涨或实际损失计算)的权利。
    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

    查看全文↓ 2019-09-06 13:20:21
  • 133****3004

     1、 定金种类: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没有规定证约定金)
      2、 定金特征:要式(书面)、要物
      3、 定金数额:≤20%
      4、 定金罚则:违约(根本违约、不完全履行-比例)、拒绝订立、解约
      5、 定金判断: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

    查看全文↓ 2019-09-06 13:20:17

相关问题

  • 1、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2、目前对承租人**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3、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4、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5、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6、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7、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8、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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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我只能说很同情你的遭遇。交房时你没在物业处做好交接,是你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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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不够有两种解决办法:(一)经济状况允许的条件下,不足部分可以现金形式直接交付给开发商作购房首期款。(二)可以向该公积金贷款担保代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所谓组合贷款是指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银行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关于还款的方式,等额本息就是本金利息加起来除以贷款的月份,每个月月供是相等的。等额本金就是递减还款法,就是每个月逐步在减少月供。您可以根据您的收入情况、稳定程度综合考虑后选择,目前大多数人贷款都选择等额本息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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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开发商与买受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付房屋的条件,那么在约定条件不成就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第二、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如开发商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或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瑕疵,买受人也可以拒绝收房,具体包括:  1.未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住宅使用说明书》的;  2.经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3.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在签订合同时如未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实际交付的商品房不样板房不一致的。  另,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且房屋实际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如无以上情况,买受人不得拒绝收房,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房屋无法交付,那么自开放商向买受人送达交付通知书之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供热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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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要一年后交房呀,如果那么久才能交房,那就等交房的时候提前一个月在去办理过户呗,钱交完了证却下不来 不敢保中间有什么差池呀。如果能下证,那就无所谓了,啥时候交都行,毕竟有房产证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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