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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公证吗?谁知道呢?

135****7568 | 2019-09-09 11:00:37

已有4个回答

  • 158****1396

    房产继承遗嘱没有强制需要公证的。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查看全文↓ 2019-09-09 11:07:18
  • 144****39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
    (1)自书遗嘱;
    (2)代书遗嘱;
    (3)录音形式立的遗嘱;
    (4)口头遗嘱;注意事项:(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建议:(1)如果你奶奶还能自己书写的话,那么由你奶奶自己书写一份遗嘱。一定要你奶奶亲笔书写,并记着签名,注明年、月、日。
    (2)由人代笔书写,找两个见证人做见证人。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如果你们不懂,在当地请一个律师帮忙处理。
    (4)建议**好对遗嘱作个公证。公证的办理你可以在到当地的公证处去咨询

    查看全文↓ 2019-09-09 11:07:14
  • 141****8090

    继承房产证过户流程: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查看全文↓ 2019-09-09 11:07:10
  • 145****5503

    在法律上继承,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继承,若没有则开始实施法定继承。公证遗嘱要符合法律规定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以,公证遗嘱发生效力开始继承时是不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的。

    查看全文↓ 2019-09-09 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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