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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需要缴税吗?应该怎么做呢?

139****8787 | 2019-09-10 15: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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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1979


    1、不动产登记费。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79号)一、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二、不动产登记费由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缴纳。 三、不动产登记费按件定额收取。 八、不动产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查看全文↓ 2019-09-10 15:49:51
  • 132****2636

    继承的房产,任何时间再出售,均需要缴纳20%个人所有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二项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继承房产,以继承前原房产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满二年再出售,免征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第四项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3,其他税项,按二手房买卖规定征收:
    (1)契税: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2)土地增值税:税率:5%(无法提供完全票据按金额的5%)。
    (3)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附加税法:城建税:营业税的7%;二手房交易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税:依各地方而定。

    查看全文↓ 2019-09-10 15:49:47
  • 142****1627

    房屋继承者,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则免征契税;否则,予以征收契税。
    一、定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二、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三、税收优惠: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查看全文↓ 2019-09-10 15:49:43

相关问题

  • 2017年继承房产也是要缴一定的税费的;只是缴的不是很多::需要缴的税费有:公证费 评估费 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等。

    全部4个回答>
  •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全部3个回答>
  • 有三种情况:  第一,根据遗嘱优先原则,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指定孙子继承其房产,则房产所有权,可以直接过户到孙子名下。  第二,如果没有遗嘱,且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份额仅限于其父亲或母亲的继承份额。  第三,这种情况是一种传统继承方式,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都已经死亡,按照我国各地的继承习惯,则孙子可以继承老人的房屋。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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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过户的对象只能是有继承关系的亲属,如过世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死者过世后,继承人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并且凭税务局开具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营业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去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办理继承过户时需要准备:天津市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税务局免税单。赠与过户需要准备的手续包括:天津市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房产赠与公证书;税务局免税单。直系亲属间进行赠与过户时符合以下三类情况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但又不属于配偶、子女、父母三类人群的法定继承人,以及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赠与时,可凭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营业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享受相应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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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费的问题,其实更建议你咨询交易中心中所设的税务窗口。我只能根据我的大致了解回复你。1、契税据说是不用交的。2、继承的房产将来出售,也是参照一般的房屋出售交税,也就是说如果是满五年且唯一一套住房,也是不用多交个人所得税的。3、建议你先出售自己的房屋,再将继承的房产变更登记至你名下。因为出售你自己的房屋时,尚未继承到房产,这就不影响你这套房屋出售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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