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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应该只由孙子继承吗?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43****0412 | 2019-09-11 09:26:06

已有5个回答

  • 153****6954

    孙子在失去父亲或由被继承人(你爷爷)指定继承情况下,可以继承爷爷的房产。目前你父亲健在,且你爷爷没有指定房产由你继承情况下,你不能继承。在房贷中“有我父亲的两万块钱” 要搞清楚当时出钱的时候,你父亲是否与你爷爷共同出资购买了该房产,还是你爷爷向你父亲借了两万贷款购房。
    前者情况下,你爷爷在房产证上只登记了自己的名字显然侵害了你父亲的权益,应予纠正;后者情况下,你父亲没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两万元钱仅为爷爷和你父亲之间的债务。**后,是否履行了赡养义务不是一个很简单能够确定的问题。

    查看全文↓ 2019-09-11 09:26:35
  • 131****3416

    1、如果父亲已经去世,祖父的房子由姑妈和孙子一起继承,孙子是代位继承,继承是的其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父亲尚在世,则由父亲和姑妈一起继承祖父的房产。

    2、《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查看全文↓ 2019-09-11 09:26:31
  • 132****3939

    首先,房子不只是爷爷一个人的财产,爷爷单独立遗嘱,只能是处分他自己所有的那一份,所以,要想将房子都给孙子的话,则必须奶奶也同意将自己的部分也给孙子才行。故,如果采取遗嘱的方式将房子给孙子的话,应当爷爷奶奶共同立遗嘱将房子留给孙子。第二,如果立遗嘱,则需要你的爷爷或者奶奶亲笔书写遗嘱内容为**好,如果你的爷爷奶奶不会写字,则**好找一位他们信得过的人书写遗嘱。同时,在遗嘱上要有与你们家里人无利害关系的两名以上的第三人作为见证人签字捺手印。这样遗嘱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当然,如果你愿意到公证处去进行公证的话,则法律证明力更强。不过需要交纳一定的公证费。第三,如果现在将房屋直接过户给孙子的话,则需要到青岛的房产局去办理过户。具体需要什么手续或者交纳什么费用,因为各地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则需要到该房屋产权登记的房管局去咨询。

    查看全文↓ 2019-09-11 09:26:28
  • 154****3768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继承形式。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的程序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继承。
    这位儿媳和这位孙子,可以成为遗嘱继承的继承人。
    如果没有遗嘱,这位儿媳和这位孙子,不可以成为法定继承的继承人。
    也就是说,这位老人可以生前立遗嘱,通过遗嘱的方式把房子留给这位儿媳和这位孙子;如果这位老人没有立遗嘱,这位儿媳和这位孙子对这位老人的房子没有继承权。

    查看全文↓ 2019-09-11 09:26:22
  • 134****4353

    姥姥写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房产是姥姥与姥爷的共有财产,姥爷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他那一半房产将由姥姥与他的子女平均继承。现在姥姥立下的遗嘱相当于处分了不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因此是不成立的。他可以将自己的全部份额立遗嘱给外孙子。

    查看全文↓ 2019-09-11 09:26:14

相关问题

  • 有遗嘱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情况按《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第一顺序人存在的情况下,第二顺序人不继承。若想越位继承,可通过公证机构办理遗嘱赠与公证书直接指定受赠人,将房屋赠与给他。或者通过买卖方式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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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继承不用缴纳税收,因为目前中国还不存在遗产税这么一说。遗产继承后,如果再转让上述房屋,那就需要缴纳税收了。 一、卖方应负担的税费: 1.营业税金及附加:(综合税率5.6% )具体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2. 个人所得税:(税率按交易总额1-3%核定征收或两次交易差的20% ); 普通住房标准各地执行情况不大一致,一般要符合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2、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二、买方: 只需缴纳契税,法定税率为3-5%,各省执行情况不一样,另外还有购买90平方米以下家庭唯一住房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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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追问: 因为我爷爷没有立遗嘱,我姑姑方面表示的是房子他们可以不要,所以我想具体的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我们家人应该办理的各种手续,麻烦你了~ 回答: 需要你姑姑书面表示放弃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48.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补充: 拿你爷爷去世证明,你姑姑放弃继承书面证明和你爸爸放弃继承证明等资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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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三种情况:  第一,根据遗嘱优先原则,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指定孙子继承其房产,则房产所有权,可以直接过户到孙子名下。  第二,如果没有遗嘱,且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份额仅限于其父亲或母亲的继承份额。  第三,这种情况是一种传统继承方式,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都已经死亡,按照我国各地的继承习惯,则孙子可以继承老人的房屋。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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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不可以,首先进行产权继承,产权过户,过户以后,获得房产证,再过户给孙子。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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