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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提住房公积金?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取?

156****4711 | 2019-09-16 01:58:46

已有4个回答

  • 151****0771

    具体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查看全文↓ 2019-09-16 02:17:23
  • 134****5218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查看全文↓ 2019-09-16 02:17:18
  • 144****2840

    可以,住房公积金提现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提现的流程:

    1、单位职工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事宜,由单位出面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职工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可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以及其它相关证件),由单位给予核实并出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3、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查看全文↓ 2019-09-16 02:17:12
  • 135****2666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手续: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9-09-16 02:17:07

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等待通知: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3、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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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根据你提取公积金的原因提供相应的材料。

  • 如果你属于退休人员或者是离职人员,那么是可以直接申请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将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全部提取出来的,只需要提交你的退休证明以及离职证明就可以了。另外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也已经和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全部提取出来的。如果将户口已经迁出了本市,并且已经接受了本市的工作,也是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提取出来。

  • 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后,缴存职工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是离、退休的职工,须提供离、退休证或者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若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须提供伤残证或者区、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证明(1—4级)、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去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对于调离本行政区域的,须提供人事调动商调函(或者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调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对于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供非本市户口,提供户口簿、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须提供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者职工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

  • 一、住房消费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二、非住房消费类:1,离休、退休(退职);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5、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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