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规定如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全部4个回答>怎样提住房公积金?哪些条件下可以提取?
138****6771 | 2018-11-14 16: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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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954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查看全文↓ 2018-11-14 16:15:24
1、提出申请: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手续: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
133****3625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查看全文↓ 2018-11-14 16:15:15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
134****1337
公积金提取条件:
查看全文↓ 2018-11-14 16:15:13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
134****7163
(一)购买房改房
查看全文↓ 2018-11-14 16:14:59
(二)购买二手房
(三)单位集资建房
(四)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
(五)建造、翻建自有住房
(六)大修自有住房
(七)归还住房贷款
(八)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九)单位办理节能减排职工住宅保温层加筑项目
(十)离退休提取
(十一)死亡提取
(十二)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十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十四)出国定居提取
(十五)职工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六)缴存人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患有相关规定列举的大病,且家庭生活困难,医疗保险不足以支付治疗费用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十七)缴存人子女考取大专院校,因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无力缴纳学费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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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属于退休人员或者是离职人员,那么是可以直接申请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将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全部提取出来的,只需要提交你的退休证明以及离职证明就可以了。另外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也已经和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全部提取出来的。如果将户口已经迁出了本市,并且已经接受了本市的工作,也是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提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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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根据你提取公积金的原因提供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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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后,缴存职工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是离、退休的职工,须提供离、退休证或者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若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须提供伤残证或者区、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证明(1—4级)、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去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对于调离本行政区域的,须提供人事调动商调函(或者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调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对于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供非本市户口,提供户口簿、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须提供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工资停发证明、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者职工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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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消费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二、非住房消费类:1,离休、退休(退职);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5、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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