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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只有合同可以卖吗?有谁比较清楚的?

131****5230 | 2019-09-17 17:25:15

已有4个回答

  • 148****5261

    协议无效有很多情况,不能说签订的协议就受法律保护,必须不违反法律、法规,携带协议和判决书到事务所咨询。
      先到房产登记部门查询下是否可以登记再说。
      认定合同效力应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而上海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被允许上市交易之前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的政策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即使未办理登记手续,但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查看全文↓ 2019-09-17 17:25:58
  • 137****0048

    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
    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查看全文↓ 2019-09-17 17:25:37
  • 152****5875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
    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查看全文↓ 2019-09-17 17:25:32
  • 156****4444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
    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查看全文↓ 2019-09-17 17:25:27

相关问题

  • 安置房是有产权的,安置房作为不动产,房产证即为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所以有房产证。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或是更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按照《物权法》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安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是签订了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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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五年之内不能在市场上买卖,五年之后可以,那么在规定的五年时间内,理论上,这种房子只能由政府进行回购。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的房子实际上在市场上还是有买卖,具体做法是买卖双方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并按照约定买方先交给卖方70%-90%的房款,剩下的30%-10%房款,等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好以后,也就是超过政府规定的五年之后,办理好房屋过户手续,买方再交给卖方。不过想提醒楼主,房产是很大一笔财富,现在把房子卖了,等几年之后,你想再买回来,可能会发现你卖房时的钱不够买回和以前条件差不多的房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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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是人生存的第一需要的范围。拆迁的补偿款不够买新的安置房,这一提法不准确,概念模糊。我认为拆迁的补偿款不够买新的安置房的问题的解决办法:一是减少你要安置房的建筑面积,按照拆迁规定的安置房的建筑面积安排居住,就不会拿钱买新的安置房,要根据你的实际能力来安排安置房的建筑面积,否则,就是拆迁的补偿款不够买新的安置房;二是用拆迁的补偿款买比新的安置房的价格还要低的商品房,居住房的建筑面积要多一些,但是,距离就要远一些,也就是说近郊和远郊的级差地租的问题,这可能会给你的生活带来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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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购房协议是有风险的。1.你们之间的协议只能约束你们双方,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后如因一些原因村民“一女二嫁”,则你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2.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即使办理了三证也不同于城市商品房的买卖。往往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交易会受到限制交易期限、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政策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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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公证,也是做不了的,到时候房子还是卖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返还给您,再或者搭您点利息,要是一旦出现纠纷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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