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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一房多卖怎么查?二手房学位可以不和房子一块卖吗

142****9936 | 2019-09-18 00:12:56

已有5个回答

  • 134****9265

    如果当时交易的合同及转账记录等保存完善,那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者交易无效并申请强制过户。因为真实交易,因为住了五年,胜诉妥妥的。

    查看全文↓ 2019-09-18 00:13:21
  • 153****0374

    1、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购房者要注意了,卖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卖。

    2、提存房屋产权证: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卖房者持有,有些购房者看到房屋产权证后,会误认为产权仍为卖房者所有,为卖房者一房二卖提供了便利,购房者可要求卖房者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第三人处,待办理过户时,再从第三人处取出。

    查看全文↓ 2019-09-18 00:13:16
  • 143****2996

    一、防止一房多卖的方法:
    1、交定金前,购房者应该查询房产的所有权人。 
    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的(共有产权人除外),过户前,只要你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就行了。
    至于房屋产权查询,则需要产权本人持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件去房管部门查询。买家也可同去,以便核实房源产权是否为卖家所有。
    如果你要求查询房源产权状况,房东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你就得小心了。虽然不一定是“一房多卖”,但至少产权可能存在问题。
    2、及时网签。

    查看全文↓ 2019-09-18 00:13:13
  • 159****7740

    如今,由于购买预算有限,许多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的交易程序比新的要多,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买家必须多加注意。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一个房间的出售现象更为常见。我们必须提前做好家庭作业,以防一间房更常卖。



    首先,如何在购买二手房时防止房屋出售?

    1.在购买房屋之前,请检查房产的所有者。

    买受人选择房屋后,与出卖人交易时,必须确保房屋所有人与你所交易的出卖人是同一人。一栋房子不能同时属于许多人,除非是共同所有人,没有其他例外。交易时,到房屋管理部门与卖家查询产权归属情况。如果你要求获得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信息,而卖家以各种方式推销房屋,你必须小心。

    2、先进行预告登记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其他不动产权利协议,保证将来实现物权。通知登记后,未经预先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房地产,不发生物权效力。本规定告知,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可以按照协议向登记机关申请通知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不动产处分不具有物权效力。也就是说,该房屋只能出售给登记在册的买受人,经登记在册的其他买受人或出卖人不得取得该产权。

    3、要及时网签

    在线签名是指在房地产领域的在线签名,即双方签订合同,以及房地产相关部门提交记录并在互联网上发布。然后,将给出网络标志,并且用户可以通过网络标志在因特网上查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二手房网络标志可以使房地产交易透明化,通过合同文本的标准化,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一个房间的销售和两个通过备案。



    第四章。通过中间人进行的交易

    在与卖家打交道时,如果不放心,买家可以找到知名的当地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交易。在交易过程中,让中介人写清楚”如有房屋纠纷,卖方应对房屋超卖情况负全部责任“。虽然中介机构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这样的保护会更加有力,通过中介机构协助买卖双方制定更明确、更详细的合同条款。

    查看全文↓ 2019-09-18 00:13:11
  • 132****8917


    大家好,从本期开始小贝说法的栏目进行了变更,不再以问答的方式来展开,由小贝直接给大家来解析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相关法律知识点,希望各位小伙伴们每期都能跟小贝一起学习,那么,今天小贝就和大家来聊聊在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一房多卖”的那些陷阱以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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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一房多卖”要警惕
    来自贝壳找房湖北站
    00:0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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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事件





    首先给大家将一则案例:客户王先生为了方便照顾年迈的父母,在离父母住所的不远处通过中介公司的居间与业主姚先生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居间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交易房屋有抵押贷款,业主自己去结清房屋抵押并于结清抵押后当个工作日将产证交由居间方保管。



    房屋总价款188万,定金10万于签约当天支付,过户当天支付**款87万,预留1万元物业交割保证金,剩余房款拟通过商业贷款的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当日客户按约定支付了定金10万元。







    在等待业主姚先生去注销抵押的过程中,姚先生表示自己手头资金紧张,希望王先生先行支付**款25万元用于赎楼并且愿意立刻配合王先生先走商业贷款的贷款面签流程。



    王先生特别中意该房查答应了业主,双方随后也办理了贷款面签且**终贷款审批通过,王先生本以为业主会拿钱办事,但是约定的期限届满了,业主仍未注销抵押并再次提出支付**款的需求。双方此次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之后王先生与中介方多次联系业主,业主均不予回复玩起了失踪。







    后来通过中介方了解,在接下来的一个半月的时间,业主姚先生分别通过两家不同的中介就其交易的房屋又另行签订了两份《存量房买卖合同》,事情发展到现在三位客户都傻了眼,都主张自己才是真正的买受人。



    案例解析



    那么听众朋友们,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这一个典型的“一房多卖”的案例,可能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听到的声音比较多的一种说法就是,第一个客户王先生说,我的合同先签订的,我的合同是有效的,其余两份买卖合同无效,这个房子应该过户给我! 那这种理解到底对不对呢?



    正确解答是不正确的,我们不能首先一上来就用合同成立的先后来判断哪个合同有效哪个合同无效。法律上对这个问题有这样一个判断的思路和递进的关系:这三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合法有效且各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2)合法占有房屋;(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买卖合同成立的先后顺序、买受人付款比例以及是否办理网签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







    也就是说,如果王先生和其他两位客户都要求购买此房产,结果第二个客户是个全款的客户,姚先生已经将房产过户给了第二名客户,那此时第二份买卖合同就应该被实际履行,第一、三份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可能性但由于也是合法有效的,因此王先生和第三名客户可以分别依据自己的房屋买卖合同向业主姚先生追究违约责任。



    这是第一个层次的理解,那换句话说,如果该房产还没有来得及过户仍旧在产权人名下,但这个时候由于第三位客户由于急于入住且已经和业主办理了交房手续,那此时的情况就归为第二类:合同都有效,房产尚未过户给任何客户但交付给了其中一位客户,由实际占有房屋的第三位客户实际履行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这位客户可以要求业主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且业主无权拒绝。



    查看全文↓ 2019-09-18 00:13:03

相关问题

  • 虽然签了购房合同,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所以现在房屋的所有权还不是你们的 如果开发商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善意的第三人是有权请你们腾房走人的,因为对于善意的第三人来说,你们是无权占有。(你们对于开发商来说是有权占有) 尾款能借到的话**好,找找亲戚朋友帮帮忙么,但是在付款前至少要拿到房产证,之前买房时估计你补充协议也没签吧即便开发商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你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但是这个维权的诉讼过程会让你很揪心,自己权衡利弊吧

    全部5个回答>
  • 很简单的,只要在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了,如果已经卖过了,交易中心不可能办理过户的。

    全部3个回答>
  • 一、指定买家的名字,可防止中介方炒楼,防止“一房多卖”。二、如果业主默认炒家的炒楼行为,可指定受托人与买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必须在一间公证处进行一站式公证。三、委托书条款中指定委托期限:三个月、六个月、一年等等。**好不要签“办妥为止”。四、指定收款账户。五、委托亲戚朋友出售的**好在委托条款中指定**低售价,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六、在民事借款及担保中,尽量选择抵押登记的方式保障债权人利益,不要使用全权委托书。

    全部5个回答>
  • 一、防止一房多卖的方法:1、交定金前,购房者应该查询房产的所有权人。 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的(共有产权人除外),过户前,只要你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就行了。至于房屋产权查询,则需要产权本人持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件去房管部门查询。买家也可同去,以便核实房源产权是否为卖家所有。如果你要求查询房源产权状况,房东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你就得小心了。虽然不一定是“一房多卖”,但至少产权可能存在问题。2、及时网签。通过网签锁定房源买卖是防止“一房多卖”的重要手段。二、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一房多卖会产生两种后果:第一种,已经完成过户的购房者将获得商品房所有权。凡是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无法再要求过户。另外,如果办理过户的购房者被认定为和卖房人恶意勾结过户,其他购房者则可以主张该过户手续无效,房屋交易无效。第二种,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可追求卖房者违约责任。由于仅仅完成了购房合同签订,但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过户。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即使付了全款,也只能追求违约责任。

    全部3个回答>
  • 购房者一定要对相关的利益维护有所认识。买房时首先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这样,买方先将房款交至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托管账户,相关证件办理完毕后,该账户才会把房款交给卖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也可以尽量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  证件方面,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这房子是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不要贸然交付定金。二手房买卖方面,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也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款,并在交易后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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