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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产可以买卖吗?谁能说说呢?

152****3381 | 2019-09-18 11:38:45

已有3个回答

  • 144****9936

    可以买卖,按照你所说的情况,该物业应该属于房改房,也就是90年代的时候,很多集体单位都建单位宿舍,然后以很低的价格给工人当福利,然后个人买断。后来国家出了新政策,这类物业可以上市交易,但前提是必须要原业主,也就是产权人到单位或者是房管部门补交差额,然后将该物业转为房改房或者商品房;你们的户口可不可以迁入这个单位,要看这个单位有没有挂名其他的户主,如果有你们就不能转入,如果没有就可以;你买了该物业,就是你是权属人,你享有该物业所带来的收益以及风险,要是政府要征地,对你的物业拆迁了,对你应该有价赔偿,对你的影响是你要重新买房了。不过补偿应该都差不多够吧。

    查看全文↓ 2019-09-18 11:39:01
  • 142****2783

    这笔交易有风险。如果你一辈子就住这房子或者考虑将来不住了出租都可以成交。关键的是将来你无法买卖。还有一个风险问题。单位要征回房子你一点办法没有,并且不会得到补偿。综合来讲**好别买 这种房子,后遗症很大。

    查看全文↓ 2019-09-18 11:38:57
  • 157****6027

    一般来说,我们不建议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使有房产证),有以下原因:
    首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抵押贷款时有的地方不能抵押,有的地方抵押价值低,专业术语叫产权不完整。
    其次,这种房屋拆迁时补偿标准低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第三,一般来说,这种房屋的物业管理水平往往不高,周围邻居也多是村民,总体素质有待提高,而且在这种环境中,你是外来的,是孤立的......
    第四,根据国家的法律,这种房屋只允许本集体内部人员之间交易,你去买是违法的,即使你办了房产证,出现纠纷时,你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证。

    查看全文↓ 2019-09-18 11:38:53

相关问题

  •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长放土地证和房地产证。  由此可见,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  虽然法律规定小产权的买卖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不少基层的乡政府、村政府基于利益需要默许推动之下,很多小产权项目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名义进行发展。村干部手里掌握着村集体用地的公章,私自卖地很容易,在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情况下,小产权房的主导者——村一级或镇一级政府可获超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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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不能上市买卖的,只能在同一个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中买卖,其他人购买,不受法律保护。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集体土地入市吹响集结号,而关键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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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民法通则》第80条也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但是,《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应包括国有和集体两种。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务院已以第55令的法规形式明确规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范围、转让办法;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至今还没有一部相关的法规。但新的《土地管理法》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并为今后出台相关的实施办法埋下了伏笔。特别是新《土地管理法》提出了“用途管制”概念,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大开方便之门。从资源保护的角度理解,用途管住了,一切就管住;用途管不住;一切都完蛋,任你如何流动,政府只管纳税、收费;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资源的**高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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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农村集体土地是不能交易的 如果政府将农村集体土地收储 变更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之后拍卖 成交价款归政府财政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高不得超过15倍。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仍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两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被征地村民的补偿因各地政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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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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