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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便宜吗?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33****5662 | 2019-09-19 11:02:26

已有3个回答

  • 144****4438

    房子从法律上分为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区别对待。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政策优惠提供住房保障的,所以一般都以比市场价便宜的价格卖给住户,政府希望给人们提供一个住所,维护社会稳定,所以政府是不支持住户卖此住房的,因为这会影响社会稳定性。
    商品房是专门用于投资交易用的,所以购买人无法享受到政府及其他补贴优惠措施。
    如果明白了这2点就知道为什么经济适用房买的时候比商品房便宜,但是卖的时候要交额外的税,经济适用房卖的时候所交的税是用来补偿你购买价和市场价的差价的,因为你买的时候享有政府的补贴,所以比市场价便宜,所以你卖的时候要以交税的名义将政府补贴还给政府,这是阻止住户盲目出售房产的手段,而商品房则不含政府干预因素。

    查看全文↓ 2019-09-19 11:02:41
  • 143****5901

    经济适用住房带有政策补贴性质,有社会保障特性。为了使中低收入家庭都能买得起房子,政府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降低住房造价。目前,我国政府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主要给予用地、计划、规划、拆迁和税费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1)用地划拨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原则上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房地产建设成本中,土地成本是非常大的一块,经济适用住房没有这方面的成本支出,是平抑价格的重要方面。
    (2)计划优先国家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在计划上优先安排,不被其他基本建设项目挤占。各地政府在住房资金使用计划编制上,向经济适用住房倾斜。
    (3)规划先行规划部门优先安排用地,优先安排选点、规划和设计,并在选点时,提供有利于降低成本的地块,尽力在规划布局上提高住宅小区的容积率
    (4)征地拆迁优惠各地在征地拆迁时,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提供方便和政策上的优惠,对其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劳动力安置,劳动部门根据建设规模做出总体安排,受益单位应顾全大局积极分摊安置劳动力,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顺利进行。  征地拆迁安置费用是房地产开发的另一大块成本,政府积极采取措施降低这方面的成本,对平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非常有效。
    (5)税费减免各地在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税费的减免上不尽统一。属于上缴地方财政的税费,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影响成本构成主要因素的税费进行减免,有利于降低造价。

    查看全文↓ 2019-09-19 11:02:37
  • 154****7914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实行政府限价销售和各种优惠政策。较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少了三块费用:一是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二是将大市政费、四源费等2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三是将开发商的预算利润控制在3%以内。这三块费用在北京市每平方米可节省投资600---1000元。这是经济适用住房的优势所在

    查看全文↓ 2019-09-19 11:02:33

相关问题

  •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核准工作暂行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必须办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证明。办理资格证须具备以下条件:有本市城镇户口;无房家庭(含旧城改造、重点工程拆迁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面积低于本市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购买过经济房或参与过集资、合作建房。 目前在武汉市的具体要求是,城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9545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小于24.25平方米的家庭,都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办理资格证的市民,可先向所在区房产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现住房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申请人及配偶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状况证明等。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房产局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居委会公示7天,无投诉或经核实投诉不实的,核发《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该证明有效期限为18个月,在有效期内凭该证明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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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男28岁、女25岁以上的中低收入无房单身人员(含按南宁市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南宁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并在南宁市按时足额缴交一年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户; (三)、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而被拆迁住房的无房家庭户。 特别注明: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妇双方)年工资收入低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倍且高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一半的家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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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11月6日起,银海三期、柳太苑(暂名)两处经济适用房将开始接受申请,有条件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可以开始报名了,此次接受申请的两处经济适用房总共可提供842余套住房。已报名申请,且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在住房面积、家庭收入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此次报名申请经济适用房时不用再次提交住房面积、家庭收证明。而以前没有申请的市民则要按照柳州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开具住房面积、家庭收证明以及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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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明确地说,不能。要申请经济适用房前提就是要求户口是长沙的,而且挂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是不算的,起码也得是单位的集体户口,要户口在当地5年以上才有基本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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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和省里的文件对经济适用住房继承问题都没有明文规定,经请示省建设厅,经济适用住房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问题,国务院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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