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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证买经济适用房有有效期吗?应该怎么做呢?

151****1158 | 2019-09-20 09:17:38

已有3个回答

  • 147****9436

    有过期只说,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去购买,没买会取消指标。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查看全文↓ 2019-09-20 09:17:54
  • 137****7948

    1、其是不同的,具体上面也说的很清楚了,只要仔细看看即可;


    2、具体期限也不是很一样,如商品房还有70、40年的;


    3、一般是5年内是不可以上市场买卖的;即使买卖也是不合法的,会有很大风险;


    4、具体情况需到相关土地部门向资深人士了解;

    查看全文↓ 2019-09-20 09:17:51
  • 158****5793

    1、这两个房子是不同的。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照顾低收入人群而特别建造,以低利润出售给通过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的人群的商品房。产权有使用权与产权两种。拆迁安置房是被拆迁人原房产被拆除后,由拆除单位以补偿形式建造给被拆迁人居住的房屋。(产权房)
    2、经济适用房购房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房产价格出售。如需出售,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其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必须已通过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查看全文↓ 2019-09-20 09: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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