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政策法规 >详情

空关租赁房能享受安置吗?什么是空关租赁房?求回答?哪位能说说?

153****7773 | 2019-09-23 14:57:03

已有4个回答

  • 135****9269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二)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范围内的申请家庭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以下简称《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证明》(以下简称《低收入证明》,具体由民政部门核发);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申请家庭持有民政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
      (三)申请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四)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

    查看全文↓ 2019-09-23 14:57:52
  • 144****1410

    一、申请共租房的条件: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书 3、申请人所在单位证明 4、申请表到所管辖社区盖章 5、未婚的需要单身证明,已婚的需结婚证复印件 6、户口本及复印件
    二、公租房申报需年满18周岁申报,所以你儿子申请不成。
    三、公租房不迁移户口,户口还是原来的户口所在地。
    四、一般公租房面积为二室一厅,各地不一样,**好去房产管理局问清。
    希望能帮助您,祝你家庭和睦愉快!

    查看全文↓ 2019-09-23 14:57:33
  • 132****6230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9-23 14:57:27
  • 143****2168

    空挂户口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不能享受拆迁安置。

    具体需要依据当时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的。
    1、若依据房屋面积予以补偿的,与户口无关的。若依据户口补偿的,有户口的就应当享受拆迁安置补偿的。
    2、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3、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4、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5、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查看全文↓ 2019-09-23 14:57:21

相关问题

  • 面临拆迁的房子,不知是私房还是租赁公房?一、假如是私房,拆迁补偿全给产权人,亲戚户口不享受拆迁补偿。二、假如是租赁公房,就要看租赁房卡上的租赁人是谁,就把此房子的原面积拆迁补偿给谁。三、是空户无房(既然是亲戚户口落在拆迁人家且单立户,怎么又是空户?怎么又是无房?)由于表述不清,动迁组是不管你是什么关系,动迁就依据看面积和户口来计算动迁款的。那么房内有其它户口的人头补偿费就得给户口里的人。至少,由那个全拿了拆迁款的租赁人根据动迁政策和分配的新房源,来合理的安置户口里的人。

    全部4个回答>
  • 严格来说,空置房的物业管理费跟已住人的收费一样。但是空置房业主可以跟物业公司领导协商,一次性缴满一年的费用,一般可以适当给予优惠的

    全部3个回答>
  • 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房产证拥有百分之百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过户,如果您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建议查看房屋房产证情况。1.安置房只要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目前的政策对安置房没有过户限制,因为安置房属于拆迁补偿范畴的房屋而不是福利房。2.集体土地一般都属于单位性质的,这种土地上的房产一般产权都是单位的。不能自由交易就是说没有完全产权,肯定没有产权证。如果有产权证,一样可以自由交易。只要是产权房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产权人可自由处置。3.拆迁安置房一般不可能是集体土地,都是出让地或者是划拨地(划拨地的情况很少)。现在的拆迁都是政府行为,安置房的来源一般都是开发商,集体土地的情况很少。以上是专家针对“安置房几年可以买卖”以及“安置房几年可以过户”这个问题的解答,从上述可以看出,居住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和过户的,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全部4个回答>
  • 可以收回,但要给对方多于卖价的价格!因为对方可能装修,所有的费用都要返还的!自己看着办!

    全部5个回答>
  • 空置房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近发布的对商品房空置面积种类进行明确分类的通知,从2003年统计年报开始,将以商品房空置时间作为标准进行划分。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