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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商业贷款怎么申请?个人土地证抵押贷款比例是多少?

143****0249 | 2019-09-25 06: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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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7136

    中广网北京1月12日消息(记者周晋竹)据经济之声报道,银监会今天表示,目前银行金融机构在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贷款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做到商业的可持续性,使银行放心进入放贷环节,还款来源有保障。银监会建议国家给予一定的配套性政策支持。详细内容下面我们连线中央台记者周晋竹。
      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杨少俊今天表示,目前各大银行金融机构在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贷款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做到商业的可持续性,如何使银行放心进入放贷的环节,如何使还款的来源得到保障。而这个问题的解决,是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配套性政策,比如说,财政部可以投入四两的保证金,来撬动银行业的千倍贷款,但他也承认,这种政策支持其实也是一个难题。
      杨少俊说,现在我们的保障性住房类型很多,对于银行业贷款来说,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虽然价格低于市场价,但毕竟是可以出售的,所以这两种保障房的资金回流问题不太大,只要控制好开发商拿地的价格就不用太担心。但是公租房的问题就比较明显,一是土地政府不能划拨,二是又不允许出售,三是租赁价格较低,导致完全不能靠租金来使贷款资金回流。这种风险开发商是不会去承担的,这时可能就会突出政府的作用了,所以,在住建部提出今年要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之后,政府下一步如何出台配套性的政策就很关键了。
      记者今天从“银行业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通气会”上了解到,总体情况还不错,比如工商银行2010年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贷款超过94亿元,贷款发放额比2009年增长了55%。截至2010年11月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经济适用房开发贷款余额为751亿元,同比增长32%,高于全部房产开发贷款增幅8个百分点。另外,各大银行发放的保障性住房贷款的质量都比较好,像交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只有0.02%,建设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只有1%。

    查看全文↓ 2019-09-25 06:39:36
  • 144****9012

    按揭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款;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9-09-25 06:39:31
  • 142****6439

    可以,因为你的公积金没有用来贷款过。

    查看全文↓ 2019-09-25 06:39:28
  • 156****1339

    上海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上海银行信贷资金向个人发放的购房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的购房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组合而成,个人在购房时可就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部分,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该产品具有——贷款期限长,贷款额度高,还款方式灵活等特点。



    那么,该如何办理呢?


    申请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



    1、有符合上海银行规定的购房自筹资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3、同意办理个人征信、住房抵押,经办行认为有必要时,同意办理有关交易合同和借款合同的公证;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个人连续6个月交存住房公积金;

    2、个人及其配偶未申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清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期限:

    1、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



    2、对于将到离退休年龄的借款人,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期限**长计算到70周岁。



    3、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的房龄之和**高不大于40年。



    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高可达房价的80%。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单或复议核准单位核准的贷款限额为准。



    担保或抵押方式: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借款人所购住房作抵押;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人同时以所购住房抵押向贷款银行担保及向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反担保。

    还款规定: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采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采取按月分期还款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3、申请人可申请1-3年的宽限期还款方式,在宽限期内,只付息,不还本,待宽限期结束后,再按 借款合同约定的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以上就是办理上海银行30年个人贷款的全部内容,详

    查看全文↓ 2019-09-25 06:39:23
  • 147****4471

    市住建委今天公布,自明天(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款比例不低于70%。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说,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额度等也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整。详见下文。


    11月28日, 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规定,经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款比例不低于70%。



    《通知》要求,各房屋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屋交易审核工作,认真做好住房信贷房屋信息查询工作。各商业银行应继续强化对**资金来源、收入证明真实性等审核,根据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审慎把握具体执行水平,对于有投资、投机性购房特征的,应从严确定**款比例和利率。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此外,上海银监局已会同规土部门深入核查了部分土地拍卖的竞得资金来源,正在对查实存在资金违规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问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后续还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土地交易资金来源核查工作。



    同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一是严格执行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在区分首套和二套购房的前提下,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并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二是体现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以及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的口径。



    此外,本市将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确保2016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同比增加。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企业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及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编制谣言、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社会专业机构不断扩大代理经租业务规模,切实落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规范住房租赁行为,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市将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关于住房限购、限贷的要求,继续严格执行“沪九条”、“沪六条”规定,强化市场调控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考核制度,确保各项调控政策执行到位,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查看全文↓ 2019-09-25 06: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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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住房商业贷款额度, 首先看看符合哪种条件,条件不一样决定了上海住房商业贷款额度的多少,另外还要看看是否满足商贷的条件。以下是小编为你搜集的一些关于商贷的条件和对象。申请贷款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并经过年检手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并取得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3、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法人代码证书; 4、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5、已在本公司开立存款账户;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恪守信用;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企业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上级单位同意企业向本公司申请贷款的批准文件。补充条件一、具有有权机关批准的完备手续。 二、项目经济效益好,有还贷能力。 三、本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已经批准下达。 四、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后的生产条件已安排落实。 五、项目投资计划中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所需材料1、 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暂住证、护照、未成年人出生证或独身子女证)复印件。 2、 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私章。 3、 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户口薄复印件。 4、 贷款人婚姻情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单身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 5、 贷款人收入证明。 6、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一本。 7、 买卖合同上所述的出售方签字的**款收据。 8、 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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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询:1、电话咨询办贷款的银行。直接给办理贷款的银行打电话说明目的,然后根据银行业务人员的提示,说出自己的个人信息,工作单位等,就会知道结果。2、若房贷办下来,会有短信通知。时刻关注手机的信息服务。3、询问相应的银行业务经理。4、因为房产公司的相关财务也能得知房贷的发放情况,所以可以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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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主要内容如下: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于职工提出明确第二套房以及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比例等政策的要求,《规定》第十四条增加了“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要求”的规定,确定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的原则。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

  • ,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款比例不低于60%。主要内容如下: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于职工提出明确第二套房以及90平方米以下住房**款比例等政策的要求,《规定》第十四条增加了“**款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款比例要求”的规定,确定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的原则。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

  • 个人买房商业贷款条件如下:1、有合法的身份,须提供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款;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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