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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有什么呢?

155****4098 | 2019-09-27 15: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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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9033

    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的几大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5、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6、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7、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8、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9、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10、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查看全文↓ 2019-09-27 15:08:41
  • 131****7675

    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比较复杂,并且可能潜藏着很多的风险,所以交易双方都需要多加注意,谨慎对待每一个环节,那么房屋买卖具体需要注意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明确交易程序

    二手房交易可以分为找房、看房、签约、过户、交房、支付房款等几个步骤,购房者必须明确交易的具体程序,并且知道每一个环节需要注意什么。比如,过户时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的人都到场才可以;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等费用;交易过程中的所有收据、发票是否保留好了等等。

    二、选择好的经纪公司

    一家好的经纪公司必须要有规模大、有营业许可证、有资质证书、声誉较好等特点,购房者首先要注意公司地址是否同自己登记造访的这家店在同一处或在同一行政区,如果不是,则要注意看这家公司是异地经营还是分公司或连锁店。其次,购房者还要留意执照上所列的注册资金,认真查看该公司的规模、办公地点、从业人员的数量,从而判断经纪公司的好坏。

    三、评估及考察房源详情

    购房者需要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并且掌握房屋详情,比如天花板、墙体是否有渗透;卫生间、厨房的排水情况如何;房屋是否有破坏结构的装修;房屋有没有私搭乱建、占用屋顶平台、走廊的情况等等。此外,还要认真考察二手房的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以及近期的建造规划等。

    四、审查房屋的产权状况

    房屋的产权状况可以从房屋产权证上得知,但是要注意,房屋产权证必须是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此外,购房者在审查上述证件时,必须查验原件,必要时可到该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

    五、确认售房者真实身份

    售房者证件的真实性和证件与售房者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此类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因此,买卖双方在进行房产交易时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售房者的身份。

    六、签订合同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买卖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等类似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终落实。

    查看全文↓ 2019-09-27 15:08:29
  • 141****1297

    关注验房细节

    二手房买卖不仅要在房价上满意,更需要在交易后的细节上多留意。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除了房屋维修基金之外,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也要关注。由于买卖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在买二手房的时候,还需要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查看全文↓ 2019-09-27 15:08:21
  • 133****6772

    当心重重陷阱

    对于许多急于出售二手房的卖家来说,往往认为只要拿到了钱,自己的房子就出售了,殊不知一些不法中介公司,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业主名义上已经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实际上如果经纪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因此,房产过户才是出售房屋的关键步骤,提醒业主不要做一手交钱一手交房的快速交易,避免个人风险并且不给不法中介创造收取不正当差价的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房产中介代理交易不透明,赚取不正当差价。签定协议后,业主不再面对购房者,对于具体的销售价格及销售期限无从得知,只是会按照协议获得约定的售房价款。经纪公司利用买卖双方不见面的机会赚取差价。作为卖主来说,一定要买卖双方见面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为自己争取获得阳光操作的机会。

    对于二手房买家来说,同样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在买卖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的费用都由买方承担,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的多。作为买家来说,一定要将经纪公司收取的费用及需要向相关部门交纳的费用了解清楚,**好在合同后附《费用清单》详细计算相关收费,避免不正当差价。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特别要仔细关注二手房是否多人共有,如果共有,一定要有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书,才能签订有关协议,否则就会遇到不能办理产权证的窘境。

    对于买家来说,还要注意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与房屋买卖关系成立并不是一回事,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是房屋买卖关系成立的基本前提条件,房屋买卖关系成立是房屋买卖合同所追求的法律后果。作为房屋买卖合同来说,一般只要出卖人是房屋所有权人,双方自愿订立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成立。而房屋买卖关系否成立,虽然也要看出卖人是否具有产权证,双方是否自愿,但主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履行情况,以及在办理契税、产权过户手续是否已经落实产权所有人是否过户给买入人。买卖双方虽然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已经交房、交款,但如果房屋已被查封,或者卖方不能处分房屋的,那买卖关系就不能成立,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过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9-27 15:08:13
  • 144****6840

    目的决定策略

    综观目前的二手房市场,主要存在着自住型和投资型两类人。当你准备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首先就应该明确自己为何要买二手房,不同的目的应采取不同的策略。

    婚房需求是今年楼市的亮点。由于今年是结婚的大年,不少青年人挤进买婚房之列,这成为了今年房产市场的一大亮点。其实不仅是婚房,对于动迁以及希望通过置换来改善居住环境的人来说,都应该从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二手房。其中应该选择那些交通方便、配套完善、面积适中的二手房,或是二手次新商品房。交通、环境、面积以及价格等因素,应该成为普通购房者应该关心的几大因素,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取舍。

    相比高峰时期的房价,目前二手房的投资潜力正越来越展现出来,特别是房价与房租之间的“剪刀差”,已使得不少投资者蠢蠢欲动。对于这些投资者来说,在选择二手房的时候,**需要关心的就是信价比。这不仅是指房价与租金之间的比例,在差不多房价的情况下,追求租金高的二手房。同时也要关心你所投资二手房的房屋状况,**好买下之后,马上就能租出去,而不需要太多的装修费用

    查看全文↓ 2019-09-27 15:08:07

相关问题

  • 买房谈判十五招(一)替自己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你是买主,出价要低些。不过不能乱砍价,砍出的价格务必在合理的范围内。(二)让对方先开口说话,让他表明所有的要求,先隐藏住你自己的观点。(三)让对方对重要的问题先让步,如果你愿意的话,在较少的问题上,你也可以先让步。(四)让对方努力争取所能得到的每样东西,因为人们对于轻易获得的东西不太珍惜。(五)不要让步太快,晚点让步要比较好些,因为他等待愈久,就愈会珍惜它。(六)同等级的让步是不活要的。例如对方让你60%,你可让他40%,如果对方说你应该让我60%时,你可以说,我无法负担来婉拒对方。(七)不要作无谓的让步,每次让步都要从对方那儿获得某些益处。(八)有时不妨作些对你没有任何损失的让步。(九)记住“这件事我会考虑一下,”这也是一种让步。(十)如果你无法吃到大餐,便想办法吃到三明治;如果吃不到三明治,至少也要得到一个承诺。(十一)不要掉以轻心,记住每个让步都包含着你的利润。(十二)不要不好意思说“不”。大部分人都怕说“不”,其实,如果你说了够多的话,他便会相信你真是在说“不”。所以要耐心些,而且要前后一致。(十三)不要出轨。尽管在让步的情况下,也要永远保持全局的有利形势。(十四)假若你在做了让步后想要反悔,也不要不好意思,因为那不算是协定,一切都还可以重新来过。(十五)不要太快或者作过多的让步,以免对方过于坚持原来的价格;在谈判的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对方让步的次数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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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房屋买卖之前一定要了解这些1、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2、房产面积多大?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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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中介找你签意向书里面所要交的是定金还是诚意金(订金)?定金是不能退的,而诚意金(订金)是可以退的。第二:必须要清楚房产的产权人有多少个?是否都愿意卖!第三:房产证有没有过5年?从出到房产证开始算,不够5年就要交5.6%的营业税的! 你还要清楚房子有没有贷款没还!如果有,你要知道是哪个银行的,要谁来赎契?还有,这房子还有没有做过其他的抵押!这几个问题很重要!必须要弄清楚!还有,中介的资质怎么样,一定要找有中介执业证的经纪人来签合同!要不然在法律上,你所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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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双方都要明确违约金**好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出现。买房要明白直系亲属并非业主的委托代理人。   买卖方都应确定房屋是否允许出售,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可靠完整。建筑面子是否与房产证一致,双方是否履行二手房买卖程序。   交房时间与付款时间必须要明确,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必须要明确相应义务履行期限。关于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也要先明确清楚。防止不必要的麻烦。

  •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产权状况;——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查内容审核之后,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另外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购房一方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首先房屋买卖合同应经过房地产交易所核定;其次商品房开发销售手续不健全的房屋,一般不予公证;办理合同公证应尽量委托自己的律师代为办理,这样无论从专业的角度,还是从操作便利的角度看,对购房人都会更加有利。你也可以通过较大较有名的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买卖来避免诸如此类的问题 比如链家、中原、菁英、我爱我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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