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地下室为什么没有产权

153****2230 | 2019-10-06 10:41:52

已有3个回答

  • 156****5217

    据了解,目前《物权法》对地下室的权属问题尚无详细规定。

    查看全文↓ 2019-10-06 10:44:32
  • 135****7645

    产权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共有”的原则尚不是很明确。

    查看全文↓ 2019-10-06 10:44:28
  • 159****2831

    要是没有产权的话,是不是这个面积也算在公摊里了,要是正常的肯定就有产权啊

    查看全文↓ 2019-10-06 10:44:25

相关问题

  • 首先,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其次,产权还指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这种财产权是所有权部分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指非所有人在所有人财产上享有、占有、使用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依法享有收益或处分的权利。**初人们认为,如果地主拥有一块土地的产权,就意味着地主可以决定这块土地的用途,是用来种植玉米,或者用来放牧等等。地主对土地的使用肯定是排他性的,在未经允许下别人不能在它上面建筑楼房。但紧接着人们就发现,即使地主拥有这块土地,也仍然存在许多的约束条件和不明朗的地带,例如根据法令地主不能在他的土地上种植大麻,也不能在他的土地上训练自己的小型部队,此外

    全部5个回答>
  • 当前,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经常为地下室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的现象层出不穷。那么,到底地下室是不是一定归业主所有?买了地下室,就真的有了产权了吗?今天,小编就为您说道说道。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此,大部分新建居民小区均配备有地下室。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使地下室的权属处于一种模糊状态。关于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问题,应当从地下室的建设、销售、分摊以及人防工程的权属性质等多方面来分析,而不应从单一的或笼统的角度就认为地下室的产权归业主或开发商所有。一般,按照传统观点上说,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未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原建设单位――开发商所有;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已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地下室中人防工程的产权,应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的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根据各小区建设实际,参照《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判断,地下室权属应有如下两种情况:(1)建筑层高低于2.2米的,根据《房屋测量规范》,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作为公用建筑面积,业主在购房时已出资的。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该条所指地下室建筑成本已打入房价,开发商不能单独议价和出售,产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2)防工程的地下室,有独立使用空间,且设计用公用建筑面积的,开发商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下室权属应有如下两种情况:1、建筑层高低于2.2米根据《房屋测量规范》规定,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作为公用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成本已打入房价,业主在购房时已出资的,开发商不能单独议价和出售,产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房屋建筑面积使用规则**新标准20172、防工程的地下室对于防工程的地下室,有独立使用空间,且设计用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但作为公共设施,为保证其使用功能故不能任意租售。

    全部3个回答>
  • 什么样的地下室可办理产权根据相关规定,可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层高要求在2.2米以上,包括相应的有永远性顶盖的出入口。同时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层高小于2.20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

    全部4个回答>
  • 有的地下室有,有的没有。看当时开发商怎么办的手续了。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