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无可行不可行,只有合法不合法之说。做法操作上是可行的,因为社保公积金是单位申报上去的,如果单位确实是这么申报,那是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但从道理上讲,五险一金是附随劳动关系产生的义务,如果员工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理所应当由A公司承担相应法定福利。这种做法会让相应关系变得复杂,使得发生争议时单位陷入被动,一般不建议单位这么操作。
全部4个回答>备案合同与实际合同不一致,可以申请公积金?
132****6730 | 2019-10-08 02:26:19
已有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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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218
没事的。在成都和取公积金和备案时间实际上没有关系,因为我们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提供12个月的还款证明。而备案肯定是在我们还款之前就办理了的,我们申请的时候,肯定是超时了。
查看全文↓ 2019-10-08 02:26:52
你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我也是成都的,我的房子备案时间是2008年1月,放款时间是08年4月。我从08年5月开始还款,到2009年4月满12个月,09年5月下旬的时候,我去公积金中心办理了提取手续,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提取申请(单位要盖章)、备案表、银行还款记录,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都带上,去办就是了。
另外,去提取的时候,还可以签订一个委托提取协议,签了以后,每年公积金会自动帮你提取,转入你的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上。我去年5月提取时办理了委托提取的,今年5月30号的时候,钱就到账了。 -
154****6053
有超过一年的全额付款购买合同,不能撤销;如果有抵押贷款购买合同,可以在偿还贷款12个月后收回,并在12个月内每隔一次收回,直到的贷款偿还完毕。
查看全文↓ 2019-10-08 02:26:44
如果在还款12个月后带走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取款申请(单位应盖章)、银行**近12个月的还款记录、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还需要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
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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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302
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款比例**低为房屋总价的20%。购买建筑面积大于90平米的,**低**为30%以上
查看全文↓ 2019-10-08 02:26:31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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