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怎样算交房?怎样才算完成商品房交付?

158****6817 | 2019-10-17 21:28:45

已有5个回答

  • 154****3143

    在找到心仪房产之后,对房产的产权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a、审核房主身份,确定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身份一致;

    b、明确被售房屋的性质与产权的完整性,判断被售房屋是否抵押;了解房屋剩余使用期限及用途;

    c、了解房屋产权有无纠纷,得到房产原产权单位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证明;

    d、确定房产证日期,(判断是否满五年等)以了解交易该房产应缴纳的税费金额。

    e、产权证上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查看全文↓ 2019-10-17 21:29:17
  • 142****1439

    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原则上,交房仅仅意味着对房屋的移转占有。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产权过户登记为要件,与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标的物交付行为的完成即意味着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完全不同。因此,房屋的交付只是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行为的一部分,完整的履行行为应当包括出卖人交付房屋于买受人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的行为。
    房屋交付与房屋所有权移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履行行为,应当予以区分。当然,按照上条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移转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
    在此约定下,出卖人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受人占用,而且还应当将房屋的所有权移转于买受人,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出卖人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受人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出卖人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
    交房必须达到法定的以及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交房,并不能简单地从字面理解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将房屋转移于买受人占有。交房必须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交付使用条件,指的是房屋具备了按照房屋的性质、用途使用的完整功能。在非商品房买卖情况下,由于非商品房通常不是新建房屋,往往具备了一般的交付使用条件,所以其交付使用条件的具备,主要看当事人是否对房屋的交付使用条件有特殊的约定。
    在商品房买卖情况下,由于商品房通常系新建,新建房屋要具备按照房屋的性质、用途使用的完整的功能常常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应主要考察房屋是否具备了完整的使用功能。一般来说,新建商品房具备完整使用功能需要两个要件:房屋已经完工。主体结构已封顶、完工,房屋的外装修已完成;房屋的基本配套设施,如水、电、暖气、电梯等已经可以使用。出卖人就出售房屋已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手续,并能在交付时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原则上,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

    查看全文↓ 2019-10-17 21:29:11
  • 133****5259

    买房的过程中,置业顾问经常会提到楼盘的容积率是多少,容积率到底代表什么?容积率跟我们购买的房子又有什么关系?要如何计算呢?





    什么是容积率?

    根据《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比如说,在面积为100平方米的地块上,每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2层,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容积率就是2;如果建3层,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容积率就是3。

    简单来说,在一定的地块上,房子盖的越多,层数越高,则整个项目的容积率越高。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容积率计算公式: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规划用地面积

    注:容积率代表一个小区的建筑密度,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对舒服,容积率越大则相反。(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容积率是多少才适宜居住?



    对于购房者来说,容积率大小直接影响居住舒适度,容积率较小,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居住舒适度越高。容积率一般是由政府规定的,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下编制的各类居住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

    查看全文↓ 2019-10-17 21:29:04
  • 135****1828

    面对四面八方扑过来的各种交付问题,刚买房的你会如何完成交房的流程?



    在各种商品房交房标准里,看的晕头转向?



    深度君今日就给大伙普及商品房交房标准常识,轻松交房不是问题!










    Q
    A
    &
    1问:何谓“交房时间”?



    所谓“交房时间”,是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过程。






    Q
    A
    &
    2问: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2)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应当及时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3)在交接时出示有关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文件,并不得以任何非合同约定的条件阻碍交房。


    查看全文↓ 2019-10-17 21:28:57
  • 151****8555

    否能够向业主、向公司交出满意的答卷,这一环节至关重要。2019年西南区域“8盘”交付,战斗的号角已经吹响,不知你是否已做好准备?本期风控菌就商品房交付环节的法律风险防范要求进行简要阐述。





    一、交付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因为法律、法规对于“验收合格”并无准确定义,所以笔者概括总结具体交付条件为:

    1、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的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此处不等同于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具体原因笔者后续刊文解读);

    2、经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

    3、具备规划设计要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备相应的物业管理,落实拆迁安置工作;

    4、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楼标准,例如取得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等;

    5、依据地方政策要求取得相应的交付文件,例如“交楼许可证”等。

    查看全文↓ 2019-10-17 21:28:54

相关问题

  • 看你要怎么正规法了,现在要交房的时候拿产权证基本上不可能的,正规的交房主要是两书齐全,还有就是让你先看房,自己跳出毛病后让他整改完你再和他交房

    全部5个回答>
  • 、商品房交付条件有哪些:(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消防、环保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合同法》中,均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98年9月1日实施的《消防法》第10条规定了消防强制验收制度,《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了环保强制验收制度。98年7月20日,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组织验收的主体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但此后我国改革了竣工验收制度,1999年施行的《合同法》第279条明确了开发商为组织竣工验收和确认工程合格与否的主体。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称《质量条例》)作为《建筑法》和《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开始施行。《质量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该条款进一步对《合同法》第279条进行了阐述,从而使《建筑法》中未能明确的验收主体**终认定为建设单位。(二)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一些大城市制定的地方法规中已明确将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必备条件,例如《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50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安徽省建设厅亦于2004年9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2004]275号),规定未进行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的竣工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以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交付房屋的条件之一既是广大购房者的要求,也是一种趋势所在。另外,建设部于2000年4月7日发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第5条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三)商品房的面积已完成**终测绘该法定条件的依据是,建设部于2001年04月04日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四)水、电供应正常,交通道路通畅,与施工场地有明显分界隔离设施该法定条件在《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2006年3月1日实施)第49条中有规定:入住条件由建设单位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但必须达到水、电供应正常,交通道路通畅,与施工场地有明显分界隔离设施。此外,有人主张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提供作为商品房交付法定条件之一,其依据是建设部于1998年5月20日所下发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笔者不赞同此种观点,该“两书”仅应作为在交付时提供的资料,而没有必要将其作为交付的法定条件。以上法定条件中,其中第一项法定条件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环保、消防验收合格)是强制性条件;而其他法定条件均具有行政管理性,若当事人约定与该部分交付条件相冲突,则以约定为准。怎么才算完成交付:对于房屋的交付,**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原则上,交房仅仅意味着对房屋的移转占有。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产权过户登记为要件,与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标的物交付行为的完成即意味着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完全不同。因此,房屋的交付只是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行为的一部分,完整的履行行为应当包括出卖人交付房屋于买受人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的行为。房屋交付与房屋所有权移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履行行为,应当予以区分。当然,按照上条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移转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

    全部3个回答>
  • 业主购房后只要拿到“一证两书”(房产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就算交接完毕,手续齐全了。

    全部4个回答>
  • 一、查看资料1、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盖章原件可带走)2、《住宅使用说明书》(盖章原件可带走)3、《竣工验收备案表》(盖章原件)4、面积实测表/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可为复印件但要有章)5、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工程竣工图纸或设计单位施工图(可带走)6、《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7、《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8、签字时注明“楼房状况未明”二、楼房结构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1)查看房屋主卧及客厅靠近露台的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2)露台处的两侧墙面是否有裂缝,若有亦属严重质量问题。房屋的结构问题常出现在阳台,万一发现房间与阳台的连接处有裂缝,很有可能是阳台断裂的先兆。(3)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存在危险隐患。(4)墙身、墙角接位、顶棚有无裂痕2、检查空鼓。(1)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敲所有的地面,特别是贴脚线一圈。轻敲各面若听到空响的声音,就是各面层与墙(地)面接触有缝隙,需要返工;若听到沉闷的碰击声,则表明它们接触良好。(2)检查墙身、顶棚楼板是否有隆起或凹陷的地方,用木棍敲一下有无空声。3、检查倾斜与水平。(1)在房顶上用细绳栓上一重物,贴墙放下至墙脚,从四周检查其倾斜程度。(2)目测大致地平。(3)检查墙体平整度。墙身、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是否弯曲、起浪4、测量房间的层高。建筑层高为2.8米,实际高度不能低于2.6米,层高3米的实际高度不能低于2.75米,住宅层高不能低于2.8米。

    全部3个回答>
  • 带:榔头、卷尺、便插灯或电笔、圆珠笔、笔记本、报纸、塑料袋、包装绳一、查看资料1、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盖章原件可带走)2、《住宅使用说明书》(盖章原件可带走)3、《竣工验收备案表》(盖章原件)4、面积实测表/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可为复印件但要有章)5、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工程竣工图纸或设计单位施工图(可带走)6、《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7、《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8、签字时注明“楼房状况未明”二、楼房结构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1)查看房屋主卧及客厅靠近露台的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2)露台处的两侧墙面是否有裂缝,若有亦属严重质量问题。房屋的结构问题常出现在阳台,万一发现房间与阳台的连接处有裂缝,很有可能是阳台断裂的先兆。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