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违反规划可以退房吗?验房时出现什么情况可以要求退房?

151****7561 | 2019-10-21 08:06:06

已有4个回答

  • 151****6127

    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则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查看全文↓ 2019-10-21 08:07:05
  • 138****5122

    房屋质量有问题,有两种情况可以退房:

    一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地上主体部分。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当房屋交付后,经鉴定部门鉴定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购房者仍可主张权利。

    二是,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房屋质量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供热等,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也在其范围内。具体来说,房屋渗漏水、墙面裂痕、天花板开裂、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就是较为常见的情况。

    验房除了房屋质量还要注意什么?

    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切记不可没有验房就收房

    书面验收包括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2、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3、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4、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查看全文↓ 2019-10-21 08:07:01
  • 131****1247

    买受旦与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除非具备定或者合同约定情形发商难买受进行条件退房现八种情况买受提退房
      第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值超3%;
      第二发商逾期交房构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合同约定退房期;
      第三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第四发商预售未取商品房预售许证房屋(故意隐瞒未取预售许证除外);
      第五发商交付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使用;
      第六能或能按期办理产权户;
      第七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付款式能协商致;
      第八合同约定其退房条件现
    综第五条并且结合签约合同条款退房;先与发商进行协商省诉讼费用协调未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查看全文↓ 2019-10-21 08:06:55
  • 137****7209

    房屋面积出现偏差

    3%,在验房时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子的房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延期交房

    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仍未能交付新房,购房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则购房人就有权解除买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擅自更改房屋规划设计

    当发现开发商变更房屋结构、房屋的用途等行为,而未告知购房者,则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房屋的主体质量不合格

    若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影响到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例如:购房人买了房子,房屋内不断漏水、渗水、墙体裂缝,导致购房人无法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就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赔偿。

    房产证不能按期办理

    购房人在购买房屋后,没有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且期满后超过一年,仍因为开发商或者出卖人的原因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购房者未能办理银行贷款

    若是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则买受人是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因此项原因退房,开发商没有过错的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一房多卖或者房屋已抵押

    很多开发商都存在一房多卖的现象,例如:购房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又将此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则购房人就有权利解除合同。另外,购房者如果发现自己的房子又被开发商偷偷抵押给其他银行,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有权利以此为由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开发商有没有销售资格

    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若出卖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权属证明的,也可以成为购房者退房的理由。

    退房来维护购房者的权益是不得已而为之手段,而且在要求退房时,购房者和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十分重要,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凭据,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十分细致和注意。

    查看全文↓ 2019-10-21 08:06:53

相关问题

  • 买受旦与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除非具备定或者合同约定情形发商难买受进行条件退房现八种情况买受提退房  第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值超3%;  第二发商逾期交房构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合同约定退房期;  第三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第四发商预售未取商品房预售许证房屋(故意隐瞒未取预售许证除外);  第五发商交付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使用;  第六能或能按期办理产权户;  第七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付款式能协商致;  第八合同约定其退房条件现综第五条并且结合签约合同条款退房;先与发商进行协商省诉讼费用协调未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全部4个回答>
  • 买受旦与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除非具备定或者合同约定情形发商难买受进行条件退房现八种情况买受提退房  第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值超3%;  第二发商逾期交房构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合同约定退房期;  第三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第四发商预售未取商品房预售许证房屋(故意隐瞒未取预售许证除外);  第五发商交付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使用;  第六能或能按期办理产权户;  第七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付款式能协商致;  第八合同约定其退房条件现综第五条并且结合签约合同条款退房;先与发商进行协商省诉讼费用协调未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全部3个回答>
  • 买受旦与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除非具备定或者合同约定情形发商难买受进行条件退房现八种情况买受提退房  第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值超3%;  第二发商逾期交房构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合同约定退房期;  第三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第四发商预售未取商品房预售许证房屋(故意隐瞒未取预售许证除外);  第五发商交付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使用;  第六能或能按期办理产权户;  第七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付款式能协商致;  第八合同约定其退房条件现综第五条并且结合签约合同条款退房;先与发商进行协商省诉讼费用协调未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全部3个回答>
  • 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则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一)注意先后顺序,警惕先收房再验房  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书面验收包括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特别提醒购房者,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统一新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3、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而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和违反规划的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补做或赔偿,因为单个购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异议或要求往往势单力薄。必要时可联合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这里提醒您,有些开发商交房时房屋并没有达到验收标准,为了避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会采用手段骗业主收房,购房者要留意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如果开发商延期可以追究责任。  (二)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警惕乱收费  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促销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对不同消费群采取不同收费标准,由于购房者是单个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交费标准,作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交费单价高且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这里提醒大家,对于价格歧视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或仲裁以要求价格标准一致,对于物业费上涨,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曾经作的口头承诺可以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或补贴差价。  (三)看清合同内容,警惕协议陷阱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例如签订一些补充协议,并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对于此类协议,需提请购房者注意: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交房是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

    全部3个回答>
  • 开发商延期交房并不代表可以拒接受房屋由于各种原因,开发商有时会逾期交付房屋。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开发商是否存在免责事由是关键,即开发商是否遇到不可抗力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免责事由。如果存在免责事由,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开发商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若开发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责事由,则需要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需要指出的是,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在交房条件满足的条件下,只要开发商依约发出了交房通知,即使购房者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接收房屋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