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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车库产权多少年?独立车库的房产证是红色的皮,请问是属于公建房嘛..

144****7518 | 2019-10-31 05:37:58

已有4个回答

  • 152****7709

    车库取得产权必须有三个条件:一是小区的车库(位),不管开发商是否出售,不能算入公摊面积。二是小区车库(位)有墙分隔的独立车库,且层高达到2.20米以上。三是地下室(非人防工程)车位、利用架空层等作车位的,必须有明确界址点,且层高2.20米以上,也经过规划批准为车位用途的,才能取得产权证。而且必须前期设计图与实际现状保持一致,开发商交房后临时更改了规划图做的车位,也无法办理产权证。
    而根据人防部门规定,修建一定规模的楼房,必须强制建设防空地下室。现在,城市相当一部分地下车库,其实属于人防地下室。这类地下车库,购买者也是无法取得产权的。

    查看全文↓ 2019-10-31 05:38:28
  • 136****9861

    车库证和房产证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证件,不能比较。

    前者通过合同形式确认,后者通过国家法定机构确认。对于居住使用是一样的,买卖交易、拆迁补偿方面,都按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通行商品交换等价补偿的原则。

    有产权的车库固然可以自行买卖过户,无产权的车库只具有使用权,而无处置的权利。 地上车库一般是可以办理独立房产证的,这个车库属于建筑物。对于这个建筑物国家要求必须办理独立的产权证明,在申报的时候开发商必须向国家立项的时候规划出这些车库的独立性。

    另外,国家不允许开发商在小区内分割土地产权。但一般的开发商对于露天车位也只是办理租用。 高层停车位是不能办理独立产权证书的,其主要原因是高层停车场属于开放式场地,一个停车场是一个产权。一般也是租用。

    查看全文↓ 2019-10-31 05:38:22
  • 136****0784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二、房屋产权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查看全文↓ 2019-10-31 05:38:17
  • 155****4182

    阅读本文前,请您点击题目下方蓝字“资源新观察”再点击“关注”,关注后点击“全部消息”,可阅读之前发送所有文章。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升,私家车数量猛增。

    特别是在城镇,平均每户家庭就拥有一辆汽车。

    而停车场地的规划,远远跟不上私家车增长的步伐。

    这直接导致在大部分城镇住宅小区内,很多城市居民都面临着“有车开,无地停”的窘境。

    随之而来的是,汽车数量的激增使得住宅小区车位(库)成为稀缺资源。

    车位作为一份与房子配套使用的重要不动产, 由于长期以来产权模糊等原因,

    其权利归属及使用问题一直纠纷不断,越来越成为影响小区居民幸福感的一大痛点。





    尤其是小区地下车位如何确权登记?产权期限究竟有多长?如何维护合法权益?等等,这些都是小区居民关心并期盼解决的问题。



    01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这是执政为民的应有之义。

    这不,国庆后上班第一天,不动产登记部门就来征求大家的意见了,

    为依法维护城镇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权利人合法权益, 依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自然资源部起草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城镇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确权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0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jsqsc@mail.mnr.gov.cn;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02



    住宅小区车位(库)是指在城市住宅小区内设置的供业主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

    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利用人防工程建造的车位,二是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车位,三是开发商自主建设的车位。



    在《物权法》颁布前,我国关于地下车位(库)权属的相关法律仅有1996年颁布的《防空法》有所涉及。



    因前期土地出让或划拨时,土地及规划等部门均未涉及土地出让的深度和广度,造成地下空间的权属范围不清。



    尤其是已经开发利用的地下空间权属,如何认定,缺乏依据。



    对于地下车位(库)建设,规划部门一般只是依据有关标准提出配置比例、数量要求,并不要求设计图纸中明确地下车位的具体位置、尺寸大小、界限,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时也不作具体核验,造成后续产权登记中地下车位的位置、界限等基本登记内容难以确定。





    特别是人防车位的权属问题,争议长期悬而不决。

    结建人防工程量大面广,其产权归属一直以来本就存在很大争议。

    而人防车位目前在地下车位中更占有相当比例,因此对于结建人防工程区域平时用作停车的地下车位(库),也一直存在权属争议。



    即使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地下车位(库)的权利归属问题同样存在激烈的争论,主要有业主所有说、开发商所有说、国家所有说、约定归属说等不同观点。



    《物权法》颁布实施时,**终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



    2007年,《物权法》出台,从根本上确认了地下空间的权利归属,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这意味着建设单位可将规划用于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库)通过出售、附赠方式将产权转移给业主。

    查看全文↓ 2019-10-31 05:38:11

相关问题

  • 车库的产权一般是50年。《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后,即可以按程序取得产权,可以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需要强调的是,《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对规划车位、车库的出售及出租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这就意味着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需要,既使其他人提出更高的条件,也不能出售、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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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库取得产权必须有三个条件:一是小区的车库(位),不管开发商是否出售,不能算入公摊面积。二是小区车库(位)有墙分隔的独立车库,且层高达到2.20米以上。三是地下室(非人防工程)车位、利用架空层等作车位的,必须有明确界址点,且层高2.20米以上,也经过规划批准为车位用途的,才能取得产权证。而且必须前期设计图与实际现状保持一致,开发商交房后临时更改了规划图做的车位,也无法办理产权证。而根据人防部门规定,修建一定规模的楼房,必须强制建设防空地下室。现在,城市相当一部分地下车库,其实属于人防地下室。这类地下车库,购买者也是无法取得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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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房地产的火热在中国早已不是新闻,随着“金九银十”的到来,楼市出现的一股股购房热潮更是几乎接近疯狂的程度。房地产领域愈发疯狂的局面下,各种楼市的新闻出现,它们或惊人、或荒诞,或让人一笑置之,或引起人们新一轮抢房热潮......不知从何时起,房产悄悄成了一种流行的投资方式,甚至大有后来者居上,盖过其他传统投资方式的势头。这并不难理解,在那些一线城市,房子天价已是众所周知,甚至坐地起价一天之内涨幅达到几万都早已不是新鲜事,房产赚钱如此容易,难怪投身楼市大潮的人前赴后继。房子证明的是“真爱”还是“伤害”?“不买房就结不了婚”这大概是当下很多适龄男青年面临的一大难题,房子俨然成了岳父岳母眼里检验未来女婿合格与否的一大“硬指标”,更是小伙子们证明对姑娘“真爱”的主要方式之一,于是为了自己的真爱,无数的男女青年们毅然投身于买房大潮中。正当无数人为了结婚而无法摆脱“房奴”的命运时,另一则让人哭笑不得的新闻又刷屏了好一段时间:8月26日,一则关于上海房产将限购的谣言在朋友圈疯传,上海各大民政局门前排起了长龙,“真爱夫妻”纷纷办理离婚手续,只为获得买房资格。8月29日,上海住建委明确表示“没有研究过此类政策”。然而,这短短三天,火爆的上海楼市再一次迎来了成交高潮,截至8月29日,已经连续3天日成交量超过1000套。在8月30日,成交量突破2100套。曾经买房是为了结婚,如今离婚是为了买房,这世界变化实在太快,房子竟既能让人结婚,又能让人离婚,真不知道**终房子证明的到底是真爱还是伤害啊。有人调侃说,“只有真爱的夫妻才敢去离婚买房。”这真是一语中的,如果婚离了,房子又没买到,这赔本的买卖风险可比任何投资都大。全国都在抢房,到底在慌什么?杭州限购前一天,楼盘里直到半夜都在交易,甚至有中介拿着pos机去外地让客户刷卡,一天签约5105套!郑州抢房“如挤春运”,上海有人直接打“飞的”来抢;合肥购房者冒雨抢房……房子一天一个价,买到房甚至会激动到哭,而买不到房更加会遗憾到哭。人们**近似乎不是在讨论买房,就是在去看房的路上。“房价涨上天,晚买一天房就损失一笔钱,不买房就是扔钱!”这种想法简直是全国人民的心病。对房子有刚需的人自不必说,早早买房也算是了结一桩心事;不缺房住而手里又刚好有点闲钱的人,**中意的投资自然还是买房,风险小收益大,哪种投资能比得上?你问还差点儿钱怎么办?没关系,想办法借钱、贷款,总是可以如愿,如今连离婚都已经成了买房的手段之一......总之为了房子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否则谁知道以后还买不买得起,现在把房子存下租出去还能收点租金,没准儿还能**,总之简直是包赚不赔啊。富人更是买房大军中的主力队员,甚至在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后,更加是削尖了脑袋往房地产这个领域钻......房价不断上涨的现象,刺激人们对房产上涨的预期增大,于是越多人想买房,房价就会越来越高。买涨不买跌,这是普通老百姓都懂的道理。搭上车的买房人一边心惊胆战害怕崩盘,一边窃喜还好买了或者再琢磨着怎么加杠杆继续投资,没搭上车的只能自己进行心理建设,人这一辈子不能被房子圈住……于是,有人说,房价的疯狂,让人看不到希望,中低产阶级发现,自己辛苦了一辈子,不如隔壁老王比你早买几套房子。虽然有点悲观,说出的却是一种无奈的现实。河北终究难逃抢房怪圈  今年春节过后,京津及河北环京地区楼市一跃而起,不但高烧不退,反而愈演愈烈。房价居高不下的北京更加高不可攀,8月平均单套商品房住宅成交价已至526万 元,达到历史**高点。天津均价也排进全国房价前十名,市内六区新房成交每平方米均价正冲击4万元大关。石家庄、廊坊、香河等河北环京地区房价也开启飙升模 式。业内专家认为,随着“金九银十”的到来,这波遍及京津及河北环京地区的房价“高烧”短期内恐难消退。虽然河北省政府近来开始出手整顿楼市,通过调查河北固安无证售楼、石家庄哄抬楼价停业整顿、购租并举让人们有房可住等几件事,逐步着手控制楼市这把虚火,可惜全国楼市都在一种异常的火爆之中,楼市的乱象实在是“春风吹又生”,若无长远整体的规划,单靠河北政府也实在是鞭长莫及呀越控越涨,怪圈如何破?楼市这把疯狂的火一日旺过一日,各地政府纷纷出台限贷限购政策,严控房价。但是,房产总是走不出这样的怪圈:严控—消停—向下微调—报复性大涨。南京新政后首轮土地网拍,9月19日产生第一幅**高限价地块,20日,又拍出7幅**高限价地块,其中4幅创区域**高单价。7幅地全部要摇号决定买主,之后也将按规定现房销售。地价高企,那么盖好之后的房价能低得了吗?为什么会这样?专家认为,决定房价主要的因素为供求关系、未来预期和货币三大因素。热点城市房子一直是供不应求的,居民对未来房价上涨预期提升,加上实体经济疲软,大量货币涌入,没有其他更赚钱的投资方式,于是大家都来买房子。热点城市楼房总会有市场,因为这些城市资源好,人才都流向了这些城市。有人来,就得有房住。一些二三线城市的暴涨比如郑州、合肥、无锡等城市,令人觉得匪夷所思,也让人恐惧房产泡沫的存在。根据相关数据,中国“房奴”近40%的收入用来还房贷,银行的房贷比例有较大增长,而民间投资持续低迷。更严的调控政策正在逼近?限购限贷几乎在各大城市都刮起了一阵风,却完全无法吹灭房价这把虚火,这虽在意料之外,仔细想想却又在情理之中。政府的政策根源毕竟是针对过高的房价,而政策的出台却总会让人们的眼光更加聚焦的正在飞速攀升的房价上,中国人“买涨不买跌”的普遍心理也就在政策的推动下再次席卷而来,从而引发了新一轮的抢房热潮。这种怪圈虽然荒诞,短时间却无法避免,结果就是买到房的人皆大欢喜,买不到房的人怨声载道,大家齐抢,房价一天高过一天,政府为了表明态度,只好再次想出新的办法。如此看来,更严格政策的到来,也就不奇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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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大幕拉开业内专家认为  地方楼市调控须紧扣法治  对于各地的房地产行业,应该实行精细化管理。还可以出台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让各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加步入正轨。  在此次调控基础之上,各地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一些规定  今年七八月间,在北京工作的章岳(化名)因为个人原因需要出手名下的一套住房。在见过了不少中介和买房者之后,章岳终于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远远高于购入时价格的高价将房子售出,其间经过无数博弈和考量,深入研究各种关于经济走向和楼市的分析文章,一度令他疲惫不堪。  “卖完之后不到半个月,又涨了一百多万元。”章岳言谈之间神色颇为迷茫,失控的楼市让他无力再进行更多思索。  “现在价格快每平方米10万元了。”章岳打开他的微信,让看其中一名房产中介在朋友圈发的**新成交价格。有意思的是,这名房产中介在分析房价迅速上涨的原因时,除了谈到土地供应、信贷之外,竟然也把房产中介列为一大原因。  随着北京“930”新政的出台,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大幕拉开,对于失控的楼市来说无异于当头棒喝。  今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指出,将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大清单制度。这份纲要还显示,在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同时,还将建立全国房地产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  “分类调控,因城施策”,这正是本轮房地产调控的一大特点,也有媒体将其称之为“一城一策”。  “对于各地的房地产行业,就应该实行精细化管理。还可以出台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让各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加步入正轨。”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  楼建波还认为,实现相关信息统一监测是规范房地产发展的重要环节。建立信息发布和监控平台之后,对于了解各地情况进而开展监督督查会起到积极作用。如果没有统一的监测平台,就难以实现精细化管理和调控。“在此次基础之上,各地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些规定不宜过于死板,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如房产违法违规销售的问题,管理者也需要反思。”  今年10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因地因城施策,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是国务院针对各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不断上涨、一些城市出台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提出的整体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出来的信息非常明确,那就是要把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联系在一起,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方面承担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应当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同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所释放出来的信息内涵丰富,值得认真解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  乔新生认为,国务院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没有涉及房地产市场价格的问题,这说明中央已经充分意识到,我国房地产市场问题非常复杂,如果采取“一刀切”措施,严格限制房地产市场价格,那么,有可能会导致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得不到有效地满足。当然,在这样的情况下,价格主管部门会对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包括上海在内的一些城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对房地产市场虚假广告和房地产市场销售环节哄抬物价的行为作出处理。相信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各级地方政府一定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个别地方在房地产市场竞争过程中,已经从中立的裁判员变成了运动员,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个别地方甚至参与哄抬房地产市场价格。对于这样的情况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对某些地方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依靠房地产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并且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采取问责措施,防止地方在房地产市场领域从事不正当竞争。”乔新生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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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土地用途为商业,使用年限为40年。如果是沿街的公寓,底楼商铺,楼上公寓的,土地用途为综合的,使用年限为50年。上面的年限都要包括建设所花的时间,不是从你购买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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