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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产房屋买卖有哪些注意事项?哪位知道?

154****1074 | 2019-11-14 14: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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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8015

    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
    现实生活中涉及的军产房买卖往往是军产房的管理单位出售军产房使权或居住权,由出售军产房一方向地方购房者出具营房居住证的变通方式进行,这种出售的使用权和居住权是永久没期限的出租。这种出售军产房的永久使用权或居住权,实际上是变相的出卖产权。这种出租或是出卖是违反法律和部队内容规定的.
    第一,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出卖房屋的永久使用权其本质是租赁权的无限期转让,这与合法同中关于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相违背,是无效的,不可行的。
    第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印发的《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军队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产权单位”填总后勤部。其营房变更登记委托住用单位(即产权管理单位)全权办理,使用住用单位印章,但必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转移、变更批准权限,持有总后勤部或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等大单位的批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产权转移无效,并不得进行营房变更登记。
    《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总后勤部<1999>后营字第530号印发)第四条规定: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综合上述军队房地产管理规定,军产房的产权单位是总后勤部,军队产权房屋向地方转让,必须取得总后勤部的审批,否则无权转让,转让无效。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论数量多少,凡军队房地产同地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的转移变更由总后勤部审批。
    军产房的产权人是军委和总部,军产房的管理单位不是产权人无权权出卖或对外出租。
    购买这种军产房的是不能受到法律保护的,拆迁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不能合法继承给子女。并且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越权擅自处理军队房地产的单位,没收其全部收入,擅自处理的房地产应全部收回,并给予主管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行政处分。”一旦买卖军产房的行为被军队上级追究就会面临房产被军队收回的危险。

    查看全文↓ 2019-11-14 14:19:07
  • 158****6755


    一、 买房子时注意的事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二、购房流程
    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签约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法律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销售许可证。
    (2)购房人应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应携带的文件、购房批文等。
    (3)房款支付方式。
    (4)购房应缴纳的税费说明:印花税、契税、手续费、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二步: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
    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壹份。契约的主要条款包括:
    (1)土地使用证号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3)房产名称及购房人购买房产的类型
    (4)所购物业的楼层、面积、房号、户型、交付使用日期
    (5)房价款。包括单价和总价
    (6)付款方式
    (7)双方违约条款
    (8)保修条款
    (9)买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条款
    (10)预售登记
    (11)房屋转让
    (12)房屋过户
    (13)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
    (14)附件一:房屋户型图
    (15)附件二:装修设备标准
    (16)附件三:共有共用部位 同时购房人与开发商还可就其它内容签订补充条款。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三步: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查看全文↓ 2019-11-14 14:19:00
  • 141****2862

    在看好军产房,谈好价钱后,一定要在交定金前,到该军产房所管理部队的营房科去询问,该房能不能更名,因为有很多军产房市按照部队营房性质建造,不能买卖。如果说是按照商品房性质建造能买卖的,一定要让干休所的营房科开具,同意此房有原房主专卖给想买主的证明,军产房买卖一定是需要部队同意才可以交易。如果部队不给开这个同意卖房证明,那这个房子就是按照营房建造的,不能买卖,以后很有可能你买了这个房子也不是你的。这一点在部队军产房有明确规定,请参考《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军队房屋产权 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产权单位”填 总后勤部。其营房变更登记委托住用单位(即产权管理单位)全权办理,使用住用单位印章,但必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转移、变更 批准权限,持有总后勤部或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等大单位的批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产权转移无效,并不得进行营房变更登记。
    交定金前一定要自己去部队营房科询问更名事宜,不要让房东陪着去,住军产房的房东一定认识营房科的人,以防房东和营房科的人商量好了糊弄人。明明不能更名的,糊弄买家交钱后结果不能正常手续更名,不能正常合法手续更名部队以后不承认,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等以后出现问题了,你都没处找这些人去,就算找到了又有什么用,事情已经出了,操心难受的不还是买家自己。所以一定要自己去问干休所营房科的人,那样得到的答案才是**真实的。买房子办手续的事一定要名正言顺才行,这样才**有效。
    交定金一定不要多交,以免以后发生什么变故,事事难料。
    购买二手军产房,一定要把手续多要。首先要干休所同意把房子卖给你的证明,然后签订军产房二手买卖协议,内容一定要写详细,因为房子没有产权证,要防止房东以后房子涨价了后,反悔向你要房子。然后房东的原购房发票要更名,房东手里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更名,一定要注意的是,房东手里和干休所签的房屋合同是一式两份,也有一式三份的,这个要在交定金前自己打听清楚,每份合同都要更名才行,要不然不能是算更名手续。还有在干休所或是军区一定有一份房屋管理档案,就相当于老百姓的户籍档案,这个是军产房子的,这个档案也一定要更名,要不然部队是不会承认这个房子是你的。
    **后要记住是干休所营房科的哪位帮你办的这些手续,**好留有证据,以防以后出现纠纷时好解决,不过到时如果该人转业了什么的话,那也就没什么办法了。**好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有录音作为证据,以防万一。军产房二手交易复杂,不受法律保护,干休所的军产房一般都不能合法在部队办理更名,很有可能你买了个房子以后也不是你的,出现纠纷。买家花钱买的是房子,不是纠纷和烦恼,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还是不要购买二手军产房,一般大的二手房中介都不会代理军产房的二手买卖,买家一定要谨防受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一旦产生问题时,由于是军产房的纠纷,地方法院都有可能不受理,军产房的二手买卖合同还不能办理公证,没有什么能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干休所的房子都是按照军队营房盖的,没有产权不能更名的,还买它干什么

    查看全文↓ 2019-11-14 14: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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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军队产权房屋可以向地方转让,军产房转让合同必须取得总后勤部的审批,否则无权转让,转让无效。  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印发的《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军队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产权单位”填总后勤部。  其营房变更登记委托住用单位(即产权管理单位)全权办理,使用住用单位印章,但必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转移、变更批准权限,持有总后勤部或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等大单位的批件。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产权转移无效,并不得进行营房变更登记。  同时依据《军队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利用军队房地产开发,不论数量多少,一律报总后勤部审批。  《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总后勤部[1999]后营字第530号印发)第四条规定: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  综合上述军队房地产管理规定,军产房的产权单位是总后勤部,军队产权房屋向地方转让,必须取得总后勤部的审批,否则无权转让,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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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印发的《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军队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产权单位”填总后勤部。 二、其营房变更登记委托住用单位(即产权管理单位)全权办理,使用住用单位印章,但必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转移、变更批准权限,持有总后勤部或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等大单位的批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产权转移无效,并不得进行营房变更登记。 三、同时依据《军队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利用军队房地产开发,不论数量多少,一律报总后勤部审批。 四、《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总后勤部[1999]后营字第530号印发)第四条规定: 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 五、综合上述军队房地产管理规定,军产房的产权单位是总后勤部,军队产权房屋向地方转让,必须取得总后勤部的审批,否则无权转让,转让无效。 六、军产房是国家军事机关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是军事机关,该房屋一般不能成为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而且理论上存在被征用的可能,军人对军产房一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七、如果军产房经过了房改,已经变为了军人个人的私产,房屋所有权证已注明为军人的个人私产,这样的房子再经过所在军事机关的审批才能上市交易,因为这样的房屋涉及到国家的军事秘密和军事安全. 八、军产房是国家批给军队的房用地,一般情况下必须得一次性付款的。军产证的性质有点象集资房,不能抵押或贷款,因土地是部队的,地方政府亦无权干涉,转名只需所属的军区办事处或管理处改名即可,亦有房产证由军区提供的,此类房在新开盘的时候才可以做短期的贷款按揭,二手交易做按揭就比较困难! 九、购买军产房需要注意以下两点内容:1、 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是谁,如果只有使用权,建议不要购买;2、 如果已经经过房改变成了个人私产,是否有部队批准同意上市交易的书面批文。 十、军产房户口迁移立户和妻子随迁问题1、需本人凭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到房产所在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迁移。2、夫妻随迁入户须符合下列条件 A、夫妻分居满二年 B、申请随迁人员必须是无业人员,不属于在职干部、职工。 C、该户内未发生过超生事实。 十一、军产房学位申请 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附缴款收据),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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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论数量多少,凡军队房地产同地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的转移变更由总后勤部审批。也就是说,军产房向地方转让,依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的规定,应经过总后勤部审批同意。军产房买卖之前经过总后勤部审批同意或争议起诉到法院前经过总后勤部追认的,法院应认定为有权处分,军产房买卖合同有效,否则应按无权处分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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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双方都要明确违约金**好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出现。买房要明白直系亲属并非业主的委托代理人。   买卖方都应确定房屋是否允许出售,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可靠完整。建筑面子是否与房产证一致,双方是否履行二手房买卖程序。   交房时间与付款时间必须要明确,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必须要明确相应义务履行期限。关于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也要先明确清楚。防止不必要的麻烦。

  •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产权状况;——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查内容审核之后,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另外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购房一方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首先房屋买卖合同应经过房地产交易所核定;其次商品房开发销售手续不健全的房屋,一般不予公证;办理合同公证应尽量委托自己的律师代为办理,这样无论从专业的角度,还是从操作便利的角度看,对购房人都会更加有利。你也可以通过较大较有名的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买卖来避免诸如此类的问题 比如链家、中原、菁英、我爱我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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