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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城碧桂园办理土地证需要什么资料呢?谁能说说呢?

143****7109 | 2019-11-21 10:47:56

已有3个回答

  • 148****0109

    去国土资源局办理。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 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 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 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查看全文↓ 2019-11-21 10:48:11
  • 151****7337

    现全国各地有的地方已经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房屋和土地已经合二为一,办理为不动产权证书,以前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仍然有效。未实行该制度的省份还在分别办理国土证和房产证。
    还在单独办理土地证的省份,办理土地证后,相关的原始档案资料是在国土局存档备案存档。
    已实行不动产登记的,办理不动产证后,相关的原始档案资料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存档。

    查看全文↓ 2019-11-21 10:48:08
  • 158****1028

    1.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2十七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房屋受权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后,可以申请补发。
    2.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3.所以土地证丢了是可以进行补办的。

    查看全文↓ 2019-11-21 10: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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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马上带着身份证明到(土管部门)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2、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填写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4、(土管部门)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补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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