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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房产税交多少?专家房地产税应对有多套房、“囤房炒房”的人征收

138****4468 | 2019-11-22 05:00:02

已有5个回答

  • 158****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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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晓松说,人之所以不快乐,是因为他老想要一套房。而这套房子会限制他所有的行为和决定。不能苟同的人就反驳说,诗和远方不是人365天的常态,人的常态需要一间稳定的居所,装下柴米油盐和白开水。2018年,有人挤破了脑袋为买一套房,有人伤透了脑筋为卖一套房。2018年,楼市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房地产税狼来了2018年3月,针对房地产税,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表示,正加快起草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3天后,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答问时再次表示,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总体思路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此后,关于房地产税的讨论始终没有停止。崇尚“题不惊人文不牛”的自媒体更是拿此做文章,类似《炒房客要颤抖了!房地产税出台毫无悬念》、《房地产税势在必行,房价下跌已成定数》的标题屡见不鲜。事实上,房地产税即便开征,从本质上也是一个税种,目的在于调节收入分配,为政府开辟新的财源,而非降房价。但作为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一环,房地产税的出台对稳定市场无疑是有利的。遗憾的是,至今房地产税仍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撒钱抢人卖房2018年楼市无法回避的一个关键词是“抢人大战”。短短几个月时间,天津、南京、武汉、成都、西安等20多个城市接连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有的送房、有的送钱、有的送户口,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表面看起来,这是一场“人才大战”,但在楼市调控高压下,它早已变成放松楼市的跳板。前后脚的关系。人才新政后,成都上演了7万人抢千套房源的盛况,杭州98岁老人、12岁小孩纷纷上阵,深圳排队5公里离婚只为买房,西安更是爆出惊人的摇号购房黑幕。没有人预料“六个钱包”买房后,如果房价下跌怎么办,一股热钱“奋不顾身”地涌进房地产。以至于年中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房价不能涨。楼市终于被摁住如果2018年房价还按照2016年和2017年的节奏狂奔突进,房地产对实体经济、对消费需求的挤压真会成为一个棘手问题。为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2016年10月到2018年10月,两年时间,全国各地共计100个城市,累计出台调控次数高达700余次。政策频出带来的直接结果,一是全国土地流拍次数越来越多,二是整体房价涨幅持续收窄,部分城市房价出现下跌。房价终于被摁住了。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1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及销售额增速双降,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增速、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均放缓。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全国百城二手房房价连续5周下跌,均价1.5万元。但稳房价就如同走钢丝,保持平稳并不容易。在房价涨幅收窄的同时,个别楼盘房价下跌成为众矢之的。聚众打砸售楼处在房地产出现下行的时候,谁**受不了下跌?2018年的经验表明,有两类人**不希望看到房价下降。一类是购房者,在江西上饶、福建厦门、浙江杭州、湖南长沙等地,都出现因楼盘降价而导致的“房闹”,打砸售楼处成为楼市下行的“一景”。一类是当地政府,安徽合肥就曝出一楼盘降价,被调研后房价回涨。政府忧虑房价下跌的背后是土地财政,更是房地产对经济的拉动效应。在市场下行的时候,开发商过得也不容易。虽然央行多次降准释放流动性,但这些钱对房地产的窗始终紧闭,以至于到了下半年人们接到楼盘打折促销的电话越来越多,房地产中介更是为了完成业绩伤透脑筋,厦门一楼盘直接以低于楼面价的价格对外出售。楼价跌穿地价,被视为开发商无奈的断臂求生。业内也普遍判断,房企躺着赚钱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万科高喊活下去这时候,连龙头地产万科都喊出了“活下去”的口号。万科究竟是“真痛”还是“假哭”,业内有两方观点。一方认为,市场下行龙头都感受到了寒意,真的要收缩战线,集中力量做好主业,保持不被踢出局。另一方认为,万科才是真的“神算子”,在喊出活下去不久后就从华夏幸福、海航、嘉凯城等手里拿下巨资土地,以待下一轮收割。行业龙头的算盘不好猜。可以肯定的是,拥有高度忧患意识的房企,迈过下行周期的概率更高。毕竟,冬天过去了,春天也就不远了。松绑新政一日游2018年12月,多地出台的房地产新政充满争议。先是菏泽打响了楼市松绑的第一枪,此后一周时间内4个地方出台调控放松政策,包括广州、杭州、珠海以及佛山。政策主要集中在放松限售、放松限购。争议**大的是湖南衡阳的放松限价政策。迫于巨大舆论压力,衡阳在新政颁布一天后,随即宣布撤回限价松绑通知。理由是,对稳控房价的复杂性判断不精准,对稳定预期的持续性认识不充分,文件出台引发了市场的误解和网上的炒作,其影响有悖于部门出台文件的初衷。衡阳撤回的举动,令2019年楼市的走向多了一丝不确定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这个度究竟如何把握,考验着地方的智慧。二次房改的方向高晓松说,美国人平均31岁才第一次购房,德国人42岁,比利时人37岁,欧洲拥有独立住房的人口占50%,剩下都是租房。中国有钱人虽然买遍了全世界,但没钱人还是要租房。如何让没钱人也过上有尊严的日子,租房市场就必须完善。深圳迈出了第一步。深圳对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进行调整,明确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为了规范租赁市场,北京约谈了链家、我爱我家等房屋中介,要求增加市场供应,同时租金不得随便涨。你还在租房吗?你决定买房了吗?2019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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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5:00:30
  • 134****6889

    "房地产税的具体推出时间搁浅,“有可能要放一放了”。

    1月11日,在第十六届瑞银大中华研讨会休息间隙,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原所长贾康接受澎湃新闻(www. thepaper.cn )采访时表示:有关房地产税的推出现在来看已和原来计划的时间表不匹配了,现在就看人大什么时候启动一审。从口风上来看是要把房地产税放一放了。

    贾康坦言,有关房地产税的内部争议仍然较大,现在不推出的原因之一是考虑到目前的楼市情况和“去库存”的主要方向,“一旦推出可能会影响楼市”。

    2015年8月,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的讨论已经进入总结思路阶段。

    按照此前的时间表,房地产税应在2015年进入立法程序,2016年完成立法,并于2017年正式推出。

    贾康表示,“房地产税理应由人大给出进度,什么时候启动一审,但现在没有具体的新进展。”

    按照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的说法,加入立法规划意味着对房地产税的讨论已经进入总结思路阶段,房地产税是铁定要开征的。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作为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税改革是我国增加直接税、降低间接税,调节税制结构的重要一环。未来房地产税将由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收入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此前有内部参与商讨房地产税的人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透露,人均免征60平方米的标准为目前内部的主流意见,不过暂无定论。不过,贾康表示,由于有关部门在房地产税方面存在着比较明显的争议,有可能要拖延已经列入立法规划的进程。

    “2015年,主要是一线城市以及部分二线城市的楼市回暖,三四线城市仍然较低迷。房地产税没有新的动态,把它放一放有利于市场预期和去库存的积极性.”贾康说道。

    在1月9日举行的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房地产税还有非常艰难的路要走,主要的原因其实不在于其它,主要在于大家对征收房地产税的必要性,还没有达成基本共识。

    新一轮税制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贾康称,2016年的主要工作是把剩下的四个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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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5:00:26
  • 136****8512

    一夜之间,《房地产税快来了!2017年房价终于要跌了?》出没于各大公众号,闲在冷宫多时的房地产税又红了。 在楼市的冷冻阶段,关于房地产税的讨论卷土重来。这源于日前国务院出台的一份指导意见,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上的探索创新”。于是,在房贷连续收紧之下,房地产税是否成为压倒房价的**后一根稻草,遂成巷议。 房地产税话题在2010年陡然升温,重庆、上海先后试点运行,可谓不温不火。彼时,人们各执一词,众说纷纭。有人说房地产税是恶税,在土地出让金照收的情况下,房地产税就是重复征税,就是“吃二茬苦,受二茬罪”;有人则盼望着“一税就灵”,打击房价的嚣张气焰,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但时间能够改变人们的观念。 楼市调了十年,房价涨了十年,人们骂了十年,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人买了房,成为有产者。楼市,既在一定程度上“绑架”了中国经济,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有产者“绑架”。屁股决定脑袋,恒产决定心态。房子,成为国人财富的主要体现形式,太多人的利益牵涉其中,而恰恰是这些人拥有很强的话语权,所以房价难跌,盖因不愿房价下跌的“新”民意亦汹汹。 这么多年,房地产税未能在全国推行,说明决策层对此也是保持谨慎,毕竟楼市的产业链条太长,利益链条太广,牵一发动全身,需谋定而后动,而非意气用事,先让公牛闯进瓷器店再说。对中国经济而言,房地产税是一道难题,既有法理问题,也有实操问题,期待着它朝发夕至、一蹴而就地解决问题,不仅是思维上的幼稚,同时也是思维上的懒惰。 房价不是一个线性问题,而是属于深层次的制度供给问题,包括土地、财政、民生、投资、税费等。房地产税可能对于投机炒房有所压制,但对于其他变量影响甚小,不足以解决高房价的问题。正如多位经济学家所说,房地产税在房价供求方面不能成为决定性因素,亦不能在货币供求方面成为决定性因素,中长期看,开征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对此期望甚高,则失望甚大。 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针对的是“杠杆楼市”,是楼市的过度资本化和金融化,是风险急剧膨胀的泡沫,因此矫正之策是管住央行的印钞机,从极度宽松的货币环境转向适度宽松的货币环境。“9·30”新政以来,房贷步步收紧,这是当前及未来楼市降温和房价回调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在控房价这个事情上,信贷政策可能更给力,而非几成屠龙术的房地产税。 如今,房地产税更像是一个“执念”,执迷不悔是一方面,执迷不悟也是一方面。适当“破执”,才能实事求是。

    查看全文↓ 2019-11-22 05:00:21
  • 144****5707

    房产税霸屏了整个楼市消息面,如何理解呢?笔者将其与个人所得税改革结合起来,给大家一个全新的描述。“两会”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会上,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大家都将是今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受益者。”因为,不仅个税起征点提高,而且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税前扣除项。前几年的“两会”还提出,首套房贷利息、养老费用也要税前扣除。此外,未来还会将个人各种所得加总起来,让那些综合所得高的人适用更高的税率。 可见,改革初衷是告别个税沦为“工薪税”的尴尬境地,根据当前生活成本和收入水平的比对,减轻普通工薪阶层生活负担,真正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如果说个税调节的是一般收入所得,那么房产税调节的是资产收入所得。房产为代表的资产价格暴涨,这是近年来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主因,这个结论估计多数人会赞成。工薪阶层或中产主要靠工资活,但富人估计很少看工资单,因为工资只是资产收益的零头。调节资产收益拉大的收入鸿沟,必须要靠房产税。 征房产税是个难题。众所周知,美国个人信用体系相当成熟,欠税滞纳金很高,信用约束也很强,但每年仍有超过120亿美金的房产税拖欠。另外,房产评估是否公允、怎么解决争议,这些在法人单位纳税时代是不存在的。作为**大宗的消费和资产品,哪怕0.1个百分点的变动,也是不菲的数目,解决成千上万的争议投诉,考验习惯坐在办公室接收企业直报的税务部门。 起草论证冗长,原因就在此,好在官方对房产税解释越来越清晰。“两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开宗明义地称,房地产税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也即,房产税首先是调节税,然后才是收入税。这个说法,从推进路径看十分明了。史耀斌副部长指出,房产税是“一种世界通行的税种”,我国会参考其中共性的制度性特点,例如按评估值征税、会有一定税收优惠。 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除扣除项以外,实际税基还要在房屋评估值的基础上再打四~六折,还会限制税率和用途,房价涨了还要降低税率,确保税负不超过收入3%-4%。而且,首套房、低收入者、孤寡人群都会有很大减免。早在2012年的十八大,就明确提出要降低宏观税负,加上房地产稳定、舆论稳定是头等大事,税率和纳税占收入的比不可能高。另外,史耀斌副部长还指出,房产税是地方税种,地方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教育、治安等公共基础设施供给支出。 这很类似西方的房产税。西方收税主体的县(County)或市(City)级政府,征收房产税后,房价并未下跌反而上涨。直接从居民口袋里拿钱,房产税有很明确的用途,50%左右用到学区,其余的搞治安、修路架桥,服务完善外溢为房价上涨,业主受益甚至超过纳税。人口越密集,房子越多,房产税也缴得多,居民享受好的教育、治安,业主享受房屋增值。 因此,服务业主导经济的时代,城市主政者要做的是,让更多人到本地工作、买房,税收自然来了,这就是公共财政、服务型政府。现在,很多城市认识到了这一点,纷纷放松或取消落户门槛,人口(而不仅是人才)才是城市**大的财富。因此,房产税和个税改革共性是保护中低收入,调节**高收入,以包容实现共赢。关紧一道门,必然打开一扇窗,税负在群体间调整。房产税也好、个税也好,反映了个人财产从无到有,由从属到主导的时代变迁下,建设公民社会,塑造财富观念,构建公民纳税和政府服务的自主意识和良性循环,这才是现代化的彰显。

    查看全文↓ 2019-11-22 05:00:18
  • 141****4002

    "近日,国务院参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仇保兴表示,为了逐步烫平房地产泡沫,房地产税应该分类进行,率先出台能够精准遏制投机的消费税、流转税、空置税,然后再从容考虑物业税。

    针对中国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仇保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要把房地产调控从原来的中央调为主转变为地方调,从行政手段调为主变为经济手段,从集中统一调变为分散调,通过国民经济收入的增长来严格控制房价的涨幅,逐渐烫平房地产泡沫,而不是一脚踢破。

    为精准遏制投机,分拆细化房地产税的思路初衷无可厚非,却面临不小的现实困境。空置税的概念并不新鲜,直奔主题“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但是放在国内不同城市的分层现实里,主题就容易千变万化了。

    首先空置率很难计算,谁来界定如何界定都存在很大争议,征收难度大,必然导致征税成本很高;其次如果一线城市的空置率尚有蓄意涨价之嫌,那么很多三四线城市的房子便是想卖卖不出去。物业税连仇保兴本人也说可以再等5年,因为对于大量老旧小区来说,之前有没有物业都不好说,征物业税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房地产税一直被视为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改革,以令地方有合理的税基,此前我国省以下分税制改革不彻底,税收分成制带着浓重的议价色彩,更带来了土地财政和地方独断专行等弊病。让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但是,保障地方政府的钱袋子,是否能成为让买房者为分税制买单的理由?不成熟的房地产税烫不平房地产泡沫,因为首先它自己还是扭曲的。

    房地产的泡沫要消,确实不能一脚踢破。同理之于房地产税,房地产税这波操作同样不宜过急过猛。公众对于房地产税的顾虑往往伴随对这一税种设置初衷的不理解甚至误解。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房地产税尤其相对狭义的房产税,设计初衷仅仅是控制房价的手段和地方增加财政的途径,这两种思路或许有人会故意迎合,但一定不是顶层设计房地产税的本意。

    全国住房信息正逐步联网,国地税合并已迈出步伐,这意味房地产税在技术上的准备已经到位。但开征房地产税不是单一技术层面的命题,一旦开征,这将是涉及中国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个人的税收。

    房地产税需要敲开居民的门,要让纳税人愿意支付这一笔钱,就得让这个钱来得有理有据,用得适得其所。对于这样关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税种,应该有公开透明的讨论,各阶层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小心推进和科学论证缺一不可,且务必越细致入微越好;必要的社会讨论和严谨的法定程序同样缺一不可,且务必越小心谨慎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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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5:00:13

相关问题

  •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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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税改革 多个重点难点待解房地产税不同于房产税,是一个综合税收体系概念,涉及开发、保有和交易各个阶段。长期以来,房地产税受到广泛关注,政府近年对其推出也积极表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展却相对缓慢。2018年市场就曾热议房地产税将加快审议甚至出台,进入2019年,市场又有观点认为房地产税会在年内推出。笔者认为,房地产税改革是一个长期目标,未来必定要推出,但从操作层面上看,年内可能加快立法,但落地以及执行依然基本没有可能性。改革有其必要性长期来看,房地产税必然会推出,这是因为我国房地产税改革有其必要性,具体来看有扩展地方税源、调控房地产市场、优化收入分配几方面作用。第一,房地产税有望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源,有助于促使政府职能转变、经济健康发展。一直以来,由于地方税源支柱缺失,我国地方政府普遍依赖土地批租和土地财政收入,并产生了大量的隐性政府债务,经济系统性风险不断累积。开征房地产税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相对稳定的税收,降低其对土地财政等的依赖,并赋予其改善当地居住条件与环境的动力,从而形成税收与社区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数据显示,2013年,美国州和地方政府财产税占其总财政收入比重约13.3%,而2017年中国房产税收入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比重仅2.85%。第二,有助于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会体现“房住不炒”的政策导向,未来房地产税应会设立免征面积。对于刚需购房者而言,居住条件在平均水平以下的居民在保有环节上将缴很少的税甚至无需纳税,再加上综合税制下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的大幅清理或废止,中低收入水平居民将会实质受益,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刚需型需求的实现。对于投资型需求而言,房地产税会增加其持有住房的成本,并边际上迫使其出售或出租所持有的空置房产,从而抑制其投机需求,在增加二手房供给的同时减少住房空置率。对于改善型需求而言,房地产税也会增加其对中小户型的偏好,从而提高社会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水平。总体而言,房地产税的推出会改变需求端偏好,这也将倒逼供给端为了适应市场而推出更多中小户型,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从而降低房价波动率、抑制地产泡沫,实现住房的居住功能。但是,房地产税虽然一定程度上会抑制房价泡沫,但不是调控房价的工具。美国、日本、韩国等国际经验表明,长期看房产税并不影响房价,这一方面是由于随着经济的发展,房价上涨有其基本面因素;另一方面是由于房产税也提高了地方政府改善居住环境、提供更多服务的积极性,使该社区教育、医疗、安保、环境发生积极变化,这些价值反过来也会反映到房地产价格上面。第三,有利于优化收入再分配和财产配置,抑制贫富差距扩大。房地产税的作用主要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有专家表示,房地产税作为直接税,除了筹集政府收入,特别重要的作用是“抽肥补瘦”的调节效果。可见,我国的房地产税设计的原则是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当前时机不成熟尽管房地产税改革具有上述必要性,但从立法程序、立法难点和逆周期调控几个方面考虑,笔者认为2019年推出房地产税并不具有操作性。第一,按照已经立法通过的几个税种的立法流程经验看,税法立法从初次审议到正式施行普遍超过一年时间。根据立法先行的原则,房地产税改革的第一步必然是房地产税立法。从已经立法的税种来看,房地产税的立法需要经过一个完整的流程,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从送审稿到正式施行至少需要一年时间。然而房地产税牵涉众多,立法难度远非一般小税种可比,从2015年到2018年,房地产税立法连续四年止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立法项目的日程之外。第二,房地产税立法上存在一些技术难点。首先,多数国家是在土地私有制前提下开征房产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房价包含土地的价格。对此,笔者认为理论上需要经过充分研究。其次,开征房地产税需要完善的不动产登记与房价评估制度作为配套,我国不动产登记已经起步,但房价评估体系亟待完善,否则计税基数难以确定,则无从谈论开征。**后,产权归属模糊会影响此后的房产登记和评估环节,正式开征房产税时需要有新的设计。我国住房市场经历了福利分房到市场化的转变,造成了多种形式住房共存的现象,包括但不限于房改房、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等。此前沪渝的试点将这些类型排除在外,没有触及重点和难点。第三,从今年经济的基本面来看,2019年也不是房地产税推出的**佳窗口期。2018年我国受去杠杆政策影响,社会融资规模、广义货币M2同比滑落至历史低位水平,民企融资难问题凸显,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多项经济指标回落。同时,外部环境日渐复杂严峻,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曾一度逼近7,国际经济显现颓势,外需走弱局面基本确立。当前各项前瞻指标都反映出今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稳定应是2019年的主要任务。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今年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要依靠减税降费、补短板等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今年“房住不炒”总体方向不变,房地产销售及投资均面临下行压力,如果今年刻意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落地,可能进一步削弱房地产市场信心,导致价格波动加大。因此,从上述角度看,不适宜在今年推出房地产税。 "

    全部3个回答>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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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税因纳入人大立法规划成为热点,房地产税有望2016年完成立法,2017年开征。不管时间节点如何,房地产说真的有一天要到来了。那么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一样吗?傻傻分不清楚。 一、什么是房产税和房地产税 1、房产税,是1986 年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依照暂行条例开征的税种,当时个人住房免纳房产税。但在2011 年,上海、重庆两地,在房产税的框架内启动了把居民住房的一部分纳入征税范围的改革试点,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热议。 2、房地产税,特指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对房屋征收的税种,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也是2011 年上海、重庆两地推出房产税改革试点时所称的“房产税”新机制。我们国家一直以来强调的“房地产税改革”,主要所指的就是保有环节房地产税的开征以及一系列相关配套改革。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以往“房产税”的提法转变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二、房产税和房地产税区别是什么? 1、从范围来看:房产税是房地产税的一个组成部分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 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这也意味着,“房产税”其实是“房地产税”的一个组成部分。 2、从对象来看:房地产税既包括房产又包括土地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大的区别在于:房产税作为财产税,其征税对象为房产,而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既包括房产又包括土地。 房地产税实施必须具备两大先决条件:一是需要依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搞清楚全国的房产数量,这些房产分布在那些人手里。根据相关数据,再行确定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和相关税率。第二个条件就是房地产税里“土地”部分的税如何征收。在购买商品房时,房价已经包括开发商获取土地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这就意味着土地使用年限内,已经一次性缴清所有的租金。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一种,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 3、如何征收? 由于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种,“免征面积”将根据地方住房情况针对性划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已确定无疑。这则意味着,房地产税将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而且是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其他诸如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暂不纳入。 三、我们国家对房地产征收哪些税? 我们国家正在流转环节对房地产征税,现行的税种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1、土地增值税 (1)谁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国境内以出售或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并且取得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有法律基础吗? 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法律是1993 年12 月13 日由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该条例于1994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 (3)土地增值税税金怎么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金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计算的。那么,我们非常关心的就是,这个“增值额”是怎么样获得的?实际上,房地产增值额指的就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进一步地,扣除项目又包括哪些呢?我国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第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第二,开发土地的成本和费用;第三,新建房以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费用,或者旧房以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第四,转让房地产相关的税金;第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4)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我国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第一级,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第二级,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50%—100%的部分,税率为40% ;第三级,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200%的部分;税率为50% ;第四级,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2、契 税 (1)缴纳契税对象 中国境内受让、购置、受赠、交还土地权属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契税。 (2)契税法律基础 契税的相关法律是1997 年7 月7 日由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该条例于1997年10 月1 日开始实施。 (3)契税税金计算 契税税金的计算要分种类:第一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出售和房屋的买卖,按照成交价格来计算;第二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赠与,按照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的水平来计算;第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交换,按照所交换的土地使用和房屋价格的差额来计算。 (4)契税税率 我国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所不同,由当地人民政府来决定,范围是3%—5%。 3、营业税 (1)缴纳营业税对象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营业税。 (2)营业税有律基础 营业税的相关法律是1993 年12 月13 日国务院发布,2008 年11 月5 日国务院第3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3)营业税税金计算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税金按照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计算。 (4)营业税税率 我国营业税采用比例税率,税率为5%。 4、耕地占用税 (1)缴纳耕地占用税对象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2)耕地占用税法律基础 耕地占用税的相关法律是2007 年12 月1 日由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该条例于2008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 (3)耕地占用税税金计算 耕地占用税税金按照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来计算。 (4)耕地占用税税率 我国耕地占用税的税率为5—50 元/平方米。 5、城市维护建设税 (1)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对象 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基础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相关法律是1985 年2 月8 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金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金按照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计算。 (4)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分区域有所不同: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6、印花税 (1)缴纳印花税对象 在境内书立、领受相关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其中,与房地产相关的凭证有财产租赁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和产权转移书据。 (2)印花税法律基础 印花税的相关法律是1988 年8 月6 日由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3)印花税税金计算 我国印花税按照不同的合同类型以不同的税率征收:购销合同为购销金额的3‰ ;加工承揽合同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的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为收取费用的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为承包金额的3‰ ;货物运输合同为运输费用的5% ;仓储保管合同为仓储保管费用的1‰ ;财产租赁合同为租赁金额的1‰。 7、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其中,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中,就包括房地产出租所得和出售所得。2011 年新 “国八条”未出台之前,房地产流转的个税往往通过各种手段进行避税处理,而随着新“国八条”和2012 年新“国五条”的出台,房地产流转环节的个人所得税征缴更加严格。

  •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房产税征收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因此,动迁房不属于商品房,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但是也不能被任意的买卖。大家需要了解清楚,对于需要交纳房产税的房屋还需要了解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才能更好的进行房产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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