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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大概多少钱?上周新房住宅量涨价稳二手住宅过户量微抬头

133****2460 | 2019-11-22 05:58:53

已有4个回答

  • 13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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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融创中国宣布将收购万达旗下13个文旅项目和76家酒店引关注。根据双方约定,万达需要在8月初准备好交易资产的过户转让所需手续。
    新京报记者发现,双方的部分交易标的“万达城”早在今年6月就已经产生工商变动,截至7月13日,万达旗下位于无锡、南昌、桂林、合肥、重庆5家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工商信息发生变动。
    多家“万达城”近期变更工商信息
    据融创中国此前披露的交易信息,融创房地产(融创全资子公司)将收购万达旗下的含西双版纳、南昌、合肥、哈尔滨、无锡、青岛、广州、成都、重庆、桂林、济南、昆明、海口13个地方的万达文旅项目,收购宁波万达索菲特酒店、青岛万达艾美酒店等76家酒店项目。
    新京报记者7月13日通过天眼查发现,万达旗下位于无锡、南昌、桂林、合肥、重庆5家公司,6月以来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内容发生变动。
    6月7日,无锡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均发生变更。法定代表人由此前的丁本锡变更为齐界,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0亿元降低至5亿元。经营范围上也在原本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上增加了“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经营”。此外,南昌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6月9日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
    7月11日,也就是融创发布收购信息后的第二天,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就对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项目进行变更,由5亿元注册资本分别增加至15亿元、20亿元,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还在经营上增加了部分业务。
    7月12日,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也变更工商信息,注册资本由原本的5亿元增加至30亿元,经营范围上特意增加“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执业)”。而6月刚刚变动工商信息的无锡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又再次增加至40亿元。
    按照约定,双方签署合同当日,融创需要向万达支付人民币25亿元定金,截止到7月31日,万达要配合融创对上述项目公司和另外的76家酒店做尽职调查,并且签署正式协议。
    在签署正式协议3日内,也就是说不会晚于8月3日,万达就必须开始准备目标酒店资产转让过户所需要的所有手续,融创则尽快推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万达仍将管理万达城20年 费用6.5亿/年
    据了解,上述13个万达文化旅游项目包括万达文化旅游城和配套可供销售住宅等业态的综合地产项目,简称万达城,总建筑面积合计约为5897万平方米,其中,自持面积约为924万平方米,可售面积约为4973万平方米,可售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84%。交易完成后,融创持有万达城91%的股权,万达持有9%的股权。即将收购的76家酒店均位于所在城市的核心地段,总房间22920个。交易完成后融创将持有上述酒店100%股权。
    融创在披露的收购信息中称,融创收购万达城后将由融创独立营运管理,融创委派常务总经理,并负责销售物业。万达这边则会委派公司总经理,并在万达城名下设立持有物业项目部,由万达委派项目部总经理,负责持有物业的运营。
    在针对万达城的发展规划上,新发展的万达城文旅项目的产品定位、建设节奏、目标成本由万达制定方案和计划,**后由融创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13个万达城的管理成本由各地万达城项目自己承担及每个项目公司每年需要向万达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的管理咨询费,合同期限为20年。
    这意味着,虽然万达城**终会属于融创,但在前期管理上的重点还是由万达执行,同时每年向万达支付的管理咨询费总额高达6.5亿元。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记者表示,对于融创来说,这13个项目的可销售面积虽然已经达到84%,但这些项目位置偏远,地价本身很低,能够吸引人关注的地方也是在于有一定题材的旅游地产。
    “不可售的16%的旅游地产才是核心,拿下这些项目的核心是看重这种文旅题材。如果只是拿下来一卖了之,溢价率就会很低;这些核心运营好,那么周围的可售面积价值会翻倍。”张大伟称。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却表示,对于融创来说,本身在高端物业方面有投资,如果可再售资产的类似产品是销售型的,那么后续转手的可能性很大。“对于融创来说,类似的并购也带来很多酒店等资产管理的业务。此类项目对于增加可售面积和提高资产管理规模等都有积极的作用,也有助于融创凭借较多的资产来进行后续新的融资。”
    据融创披露,此次融创与万达项目合作完成后,未来也将继续和大连万达商业在其他项目上以及电影等领域进一步探讨和加大合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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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6:01:48
  • 148****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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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过户、能贷款,二手房中介经纪人“牵线搭桥”虽然是商办房,但能办贷款;楼盘早已为购房人注册好公司,只等过户——在房山区绿地诺亚方舟悦公馆售楼处,被称为“商办限购令”的“3·26新政”如同一张废纸。2017年3月26日,北京对商办房进行限购:新建项目不得销售给个人,银行方面也暂停办理贷款。这两年,虽然曾出现开发商为逃避限购协助购房人代办公司问题,但伴随住建部门严格执法而基本销声匿迹。然而记者近期连续多日调查发现,如今又有楼盘使出了更隐蔽的招数:不仅提前注册好公司,甚至还可以办贷款解决购房人的资金周转问题。逃避限购办好公司给购房人过户总价125万元能买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紧挨着房山大学城地铁站,旁边将有房山唯一一家三甲医院……绿地诺亚方舟悦公馆售楼处里,销售人员刘峰不断向购房人抛出楼盘优势。条件再诱人,也绕不过这一楼盘的天然“劣势”:50年产权、商办房。此前,商办房被很多开发商包装成“商住”。2017年本市发布3·26新政,出手对高温不降、疯狂炒卖的“商住”祭出限购令。按政策,个人不再能购买新建商办房。但在绿地诺亚方舟悦公馆售楼处里,这条限制已被突破。刘峰介绍,该项目由绿地集团开发,目前由另一资方介入销售,并已经给房子注册好了公司,每套房子都挂在不同的公司名下。“购房人签约后,资方注册的公司直接过户给购房人,再由开发商配合购房人办理正式网签。”他说。表面上绕来绕去的招数,实际上就是为规避限购。记者注意到,商办房限购近两年的时间里,住建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以防范,但开发商依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断开发出新的规避措施。**早,开发商在销售商办房时往往采取代办公司的方式;这一方式迅速被住建部门制止后,房山区“金隅糖+”项目去年被发现以“没有税,无需注册公司”等宣传口径对外销售,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同时转让作为公司资产的对应商品房;而今,绿地的招数也是如出一辙,但更为隐蔽。能办贷款质押股权只需3成**公司过户与转让只是第一步。悦公馆逃避限购的关键还在于能办理贷款,这也是其**大卖点。根据政策,商业、办公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既然明令禁止贷款,为何悦公馆可以松开口子?“这和买商品房的房贷不一样。”刘峰解释,公司过户给购房人后,房子也正式挂在了购房人拥有的公司名下,那购房人就可以用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质押股权获得贷款。按照政策,这一贷款方式****低只有三成,甚至比普通商品房的房贷**还低;贷款年限**长20年,略短于房贷。在北京过去和现在销售的商办项目中,这种贷款方式极为少见。对于贷款方式是否靠谱,刘峰直言:可以放心,已经与某知名银行谈妥贷款事宜。对于购房人来说,这一购房及贷款方式真的靠谱吗?本市一家知名房企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这种公司抵押贷款的方式将让购房人面临着更高的贷款利率,年利率一般在7%以上,直接增加月供;以公司名义购买了房产后,每年相关税费也将近5000元;此外,未来再上市的成本和难度也都会更大。中介“帮忙”我爱我家经纪人暗中代理商办房在推销给无资质购房人的过程中,还有一方悄悄发挥力量。记者调查发现,在售楼处和购房人之间牵线搭桥的,正是知名中介“我爱我家”。有过看房经历的陈先生说,**初把绿地诺亚方舟悦公馆项目推荐给他的,就是我爱我家的经纪人。记者以购房人身份向我爱我家另一位经纪人咨询房产项目时,也被推荐了同一个项目。该经纪人声称,这是我爱我家代理销售的项目。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中介机构,在销售中都不能宣传居住用途或逃避限购。拥有商办**大存量的房山区曾启动过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开发商和代理公司签署承诺书,其中一条便是:不在售楼场所和其他媒介宣传带有“不限购、可注册、豪装、LOFT、买一层送一层”等敏感字样,不以任何方式宣传商办类房屋可以用于居住,不为个人规避商办限购代办工商注册登记。无独有偶。近几日,陈先生还接到了我爱我家经纪人张乐的推销电话。这次也是推销了一处低总价的商办楼盘,位于顺义南法信地铁站旁,楼盘名为空港七号。“总价100万元就可以买一套,4.2米层高。”对于空港七号逃避限购的措施,张乐介绍,开发商帮助购房代办公司,1.2万元的代办费用中,开发商可以负责承担1万元;该楼盘虽然无法办理贷款,但开发商还支持分期付款,购房时先付50%房款,之后再付50%房款。在调查过程中,我爱我家经纪人向本报记者证实,绿地诺亚方舟悦公馆、空港七号等商住项目在我爱我家的对外网站上看不到,但经纪人可以在内网上看到。“现在不称呼这种房子为‘商住房’,都叫‘商办’。”我爱我家经纪人张乐向记者坦言,经纪人表面上不会跟购房人说“商办房可用于居住”,但房子买回去谁又能管得了住不住。于是,限购令、承诺书也就成了表面文章。(文中中介经纪人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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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6:01:46
  • 141****3313

    "问大家个问题:如果把房子留给子女的话,你会选择什么方式呢?房子过户给子女哪种方式**合适?很多人想到的是赠与,其实并不是这样。

    前段时间我们还讨论过,父母过世,房子不就是独生子女的,那么,这个问题就显得很严肃了!

    今天就带大家来分析一下。

    目前来看,房屋过户主要分为三种方式:

    继承、赠与,以及买卖。这三种不同的方式,分别面临着不同的操作流程以及法律风险,且所要缴纳的费用也各不相同。
    可能已经有人心里嘀咕了,什么?房子送给子女还要交钱?答案那是肯定的以及必须的。为方便计算,假设现有一套面积为90平米,市值300万的普通住房。

    房产赠与税费一览

    瞧见没,评估费+公证费+各种税,你想把房子送给自己的孩子,前前后后竟要花费16万元!这还是免了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因为父母的住房一般都住满5年以上,且属于近亲属之间的赠与,不然费用那得更多了!所以说咯,把房产送给子女,不是那么简单哦!

    既然如此,继承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般来说,子女都是父母资产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免缴3%的契税,这一下子就比直接赠予的方式省了9万块!

    房产继承税费一览

    同样,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都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一套300万的住房子女继承需缴纳7万元费用,嗯,这个方式倒是比赠与合适呢?

    我们接着来看**后一种,把房产卖给子女需要缴纳多少费用呢?

    这恐怕是大家**不可能想到的方式了。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不靠谱”、“忽悠人”。别急!我们再来算算。

    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

    80元登记费+3万元契税(1%)+3000元评估费(0.1%)+230元交易费

    总计33835元!

    这!么!少!

    案例中3种不同的方式所产生的费用:

    房产买卖:33835元

    房产赠与:161600元

    房产继承:71600元

    显然把房子卖给子女是**省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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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6:01:43
  • 154****6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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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赠与子女,可离婚后不少人因再婚、经济拮据和高房价等又变卦了。近日张先生等人就以《合同法》中规定的撤销权,在房产过户给幼子前起诉撤销赠与;肖先生更是以赠的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为由,坚持不配合女儿过户。那么,离婚协议赠房给孩子后,父母究竟还能否撤销?案例1再婚后欲收回赠子房产法院称有违诚信不予支持因再婚后租房住,生活窘迫,张先生前不久又提起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中赠房给儿子的条款。张先生前年第一次起诉是为离婚,那时儿子8岁。张先生称,两人结婚多年,他与妻子王女士没有共同语言,夫妻感情破裂。王女士多次挽留无果答应离婚。张先生为了能够尽早解除夫妻关系,选择通过签署离婚协议来结束彼此的婚姻关系。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小张跟随母亲王女士共同生活,小张的抚养权归母亲王女士,父亲张先生享有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即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一套100多平方米房屋归儿子小张所有,由小张和其母亲王女士共同居住。但之后,他们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两年后张先生再婚,再婚妻子李女士提议张先生撤销对小张的房产赠与。考虑到再婚后自己经济压力加大,张先生向前妻王女士提出撤销赠与,被王女士和儿子小张坚决拒绝了。“我工作调动后,收入比以前大幅减少,再婚妻子没有固定的工作。再婚后,我们一直租房住,生活很窘迫,房价也在不断攀升。我与前妻王女士离婚时缺乏考虑,才放弃了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而且现在房屋并没有过户给儿子。”张先生当庭提出撤销赠与的理由。我国《合同法》第186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据此,张先生请法院判决撤销其离婚协议中赠房给儿子的条款。而在庭审过程中,王女士则表示,自己之所以**后愿意离婚,就是因为张先生答应把这套房子给儿子小张。“现在离婚目的达到了,他又想要撤销赠与,法院不应该支持他。”对此一审法院认为,张先生与王女士离婚时,约定将两人共有房屋赠与其子,这不是一种简单的赠与合同关系,而是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一种方式,是建立在双方夫妻身份关系解除的基础之上。离婚后,张先生不同意履行该房屋的处理约定,并要求分割房屋,法律依据不足,亦有违诚信,法院不支持。张先生上诉后,二审法院近日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案例2赠女儿房产不配合过户二审判决属财产分割赠与有效如果离婚协议赠房给子女的是婚前个人财产的,又能否撤销呢?小肖近日就经历了一审败诉二审胜、失去房屋又复得的一番波折。肖先生、齐女士于18年前登记结婚。2016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矛盾难以调和,遂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13岁的女儿小肖由母亲齐女士抚养,父亲肖先生每月支付生活费2000元,医疗费、教育费凭发票由父母各负担一半。出于离婚后对女儿可能存在照顾不周的考虑,肖先生愿意将名下一套约80平方米的房产赠给女儿,并无条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双方离婚后,母女居住在此房中。可是两年后,肖先生并未配合女儿办理过户手续。小肖多次与父亲协商无果,于是将父母诉至法院。小肖的代理人称,小肖父母已按照离婚协议将房产证交付女儿,小肖也占有、使用了该房屋,应认定赠与有效,小肖父亲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但肖先生提出该房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签离婚协议将房赠给女儿,是当初自己考虑不周。而签协议后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正是我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撤销赠与的表示。”肖先生认为,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前,他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肖先生、齐女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该房屋归女儿所有,一审法院认为,这应视为将该房屋赠与女儿。但肖先生离婚后并未履行协助女儿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而是对女儿的请求置之不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小肖请法院确认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并判令其父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被法院一审驳回。之后,小肖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肖先生和齐女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该房屋归女儿所有,并非简单的赠与合同关系,而是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一种方式,以婚姻关系的解除为基础。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法院终审认为该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肖先生应配合女儿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律师解读离婚协议一并生效不能单独撤销财产赠与约定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的张海霞律师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离婚协议构成的重要内容。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第一个案例中张先生与王女士签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撤销的情形。张律师强调,离婚协议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为目的,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分割以及其他问题的解决协议,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赠与约定等财产分割附随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在身份关系已解除、目的已实现的情形下,离婚协议中一并生效,不能单独撤销财产赠与约定。张海霞律师说,离婚协议赠与属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双方离婚协议约定将共同房屋产权归小张所有,是为解除婚姻关系服务的,张先生对儿子小张存在一定抚育关系的道德义务性质,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与道义不符。此外,出于诚信原则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等多方面考虑,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子女财产条款也不能任意撤销。离婚协议赠婚前个人财产也不得单方变更或撤销对于第二个案例,张海霞律师认为,不能只因该房产为肖先生婚前个人财产,就单方不履行协议。无论离婚协议约定双方财产归属子女,还是一方财产归属子女,均属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的行为,属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旦离婚协议生效,附随的关于对子女财产赠送的协议一并生效,当事人不得单方面变更或撤销。因签离婚协议内条款时,双方是夫妻关系,想要撤销赠与,必须经夫妻双方全部同意。那么,子女作为离婚协议中财产受赠人,是否享有独立请求权呢?张律师认为,如果双方向受赠人承诺过,向子女给付的合同就属于利他合同,则受益人拥有请求权。如果仅是一方想撤销赠与,律师建议另一方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尽量避免单独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这样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张海霞律师还建议,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对子女财产赠与的约定,可以先带离婚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本报记者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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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6: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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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随着中国楼市进入“五限时代”,房地产交易量终于应声而落,房价也逐渐趋于理性。北京也不例外,随着调控政策的持续推进,新房与二手房网签量继续下降,市场持续低迷。 据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数据统计,2017年第32周(8月7日-8月13日),北京全市二手住宅共网签1676套,环比第31周增加49套,小幅上涨3%。七日网签量分别为373套、240套、300套、322套、381套、26套、34套,工作日网签量继续维持在400套以下,单周网签量则继续维持在1600余套。 “317新政”以来,北京二手住宅市场大幅降温,单周网签量从“317新政”前的8000余套跳水至4月份的4000余套,五六月份进一步下滑至2000余套,7月份以来,近六周的时间里,北京二手住宅单周网签量进一步下滑并稳定在1600余套,市场已经触底企稳。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表示,“317新政”出台后,北京二手房市场成交量在经历了二季度的断崖式大幅回落后,基本跌近谷底,三季度开始,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开始逐步止跌企稳,在目前从严从紧的政策形势下,这种低位横盘的情况还将持续一段时间。而从我爱我家门店反馈的实际合同签订量走势来看,近期北京二手房的实际合同签单量已经开始小幅回升,可以预见8月份开始,北京二手房网签量或将逐步企稳回升。 不过,即使接下来市场有所回暖,北京二手住宅的网签量也不会有大幅增加,回到2016年的水平更不可能,大概率上单周网签量将回到2000套以上,单月网签量回到10000套左右。而在交易量有触底企稳回升之势的同时,目前还处在下降通道之中的房价,还将有进一步回调的空间,未来北京二手房房价还将进一步回落。 在新房方面,据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数据统计,2017年第32周(8月7日-8月13日),北京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共网签310套,环比第31周减少9套,下降2.8%。其中,自住型商品房仅网签1套;别墅网签76套,环比增加10套;其他商品住宅网签233套,环比减少20套。 整体来看,6月以来北京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单周网签量基本都维持在500套以下,仅7月**后一周突破了600套,市场仍然处于低位徘徊状态。供应方面,上周并无新建商品住宅入市。 胡景晖表示,史上**严的调控政策下,目前北京新房市场面临着入市项目少、购买需求少的供需两不旺局面,交易量自然始终处在低位。 首先,严格的限购限贷政策加上商业贷款利率的不断提高,北京目前的购房成本大幅上升,不仅是二套及非普通住宅**门槛高,连刚需人群首次置业的压力也有所加大,所以市场有效需求明显减少。 其次,新房销售许可证发放严格,许多项目无法入市或是主动暂缓上,所以入市项目少。虽然近段时间北京新批准了几个均价“9万+”的项目,但这些都是个案,市场整体供应依旧很少,前一周新房入市挂零就是例证。 不过,“9万+”项目的出现也说明北京新房市场供应有望加大。自住房虽然近期成交稀少,但上半年已经提供了大量自住房用地,下半年将迎来供应和成交高峰。当然,北京目前正在准备推出共有产权房,待这一政策落实,共有产权房将取代自住房成为调节北京楼市的重要工具。 安居客日前发布的《2017年7月国民安居指数》显示,政策调控引发的房价降温已初现效果,此前楼市**热的一二线城市房价开始趋于理性。一二线城市的找房热度也有所降温,7月的成交面积也环比下降。与此同时,新一轮的楼市分化也迎来了新的周期——一二线城市在政策的调控下开始降温,三四线城市则在投资需求的推动下人气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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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日,北京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朝阳区锦都家园的摇号公告发布,将在后天(9月30日)下午14点30分摇号。30日也是《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的日子。了解到,备受关注的个人产权份额“保底”比例为50%,并按照5个百分点一个档位,即50%、55%、60%、65%、70%、75%、80%、85%、90%、95%。一共10档。首个项目后天下午摇号首个摇号的锦都家园项目销售均价为22000元/平方米,房源套数427套,其中二居室370套,三居室57套。该项目的情况比较特殊,申购条件是按照原自住房的政策,也就是之前申购并通过核验的家庭,就有资格参加摇号,但该项目之后的销售、管理,都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的政策。按照《办法》,该项目的性质是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暂由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代为持有。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0%,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50%份额。该项目**终确认申购家庭162926户,可参加摇号的家庭121186户。摇号按照销售对象分为两组,并分别摇出选房顺序号:第一组为朝阳区户籍无房家庭及在朝阳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共95965户。面向该组家庭销售的房源为299套,占该项目总房源的70%。第二组为在朝阳区工作且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非京籍(“新北京人”)无房家庭,共25221户。面向该组家庭销售的房源为128套,占该项目总房源的30%。本次摇号工作结束后,将启动非朝阳区户籍家庭在朝阳区工作情况的审核。审核认定标准为:2017年6月(开通申购当月),申购家庭全部成员中任意一名成员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朝阳区,即可认定为“在朝阳区工作家庭”。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fgj.bjchy.gov.cn/)进行公示。摇号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bjjs.gov.cn/)和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fgj.bjchy.gov.cn/)进行公示,申购家庭可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个人产权份额“保底”50%对于备受关注的共有产权份额比例如何确定,了解到,北京市房地产估价协会根据《办法》中确定的估价原则和方法,以及房地产评估相关技术标准,从专业技术角度,编制了评估技术指引,指导估价机构对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共有产权住房是新推出的品种,所以这个指引还需要试行一段时间,并根据实际不断完善。根据共有产权住房的制度设计,产权比例设定的原则是“多出多得,少出少得”,真正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总体要求,促进社会公平。根据《办法》,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评估及确定结果应面向社会公开。简单来说,就是看摇号、选房时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这个价格来计算,共有产权房供地时定的价格占多大的比例,购房人的产权份额就占多大比例。例如某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供地的时候确定将来的销售均价为3万元/平方米,在摇号、选房时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是4万元/平米的话,那么购房人占有的产权份额就是四分之三,也就是75%,另外25%则是政府占有的产权份额。具体的评估确定方法1、代持机构首先会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的是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剔除高品质商品房乃至豪宅。2、在评估确定了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后,会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打个九折(政府的第一项让利)。确定出计算产权比例的“分母”。3、用该共有产权项目的销售均价除以这个“分母”,就得出了该项目个人产权份额的比例。以锦都家园项目为例,评估机构评估出来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目前的价格是5.6万元/平米。打了9折之后,是5.04万元/平米。用2.2万元为分子,5.04万元为分母,计算出的个人份额比例为43%到44%之间。这里政府又一次适度让利,就是如果个人份额的计算结果略低于50%,那么依然会按照50%**终确定。也就是说,50%是个人产权份额比例的“保底线”。而此后的“自住房”大都是按照周边普通商品房的六到七折确定的,所以个人产权份额的比例会更高。共有产权房的个人产权份额比例按照5个百分点一个档位,即50%、55%、60%、65%、70%、75%、80%、85%、90%、95%。一共10档。政府让利原则将体现在确定具体比例时,个人产权份额比例按照“就高”的原则来确定。例如一个项目,评估出个人产权份额比例是51%时,那么**终就按照55%来算;如果评估的结果是67%,就按70%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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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交的手续费由:房产过户契税、房产过户印花税、房产过户交易费、房产过户测绘费、房产过户权属的登记费和取证费。2.费用总共在2600元左右。一、买房人应当缴纳税费:1、房产过户契税:房款的1.5%(房子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则需要缴纳3%,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则可以缴纳1%)。2、房产过户印花税:房款的0.05%3、房产过户交易费:3元/平方米;4、房产过户测绘费:1.36元/平方米;5、房产过户权属的登记费和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卖房人应当缴纳税费:1、房产过户印花税:是房款的0.05%;2、房产过户交易费:是3元/平方米;3、房产过户营业税:是全额的5.5%(房产证没有满5年的);4、房产过户个人所得税:是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已满5年并且是单一房的可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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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交量指当天成交的股票总手数(1手=100股)。VOL显示是1M在国际通行的说法是1M=1百万。1K=1000、1M=1百万、1B=10亿。成交数量(成交量)*成交价格=成交金额(成交额);广义的成交量包括成交股数、成交金额、换手率;狭义的也是**常用的是仅指成交股数。 成交额是指某一特定时期内(同上),在交易所交易市场成交的某种股票的金额,其单位以人民币“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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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房子的变化注定让人们“刮目相看”! 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房子亦如此,所以不同时间段的房子人们应用变相眼观看待,去年或者更早之前如果有人问“买房还是不卖房”,小编一定会建议大家买,就算不建议,大家也都心知肚明,去年之前房子切切实实让很多人“赚到了”! 据悉,截止2016年中国千万富豪有134万,其中房产投资客占据20万人,相当于15%的份额,这些人的总资产有89%来自投资房产,房子能赚钱的观念深入人们思想中,而今年如果还有人劝你投资房产能赚钱你真的要思考一下他是什么用心了!以往全国楼市呈现普涨,自从2013年之后开始明显分化。这也说明刚需的力量已经开始减弱,光靠炒房推高房价是不可持续的。就像股市里的游资,往往炒一把就走。现在的购房主力军集中在8090后。 八月已过半短短18天里有两件关于房产的大事让人时刻关注: 1、一位在房地产市场摸爬滚打30多年的商人宣布“万达彻底告别房地产”,说完这句话就能知道这位商人是王健林,想想房产对他的意义,如果这句话不是他自己宣布的大家都会认为这是在开玩笑,但事实如此。 今年年初时王健林就提出转型,随后几个月到宣布退出房地产这时间段一直马不停蹄的“卖房套现”,据不完全统计,王健林已经完成总金额高达1109.63亿元的资产大腾挪。 2、马云正式宣布迈入房产,这位一直想分一杯房产羹的商人终于在今年8月份开始了行动,但并非传统“拿地、盖房、销售”的方式而是住房租赁市场,马云对于传统房地产的态度人们众所周知。 他不止一次提出未来房子是**便宜的存在,如葱一般,还表示八年后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安全的食物、医院的病床都将是**贵重的东西,而房子、轿车、现金都是廉价的存在,不建议年轻人买房。 这两件事还不能引起人们对房子态度的转变?本月15日晚又一地产大亨以133.25亿元的价格出售旗下8个项目,据悉可销售或可租赁的总建筑面积约达到197万平方米,再想想李嘉诚这两年持续出售房产、潘石屹上个月也在卖房卖楼套现的消息,现在谁还会认为买房能赚钱。 这些大佬的做法似乎不辩自明,自去年房子重新定位回居住开始一切都在发生转变,想着投资房产是万万不能了,至于普通人买房,小编的建议一直没变,如果你是刚需且现在有能力买房那就买,因为房子是居住使用,未来房子便宜还是上涨和你都无太大关系,唯一的一套房你还能卖了?如果你现在资金“一时”不充足,不妨再等等,因为现在贷款买房无优惠,月供压力真的很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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