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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过户要多少钱?新房量价平稳二手房成交走低三日内过户量不足二百

141****3929 | 2019-11-22 07: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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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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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北京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朝阳区锦都家园的摇号公告发布,将在后天(9月30日)下午14点30分摇号。30日也是《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的日子。了解到,备受关注的个人产权份额“保底”比例为50%,并按照5个百分点一个档位,即50%、55%、60%、65%、70%、75%、80%、85%、90%、95%。一共10档。

    首个项目后天下午摇号

    首个摇号的锦都家园项目销售均价为22000元/平方米,房源套数427套,其中二居室370套,三居室57套。该项目的情况比较特殊,申购条件是按照原自住房的政策,也就是之前申购并通过核验的家庭,就有资格参加摇号,但该项目之后的销售、管理,都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的政策。按照《办法》,该项目的性质是共有产权住房。

    政府产权份额暂由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代为持有。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0%,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50%份额。该项目**终确认申购家庭162926户,可参加摇号的家庭121186户。

    摇号按照销售对象分为两组,并分别摇出选房顺序号:第一组为朝阳区户籍无房家庭及在朝阳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共95965户。面向该组家庭销售的房源为299套,占该项目总房源的70%。第二组为在朝阳区工作且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非京籍(“新北京人”)无房家庭,共25221户。面向该组家庭销售的房源为128套,占该项目总房源的30%。

    本次摇号工作结束后,将启动非朝阳区户籍家庭在朝阳区工作情况的审核。审核认定标准为:2017年6月(开通申购当月),申购家庭全部成员中任意一名成员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朝阳区,即可认定为“在朝阳区工作家庭”。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fgj.bjchy.gov.cn/)进行公示。

    摇号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bjjs.gov.cn/)和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fgj.bjchy.gov.cn/)进行公示,申购家庭可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查询。

    个人产权份额“保底”50%

    对于备受关注的共有产权份额比例如何确定,了解到,北京市房地产估价协会根据《办法》中确定的估价原则和方法,以及房地产评估相关技术标准,从专业技术角度,编制了评估技术指引,指导估价机构对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共有产权住房是新推出的品种,所以这个指引还需要试行一段时间,并根据实际不断完善。

    根据共有产权住房的制度设计,产权比例设定的原则是“多出多得,少出少得”,真正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总体要求,促进社会公平。

    根据《办法》,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评估及确定结果应面向社会公开。

    简单来说,就是看摇号、选房时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这个价格来计算,共有产权房供地时定的价格占多大的比例,购房人的产权份额就占多大比例。

    例如某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供地的时候确定将来的销售均价为3万元/平方米,在摇号、选房时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是4万元/平米的话,那么购房人占有的产权份额就是四分之三,也就是75%,另外25%则是政府占有的产权份额。

    具体的评估确定方法

    1、代持机构首先会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的是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剔除高品质商品房乃至豪宅。

    2、在评估确定了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后,会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打个九折(政府的第一项让利)。确定出计算产权比例的“分母”。

    3、用该共有产权项目的销售均价除以这个“分母”,就得出了该项目个人产权份额的比例。

    以锦都家园项目为例,评估机构评估出来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目前的价格是5.6万元/平米。打了9折之后,是5.04万元/平米。

    用2.2万元为分子,5.04万元为分母,计算出的个人份额比例为43%到44%之间。这里政府又一次适度让利,就是如果个人份额的计算结果略低于50%,那么依然会按照50%**终确定。也就是说,50%是个人产权份额比例的“保底线”。

    而此后的“自住房”大都是按照周边普通商品房的六到七折确定的,所以个人产权份额的比例会更高。共有产权房的个人产权份额比例按照5个百分点一个档位,即50%、55%、60%、65%、70%、75%、80%、85%、90%、95%。一共10档。

    政府让利原则将体现在确定具体比例时,个人产权份额比例按照“就高”的原则来确定。例如一个项目,评估出个人产权份额比例是51%时,那么**终就按照55%来算;如果评估的结果是67%,就按70%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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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7:32:44
  • 15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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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江南晚报报道,“房子被拆掉好几年了,怎么这套房还显示在我名下?”近日有市民反映,因没及时到产权登记部门去注销被拆的老房子,而无法享受到首套房的优惠政策。
    年过六旬的周先生反映,他被拆的住房位于南长区。2007年原住房被拆后,周先生就成了无房户。由于家中没别的人,子女也都结婚有房了。所以他一直租房住。今年2月,靠着拆迁款,加上两个子女的资助,周先生在原先被拆迁的老房子附近买了套60平米的二手房。欢欢喜喜地拿到了新房钥匙,近日便想去房管部门将房产证拿了。周先生说,之前听中介公司介绍过,称唯一一套住房可以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但他在房产档案馆查询时,却被告知该套房是二套房,需缴纳3个点的契税。“房屋早已拆除,哪来的二套房说法呢?”周先生为此有些摸不着头脑。窗口的工作人员告知他,需要先将被拆的老房子的房产证注销掉,然后才能享受到首套房的各项优惠并顺利办到房产证。
    “在日常办理房产证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类似周先生这样的情况。即实际上房屋早已拆除,而房产档案仍记载的是拆除前的房屋状况。”无锡市产权监理处相关人士介绍,这不仅给原产权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也使得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与实际不符。因为房屋拆迁(征收)注销登记办理是否及时有效,直接影响房屋登记簿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也会极大影响权利人的合理利益。据了解,随着近几年无锡城市的开发建设,老城区、棚户区的改造已成为房产开发的重点,很多居民的房屋被拆除、征用后选择的是货币补偿安置的方式。但如果没有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原住房信息依然滞留在房屋登记簿内,会误导相关部门对购置首套房的判断。即在重新购房过程中,因“名下有房”致使新房被作为“二套房”对待,在贷款利率、缴税方面均不能享受相关优惠。
    不仅如此,由于老证未注销,大量的房屋权属证书流落在社会上。不法分子利用已拆除房屋的权属证书,造假、持假骗取登记,以及持此类证书骗取民间抵押,会造成第三人的经济损失。为进一步规范拆迁房屋权属管理,更好地维护产权人的合理利益,根据今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无锡市房屋登记技术规程》规定,拆迁后被拆除房屋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时,市民除带好二代身份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要带好注销原因文件如拆迁(征收)补偿协议,征收决定或拆迁许可证等。2010年之前集体土地上的拆迁项目如无拆迁许可手续的,应提交当地政府出具的已经拆迁补偿完成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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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7:32:41
  • 135****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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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两起因购买私营企业在农村集体工业用地上建设的居住用房再转售牟利而引发的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在法院的主持下,案件涉及的浙、沪、苏三地当事人**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来自浙江的老杨在苏州经商数年,小有积蓄,他想在苏州购房安家落户,但是房价高昂,暂时无力承担。经朋友介绍,他听说大有公司(化名)在自己的厂区内造了一座20余层的大楼,**初是用作职工宿舍之用,但现在也有几间富余的房屋可以低价对外出售。
    因该大楼是建设在工厂厂区中,厂区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大楼内的每套住房都无法单独办理房产证,也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因此,老杨和大有公司经协商达成买卖意向,但是双方没有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而是签署了《份额转让协议》和《产权明晰承诺书》。协议约定老杨支付价款,而公司将大楼产权的部分份额直接归属于老杨。就这样,老杨以8万元的低价购得大楼中的三居室一套。
    经过这次买卖,老杨灵机一动,发现这种类型的房屋有转售牟利的空间。于是,老杨决定增加投入,换购了同一幢大楼的大户型并加以装修。不久之后,他以近20万元的价格转售给同样打算在苏州定居的上海人老孙。老孙求房心切,很快全额支付价款。但是在双方买卖的过程中,老杨没有向老孙说明房屋无法单独办理房产证的权利瑕疵,由此引发双方矛盾。
    在双方协商无果后,老孙将老杨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房款并赔偿购房款利息损失。期间,大有公司听说自己出售的房屋涉诉,感到公司违法出售厂区内宿舍楼的事情已经暴露。为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麻烦,公司董事会决定收回此房屋。于是,大有公司也加入战团,起诉老杨要求退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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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7:32:38

相关问题

  • " 近期,融创中国宣布将收购万达旗下13个文旅项目和76家酒店引关注。根据双方约定,万达需要在8月初准备好交易资产的过户转让所需手续。新京报记者发现,双方的部分交易标的“万达城”早在今年6月就已经产生工商变动,截至7月13日,万达旗下位于无锡、南昌、桂林、合肥、重庆5家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工商信息发生变动。多家“万达城”近期变更工商信息据融创中国此前披露的交易信息,融创房地产(融创全资子公司)将收购万达旗下的含西双版纳、南昌、合肥、哈尔滨、无锡、青岛、广州、成都、重庆、桂林、济南、昆明、海口13个地方的万达文旅项目,收购宁波万达索菲特酒店、青岛万达艾美酒店等76家酒店项目。新京报记者7月13日通过天眼查发现,万达旗下位于无锡、南昌、桂林、合肥、重庆5家公司,6月以来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内容发生变动。6月7日,无锡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均发生变更。法定代表人由此前的丁本锡变更为齐界,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0亿元降低至5亿元。经营范围上也在原本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上增加了“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经营”。此外,南昌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6月9日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7月11日,也就是融创发布收购信息后的第二天,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就对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项目进行变更,由5亿元注册资本分别增加至15亿元、20亿元,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还在经营上增加了部分业务。7月12日,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也变更工商信息,注册资本由原本的5亿元增加至30亿元,经营范围上特意增加“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执业)”。而6月刚刚变动工商信息的无锡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又再次增加至40亿元。按照约定,双方签署合同当日,融创需要向万达支付人民币25亿元定金,截止到7月31日,万达要配合融创对上述项目公司和另外的76家酒店做尽职调查,并且签署正式协议。在签署正式协议3日内,也就是说不会晚于8月3日,万达就必须开始准备目标酒店资产转让过户所需要的所有手续,融创则尽快推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万达仍将管理万达城20年 费用6.5亿/年据了解,上述13个万达文化旅游项目包括万达文化旅游城和配套可供销售住宅等业态的综合地产项目,简称万达城,总建筑面积合计约为5897万平方米,其中,自持面积约为924万平方米,可售面积约为4973万平方米,可售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84%。交易完成后,融创持有万达城91%的股权,万达持有9%的股权。即将收购的76家酒店均位于所在城市的核心地段,总房间22920个。交易完成后融创将持有上述酒店100%股权。融创在披露的收购信息中称,融创收购万达城后将由融创独立营运管理,融创委派常务总经理,并负责销售物业。万达这边则会委派公司总经理,并在万达城名下设立持有物业项目部,由万达委派项目部总经理,负责持有物业的运营。在针对万达城的发展规划上,新发展的万达城文旅项目的产品定位、建设节奏、目标成本由万达制定方案和计划,**后由融创审批。值得注意的是,13个万达城的管理成本由各地万达城项目自己承担及每个项目公司每年需要向万达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的管理咨询费,合同期限为20年。这意味着,虽然万达城**终会属于融创,但在前期管理上的重点还是由万达执行,同时每年向万达支付的管理咨询费总额高达6.5亿元。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记者表示,对于融创来说,这13个项目的可销售面积虽然已经达到84%,但这些项目位置偏远,地价本身很低,能够吸引人关注的地方也是在于有一定题材的旅游地产。“不可售的16%的旅游地产才是核心,拿下这些项目的核心是看重这种文旅题材。如果只是拿下来一卖了之,溢价率就会很低;这些核心运营好,那么周围的可售面积价值会翻倍。”张大伟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却表示,对于融创来说,本身在高端物业方面有投资,如果可再售资产的类似产品是销售型的,那么后续转手的可能性很大。“对于融创来说,类似的并购也带来很多酒店等资产管理的业务。此类项目对于增加可售面积和提高资产管理规模等都有积极的作用,也有助于融创凭借较多的资产来进行后续新的融资。”据融创披露,此次融创与万达项目合作完成后,未来也将继续和大连万达商业在其他项目上以及电影等领域进一步探讨和加大合作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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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是法律问题,另一个是政策问题。放款慢问题不仅仅涉及地产中介,更影响到千家万户,尤其是“卖一买一”的交易。中介协会成员纷纷呼吁银行遵守契约精神,先申请先入押的交易应当先放款,并希望各大银行把等候放款的排队情况公开化、透明化。在法律沙龙上,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周冬云律师表示,作为购房的买方已与银行订立借款合同,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银行已取得不动产抵押证明,银行没有在常规的日期内放款,且由于迟办贷款的利率比前面办理贷款的宗数要高,故此利率高的按揭交易反而放款快。他认为这应该是重点探讨的问题。周冬云律师认为,银行借款合同通篇约束借款人,保留银行的诸多权利,但是关键的地方如满足放款条件后应多长时间后能够放款,对此银行却无明确规定,这成了一个“灰色地带”。身兼仲裁员的陈继敏律师表示,仲裁或许可以比法院诉讼更快解决放款难的问题。他半个月前曾经仲裁一个案子,涉及从化一个二手房交易,卖方收到三成首期即把房子交给买方,房屋已过户并抵押登记,5个多月尚未放款,银行表示无额度放款。仲裁机构向银行发调查函,要求银行解释放款难是哪方的责任,银行收到调查函后第二天就把尾款放了。房卫士按揭总经理郑大源认为,应呼吁银监会要求各个银行严格按照出押时间来排队放款,公布目前积压未放款的宗数以及排队放款的情况。从他接触的案例来看,遇额度紧张,小银行要求提高利率才放款,但大银行较遵守合约精神,8.5折的贷款合同依然在放款。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长吴忱建议,客户在寻找贷款银行时应多找几家银行申请同贷书,哪个银行承诺放款快才找哪家银行来签署按揭合同。面对“放款难” 以下贴士保障你的权益贴士一:“打死”也不能提前交房,提前交房必须签署租赁协议目前,一些“**冤”的业主是仅拿到三成首期、房子已过户买家并交给买家装修或使用的人士,他们一直等待银行发放尾款,而买家却因为房子已落到自己名下且房子已到手,对于配合银行上调利率的意愿不强。为此,中介人士表示,在实际中,收齐楼款前愿意提前交房给买家的业主是非常罕见的,业主一般都懂得收齐楼款才交楼,有楼在手就相当于有筹码。建议如买家希望提前收楼,双方应协商支付租金以及签署补充协议。贴士二:“卖一买一”应明确放款时间以及应对条款, 合同应订明贷款种类“卖一买一”的连环单同样遭受重创。为此,律师建议,针对卖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明确的放款时间,否则卖方无法把握下一步交易的时间;对买方,选择信誉好的银行。遇上延迟放款,应尽快沟通,争取买家接受提高利率。专家建议,合同中应加入“如遇国家利率调整,买家有义务在入押后×月后应接受新利率”的条款。此外,一般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办哪种按揭也没有事先约定,而实际上每一种按揭方式的申请时间和放款时间也是各有不同,建议双方必须事先约定。贴士三:放款前买家应谨慎借款,临门一脚“挞Q”就惨了根据多家中介反映的真实案例,中介人士提醒买家为确保放款,在房款发放前应谨慎借款。一名中介提供真实案例:她协助办理交易的买家为买房贷款130万元,等待4个月后终于放款了,但是由于银行在放款前对买家再进行一次征信调查,发现买家名下比发放同贷书时的征信调查多了650万元贷款,银行认为买家负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要求买方先还清650万元贷款,银行才会发放130万元房款。另一位中介也表示,银行在放款前,发现她的一个客户名下多了一笔消费贷款,怀疑这名客户的消费贷款为**贷,要求该客户还清消费贷款后才可放款。观点之争贷款合同屡现“霸王条款”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周冬云律师认为,一些法律意见认为,贷款“价高者得”,银行不构成违约。他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从法律角度看,合同有效,双方均应遵照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必须约定合理的履行期限,银行放款的合理履行期限可参考平均放款时长,在符合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借款人有权要求银行放款,如银行没有合理放款则构成违约。银行如要求借款人接受利率调整才放款,则违反了《合同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权利受损的借款人可以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并要求银行赔偿损失。合富置业法务顾问赵德民以一份银行的同贷书为例阐述,该同贷书有以下表述:“同贷书并不构成我行放款的义务”“我行有权单方取消”。 同贷书如此“霸王”,贷款合同也是“半斤八两”,贷款合同内多半是约束借款人的条款,借款人在满足借款条件后,银行何时放款却没有明确约定。如能在合同中补充银行不按时放款的违约条款,或许能促使银行按时、合理放款。但中介企业代表认为,让银行修改合同条款的难度极大,对此,律师建议可以呼吁如工商局、消委会等部门介入,制定相关合同示范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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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随着中国楼市进入“五限时代”,房地产交易量终于应声而落,房价也逐渐趋于理性。北京也不例外,随着调控政策的持续推进,新房与二手房网签量继续下降,市场持续低迷。 据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数据统计,2017年第32周(8月7日-8月13日),北京全市二手住宅共网签1676套,环比第31周增加49套,小幅上涨3%。七日网签量分别为373套、240套、300套、322套、381套、26套、34套,工作日网签量继续维持在400套以下,单周网签量则继续维持在1600余套。 “317新政”以来,北京二手住宅市场大幅降温,单周网签量从“317新政”前的8000余套跳水至4月份的4000余套,五六月份进一步下滑至2000余套,7月份以来,近六周的时间里,北京二手住宅单周网签量进一步下滑并稳定在1600余套,市场已经触底企稳。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表示,“317新政”出台后,北京二手房市场成交量在经历了二季度的断崖式大幅回落后,基本跌近谷底,三季度开始,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开始逐步止跌企稳,在目前从严从紧的政策形势下,这种低位横盘的情况还将持续一段时间。而从我爱我家门店反馈的实际合同签订量走势来看,近期北京二手房的实际合同签单量已经开始小幅回升,可以预见8月份开始,北京二手房网签量或将逐步企稳回升。 不过,即使接下来市场有所回暖,北京二手住宅的网签量也不会有大幅增加,回到2016年的水平更不可能,大概率上单周网签量将回到2000套以上,单月网签量回到10000套左右。而在交易量有触底企稳回升之势的同时,目前还处在下降通道之中的房价,还将有进一步回调的空间,未来北京二手房房价还将进一步回落。 在新房方面,据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数据统计,2017年第32周(8月7日-8月13日),北京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共网签310套,环比第31周减少9套,下降2.8%。其中,自住型商品房仅网签1套;别墅网签76套,环比增加10套;其他商品住宅网签233套,环比减少20套。 整体来看,6月以来北京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单周网签量基本都维持在500套以下,仅7月**后一周突破了600套,市场仍然处于低位徘徊状态。供应方面,上周并无新建商品住宅入市。 胡景晖表示,史上**严的调控政策下,目前北京新房市场面临着入市项目少、购买需求少的供需两不旺局面,交易量自然始终处在低位。 首先,严格的限购限贷政策加上商业贷款利率的不断提高,北京目前的购房成本大幅上升,不仅是二套及非普通住宅**门槛高,连刚需人群首次置业的压力也有所加大,所以市场有效需求明显减少。 其次,新房销售许可证发放严格,许多项目无法入市或是主动暂缓上,所以入市项目少。虽然近段时间北京新批准了几个均价“9万+”的项目,但这些都是个案,市场整体供应依旧很少,前一周新房入市挂零就是例证。 不过,“9万+”项目的出现也说明北京新房市场供应有望加大。自住房虽然近期成交稀少,但上半年已经提供了大量自住房用地,下半年将迎来供应和成交高峰。当然,北京目前正在准备推出共有产权房,待这一政策落实,共有产权房将取代自住房成为调节北京楼市的重要工具。 安居客日前发布的《2017年7月国民安居指数》显示,政策调控引发的房价降温已初现效果,此前楼市**热的一二线城市房价开始趋于理性。一二线城市的找房热度也有所降温,7月的成交面积也环比下降。与此同时,新一轮的楼市分化也迎来了新的周期——一二线城市在政策的调控下开始降温,三四线城市则在投资需求的推动下人气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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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购房合同未过户就想转卖差价没赚到反而赔了6万如今,房屋买卖纠纷比较多,其中一类情形是签了合同没过户,买家就开始装修,也有的买家则想转卖赚差价,这时如果卖家反悔了,会是什么结果?日前,常熟法院审结了几起典型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未过户就装修,买家赔偿卖家才过户2017年初,小凌和老薛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老薛将位于常熟富阳路的房屋卖给小凌。小凌按约定支付定金后,办理了网签,但并未进行过户。小凌想,这房子是买定了,就向老薛提议先住进去,老薛同意并把钥匙给小凌,但房屋内还放了家具。待老薛去搬家具时才发现,小凌已经在砸墙装修了。老薛不乐意了,买房款还没付清,家具还没搬走,怎么就开始装修了?到了双方约定的过户时间,房价也远远超过年初约定的价格,老薛要求小凌赔偿擅自装修给其造成的损失,并表示不同意过户。为此,小凌诉至法院,要求老薛继续履行合同并交付房屋。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案情后组织调解,小凌同意赔偿老薛7.4万元,约定将剩余房款及赔偿款全部付清后,老薛协助小凌进行过户。目前,房屋已过户完毕。未过户就想转卖赚差价,反而赔了6万今年2月,老瞿与小邹、小唐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一份,将常熟黄河路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小邹、小唐。小邹、小唐付了定金6万元,由中介保管。后来小邹、小唐多次要求老瞿办理过户,但老瞿一直不现身。5月19日,夫妻俩将老瞿告上法庭,要求老瞿办理过户。庭审中,老瞿代理人称,在签订合同时,老瞿并不是这套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他与原房主签订买卖合同后,付清了房款,只是还没过户。他原以为马上就可以过户的,怎料原房主要求与老瞿解除合同,所以现在无法将房屋过户给小邹和小唐。小邹、小唐当庭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取回在中介处的6万元,另外老瞿赔偿6万元。经法官组织调解,老瞿同意赔偿6万元,中介处的6万元也由他们自行取回。【法官提醒】《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案例中,购房合同虽已生效,但由于未办理过户,房屋的物权尚未发生变更,房屋所有人仍是原房主。因此,买家不能擅自装修,如果要装修的话,应与房主商量,并签好同意装修的协议。同样,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前,买方不能擅自转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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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二手房成交量情况如下:① 受春节和疫情的反复影响,今年第一季度楼市表现相对而言比较逊色,新房和二手房成交量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但随着春节影响消退和疫情的好转,楼市复出迹象凸显,新房和二手房的成交量比上月均有一定幅度增长,价格方面凸显稳姿。随着市场信心持续修复,二季度成交将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② 北京通常情况下,楼房存量度比较高,二手房成交一直占市场的主力地位,随着土拍热度传到交易市场以及受3月“小阳春”的效应和教育置业季的进一步推动,成交量创2019年以来季度新高,但随着海淀区推行二手房指导价等政策的相继落地,市场热度明显回落。综上所述,虽然目前北京二手房成交量略微下滑,但是从长远的发展来应该还是有着不错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