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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70年到期后怎么办

153****2934 | 2020-09-28 14: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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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6619

    房产70年到期后,需要根据当时到土地价格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购房者所缴纳的费用是根据房屋上的国土面积进行均摊,具体的面积可以参考国土证上的实际使用面积。对于到期之后,需要由政府统一规划进行土地收回,可以参考当时的拆迁政策,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购房者不必担心,在70年之后会收回房子的所有权,一经购买后,房屋的所有权永远属于购房者所有。
    在购买房屋的过程当中,首先要明确房屋是否具备有正规的产权,而且对于二手房是否存在有产权的共有人。有一些房屋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所以在房屋使用权限等方面具备有较大的差异。常见到住宅使用年限为70年,而一些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或50年住宅性质的房屋,无论在居住还是到期之后的续期,都会比其他性质的房产要相对操作简单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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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两者的区别:1、两者的权属不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答疑:Q:房产证上会写上年限吗?A:购买商品房后,由住建局发放的房产证,国土局则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些地区会在房产证上注明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清远的是没有注明的,另一方面,如业主需求土地使用证,则需要开发商协助向国土局申请。Q: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A:要买房子首先要看两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有你所购买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和性质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有的,房产证是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0年、70年是针对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购房者购买后,则属于业主所有,但业主仅拥有这块土地上对应的商品房拥有权,而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业主购买商品房,目前没有硬性规定需要发放国土使用证,业主如有需求,则需要在开发商的配合下向国土局申请。Q:房屋产权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如何界定?A: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土地使用权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不考虑你和开发商签署的预售合同日期。比如一个开发商2006年买的土地使用权,3年的开发时间,你2008年买的房子,2009年才交房入住,那么你的产权时间从2006年算起70年。土地使用年限按土地证上的用地性质来划分。Q:产权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A: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才开始房屋产权年限的问题,从首批拥有房产证的业主至今也不过30多年,距离产权70年还有一段距离,目前国家暂无条例明确规定,产权到期后的具体处理方法。现在普遍认为的是,到期后交纳一定费用便可以继续续期,但具体的操作方法还没有明文规定。 Tips: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1.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 2.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3.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4.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5.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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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70年到期后如果购买的是民用住宅,是可以自动续期的,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住宅建设用地在使用期限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土地证上的相关住宅以及建筑物,如果在可以继续居住的情况之下,由居住人在缴纳相应的续期费用之后可以继续使用,但如果到期之后国家对土地有另外的使用作用,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的不动产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按照当时的法律和行政规定办理。也就是说所购买的房屋产权到期之后,只需要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居住。我们所说的产权时间其实指的是房屋所在地土地的使用时间,对于房屋的所有权是终身的。而且现在的建筑使用年限一般在50年左右,所以购房者不必要太担心到期之后房子就会被回收,拥有正规的房屋,所有产权都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

  • 房产70年到期后,属于住宅建设用地的情况之下,可以直接进行自动续期,而申请续期时所产生的费用或者是减免的政策,需要根据当时到法律法规进行制定。住宅建设用地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普通住宅和民用住宅,此类房屋不仅在居住时会更加的舒适,而且因为是用到时间比较长,在购房时会享受更多的性价比政策。除了民用住宅之外,如果是在非住宅用地建设的房屋在到期之后需要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进行办理,需要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除此之外,还要由当事人签署关于土地上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约定。目前针对于产权要到期的情况之下,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国家需要征收房屋时,会根据目前的拆迁细则,按照当时所签订的合约或者是法律法规进行办理。

  • 其实,只要你买了房子之后,房子就属于你了,不存在产权是多少年的说法,所谓的70年或者40年产权,就是指你买的房子所占用土地的出让年限。因为大家都懂得,咱们国家的土地是国有的。既然土地出让年限有限制,那么到期之后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国家会直接收回呢?之前人们**大的担心,或者说是坊间的误传认为房子会被收回去,因为土地已经到期了。其实不然,虽然现在出让70年的土地还没有到期的,但是因为一些历史遗留原因导致的出让的20年的土地已经到期,相关部门已经明确表示可以自动续期,房子还是你的,房子占用的土地还可以继续用。所以说,即使我们使用的住宅建设用地的出让年限已经超过了70年,理论上可以自动续期,只不过需求额外缴纳一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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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上,国家不会收回。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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