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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买房无法过户?

155****1848 | 2022-05-14 18: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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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9384

    ①没有房产证肯定无法过户交易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无法受到法律保障也没法过户
    ②未经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无法过户有多个人共有产权的,买房前,要取得共有产权人的同意否则买卖无效
    ③尚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无法过户很多人买房都是按揭贷款,如果不办理解抵押,房子是无法过户的。
    ④被查封或因为违建被冻结的房产无法过户
    ⑤因政策变动失去购房资格,买卖合同无效,房产无法过户
    ⑥正在出租且未经租户同意的房子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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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任何协议和公证,都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所以,只要没有办理过户,住房和你无关。建议是,你无非是怕对方到时候不给你过户,黑了你的购房款,你可以这样,把房款给他,然后和他去房管,办理他项权证,注明住房产权抵押给了你,就可以了,到两年后,你就可以和他一起先办理注销他项权证,再办理过户。导致过户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1.被查封 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2.抵押房 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3.离婚 业主离婚未办理析产登记的房产 4.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产 5.伪造产权 “卖房”伪造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书进行出售的房屋 6.卖方未成年 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7.欠税费 拖欠相关税费的房产 8.央产房 未上市的“央产房” 9.未满5年 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集资房 10.未继承 业主死亡,未完成继承手续的房产 11.产权纠纷 房屋拥有共有产权人,,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12.无房产证 卖方无法提供房产证 注意: 没有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的,在法律上来讲房子还是卖家的。房买家没有进行房款监管,在过户前就直接将房款支付给卖家,一旦过户存在问题,能否追回放款就成为了未知数!所以购房记得做资金监管,规避购房风险,全面保护房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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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户是购房过程中重要的一步,只有当房子过完户后 , 这所房子才真正属于购房者。但在某时候购房者已该付的款项已经全部付完,却被告知房子无法过户。二手房在哪些情况下是不能过户的?①卖家无法提供房产证,②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房产,③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④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⑤产权因为违规搭建被冻结,⑥正在出租的房屋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的机动车档案记载的事项不一致的; (二)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三)机动车办理了抵押登记的; (四)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五)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无效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手续资料的内容与机动车不一致的; (八)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九)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属于利用报废车辆的零部拼组装的; (十)机动车检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十一)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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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过户完了,就无法再退房了,不过如原业主同意那可以再卖给他,也可以再出售给别人。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里进行相关的手续登记,并交纳定金,合同办理是前提基础。2.前面手续办理完毕后,中介公司开始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3.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到产权登记中心那里,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4.中介公司的人带着买卖双方及相关资料,到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地税局出具税务收据。5.然后又回到交易中心,进行递交契税、营业税收据和双方所有过户所需的证件,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同时补齐房屋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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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或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调离本市的。  5、失业一年以上且未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6、男职工达到50周岁、女职工达到40周岁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7、户口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单位破产清算(单位主体不再存在)的全体职工。  9、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备注:  1、以上所指的“本市”是指三明市行政区域(含三明各县市)。  2、翻建住房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  3、大修住房指住房部分主体构件出现危及住户安全,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  4、职工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其账户下的住房公积金在其担保的贷款未还清前,不得支取、使用。  5、职工符合以上提取条件,但存在尚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本人和配偶及共有权人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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