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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当事人单方申请需满足什么条件

152****1021 | 2022-05-17 16: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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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1900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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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4)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5)房屋灭失;(6)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7)因行政划拨、行政征收、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房改购房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4)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5)房屋灭失;(6)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7)因行政划拨、行政征收、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房改购房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五)房屋灭失;(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初始登记;(2)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的转移登记;(3)因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而取得房地产权利的有关登记,有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可单独申请;(4)变更登记;(5)因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注销登记;(6)因房地产权利证书灭失、破损而重新申领、换领房地产证书等其他登记。

  • 2016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行。很多市民在此之前可能对此并没有多少了解,但这项政策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一个家庭的成员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了解所有家庭成员名下登记的房产情况。神马?!这么喜大普奔的消息你不知道跟你有什么关系?!这条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即使你的配偶想要偷偷买一处房子“金屋藏娇”,也得先经过你的同意啊! 言归转正,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实行,保障了夫妻双方之间的知情权,更能从根本上保证配偶的合法权益。那么,买房时哪些环节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呢? 买房时需要经过配偶同意的环节: 1、 申请贷款必须经过配偶同意。 申请贷款时必须经过配偶的同意,否则银行不予放贷。很多购房者对此很不了解,明明贷款是本人申请,还款也是本人进行,为什么还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呢? 这就回到所购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上来了,《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即便是由一人单独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这房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力承担房贷时,另外一方有接盘的义务,这也就是为什么买房必须经过配偶同意的原因。话说谁也受不了无缘无故就背上了一笔巨债啊!反正搁小编我我忍不了。而对于银行来说,这项条例可以有效的减少风险。 所以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行后,办理房屋抵押等手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2、 全款买房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吗? 一次性付清房款并不需要配偶到场,但是必须在保证配偶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3、 过户需要提交夫妻双方有效证明 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以后,办理房产过户的规定也增多。房产交易中心会要求购房人夫妻双方提供有效证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材料也需要一并提供,只有这样才能**终办理过户手续。 附:办理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 1、 结婚证和复印件; 2、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3、 购房合同等材料; 4、 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交相应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政策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可以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