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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全额提取公积金?

153****2899 | 2022-05-19 17: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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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7****7661

    1.申请提取证明: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公积金提取证明;
    2.单位审批:单位受理职工申请,审批后出具相关证明;
    3.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携带完备资料及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
    4.管理中心审批:管理中心受理后三日内审批,通过后将发放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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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提取需要一定条件,各地有差异,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为准。二、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一到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六)出境定居的;(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三、公积金提取程序 ( 一)、职工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单位核实 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 (三)、公积金中心审 批 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办理审批。 (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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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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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其中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详细规定如下:《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第十一条规定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第十二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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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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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公积金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二、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公积金部分提取: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4、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5、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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