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上海限购政策? 上海楼市
上海限价房政策,限价房申请条件严格:http://sh.jiwu.com/news/1719104.html已有8个回答
问答 关于上海限购令政策 上海楼市
上海限购政策从严? 楼市调控政策不放松,不仅令二三线城市备感即将限购的压力,连上海等已执行限购的一线城市也在继续收紧政策。记者从沪上多家中介机构及房产交易中心获悉,从昨天开始,外地人为规避限购政策在上海买房的,即便补缴一年个人所得税也不得交易过户。业内人士表示,政策继续从紧,将令交易陷入低迷,房价将面临下调。 “从上周开始,各大中介内部就开始疯传,下周起外地人补缴一年个人所得税来购买上海住宅的,一律不准交易过户。”一家大型中介机构市场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浦东、原卢湾、普陀三区的交易中心**先明确叫停外地人购房补缴税单的做法,沪上中介上周末都在赶着把此类成交尽快过户,搭上政策“擦边球”的末班车。 此前上海出台的楼市调控细则中明确规定,在上海无房的非上海户籍人口要在上海购买住宅,必须提供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此限外政策一出,开发商、中介都会帮助此类外地购房者集中补缴一年税单,以此获得购房资格。于是,补缴税单成为规避限外政策的“擦边球”。 另外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此次从严执行外地人购房政策是上海房管、税务、物价三部门协同推进的。据记者了解,补缴的税单从纸质文本来看,与正常缴纳的税单并无不同,交易中心窗口接收之后可以通过税收部门核查,如果税单是否系补缴,会在税单上注明“补”字,并不予办理交易过户。 记者昨天在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看到,交易大厅内并没有张贴关于叫停补缴税单的文件,但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从本周起外地人补缴个税税单的一律不予过户。 “从严执行限制外地人购房政策不仅会令成交量进一步萎缩,更是一个信号,在上海等一线城市限购令等调控政策不仅不会放松,更有进一步收紧之势。”一位中介机构市场分析师认为,一方面受天热淡季影响,一方面限购、限贷等政策步步收紧,三季度市场成交将陷入更深的低迷,同时房价也将面临更大的下探压力。 一位券商分析师则表示,如果全国主要城市都将效仿上海严控外地人购房,叫停打“擦边球”的做法,那将对楼市造成较大影响。有关数据显示,依照目前的销售速度,京、沪、穗、深四大一线城市的商品房库存分别需要16、10、7和12个月才能消化,大大高于4-6个月的正常去库存时间,积压情况严重。一旦一线城市限购从严、二三线城市限购跟进,开发商的降价压力将进一步增加。已有5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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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询问上海房产限购政策 上海楼市
不可以买了,你们的房子太多了已有10个回答
攻略 上海房产限购政策全解析
问答 上海住房限购政策有哪些 政策法规
上海住房限购政策怎么样?上海限购令细则具体如何? 法规总则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税务、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五、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继续加强对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同时,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并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上市节奏。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处置。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八、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九、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着重宣传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已有1个回答
问答 上海限购政策下可以买吗? 上海楼盘
住宅产权限购都不可以买,不限购的都是商住产品。上海置业有任何疑问可以问我,链家地产周铭企已有2个回答
百科 上海目前的限购政策是什么 购房政策
百科 上海限购政策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 购房政策
攻略 上海限购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的
问答 上海商品房限购政策有哪些 政策法规
严格执行上海商品房限购政策,明确操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的政策措施,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6号)的规定,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本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 (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税务、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五、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继续加强对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同时,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并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上市节奏。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处置。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八、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九、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着重宣传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参考链接1:http://www.shfg.gov.cn/fgdoc/kfyjy/201202/t20120228_540162.htm 参考链接2:http://www.shfg.gov.cn/fgdoc/gdgg1/201102/t20110201_431530.html已有1个回答
百科 2023年上海限购政策是否还会继续执行? 购房政策
问答 上海买房需要注意哪些 上海**新限购政策有哪些规定 注意事项
目前上海房地产市场正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外地来沪买房投资和本地居民购买多套现象在一段时间内十分普遍,为此上海政府制定了相关的限购政策来调控房地产供求局面。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租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税务、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五、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继续加强对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同时,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并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上市节奏。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处置。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八、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九、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着重宣传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以上是关于上海限购令细则的详细解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已有1个回答
问答 上海限购政策怎么定义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海楼市
肯定可以购买。上海户口可以购买两套 在说如是外地户口有税单交满一年也可以购买 如果之前购买的房子没有贷款可以做成首套房已有5个回答
百科 上海使用权房限购政策的情况及影响 购房资质
问答 上海的限购政策是怎样的 有哪些条件限制 政策法规
上海的住房限购政策:已有1套住房的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单身、非上海籍购房者,无论是否已有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都被列入住房限购范围。 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非上海户籍人士购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以家庭为名义购房,所谓家庭名义就是购房者必须已婚; 二是该家庭在沪名下无房; 三是能提供2年内在沪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已有1个回答
问答 上海限购政策未来会取消吗?谁有什么建议呢? 其他
政策限购就买不了了,要么买不限购的商住楼,要么到别处买。已有3个回答
攻略 上海购房政策限制外地人,户口限购两套房
攻略 上海人买房子限购政策的影响和未来发展
问答 **新上海买房政策,上海购房政策怎么样? 上海楼市
准确的回答是:
目前上海外地人购房条件,即非本市户籍人士购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
二是该家庭在沪无房;
三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两年内在沪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已有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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