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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预售购房合同可以变更?怎么办理

153****2381 | 2012-11-29 14: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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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2190

    符合下列5种情况之一的,不论该项目是否办理预先登记,均可办理商品住宅合同注销手续及重新订立的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商品住宅购买人变更为原购买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多个购买人共同购买一套商品住宅并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后,其中部分购买人退出购买的;买卖双方同意在同一项目内调整合同标的物的;因商品住宅不符合质量规范要求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申请合同注销登记,且所在项目的商品住宅预售合同注销量(不包含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时间在5月8日前的合同注销)未超过住宅总套数5%的;当事人持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合同注销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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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开发公司不能按照原定日期交付预购房屋;(2)建成后的房屋实际面积与预售房合同确定的面积不相符;(3)建成后房屋建筑的材料与预售合同所列建材不相符。

  • 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后就可以根据自身的付款情况签订购房合同了,银行按揭付款的,交齐**款后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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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的;(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三)当事人一方有合理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的;(四)当事人一方失去房屋所有人或者合法使用人资格的。因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购房据我所知是有两种合同的 一种是预售合同 一种是直接的房屋买卖合同 预售合同的标的是将来出现的房屋,一般开发公司会有一系列的证书,**重要的注意房屋预售许可。这个是政府批的。另外一个是现房交易的合同。 合同标的为已经存在的房屋。购房合同没有硬性的签订时间,但从风险上考虑在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国家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签订了预售合同以后开发商必须帮你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这个相当于一个房屋产权的肯定。在现房买卖的合同情况下,**好明确约定产权变更登记的时间。毕竟合同是一个债权的凭证,而不动产登记才发生物权的变动。即 就算签订了合同,合同成立且生效,只要没有变更房屋登记,在物权上 法律承认的房屋仍然是属于出卖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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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按份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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