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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要交哪些税?满5年就经济适用房怎么缴?

147****8684 | 2013-04-16 14: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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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4792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补交土地出让金:成交价*1%(卖方缴纳)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交易契税:成交价*3-5%(买方缴纳)(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同的税率,普通住宅减半)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证件工本费:80元

    查看全文↓ 2013-04-16 14: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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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5年以上经适房税费缴纳标准:1、营业税:144平米以上,成交价差额的5.5%;144平米以下,免费。2、个税:144平米以上,成交价差额的1%;144平米以下,免费。3、交易服务费:3元/平米4、产籍登记费:80元5、核档费:50元6、土地出让金:成交价的15%7、契税:90平米以下,成交价1%;90平米到144平米,成交价1.5%;144平米以上,成交价3%

  • 具体还要看面积及总价,卖家税费有营业税,个税;买家有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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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权利人向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2)房屋所有权证书;(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家庭户口簿;(4)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5)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书;(6)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双方同意上市转让的书面证明。  2、保障中心对该房屋的上市交易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房屋权利人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核价等手续。  3、房屋权利人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房屋权利人和受让人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上市交易税费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中,所发生的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交易登记费按存量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2007年11月19日以前已经销售并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受让人按照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出售人暂不缴纳所得收益;2007年11月19日后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利人需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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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相当大,经济适用房属于国家保障型住房。国家明文规定产权证未满五年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也不会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建议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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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