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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地的房产权归谁!!!???

156****9887 | 2014-01-27 09:24:17

已有9个回答

  • 157****5482

    租赁地没有产权的,产权还是村里的,所以第一个问题不成立,第二个问题还是要AB协商,A可以以转租的形式租给B一部分土地

    查看全文↓ 2014-01-30 09:03:22
  • 143****6749

    都江堰二手房全城联赵飞为您解答:集体土地,只有使用权,办不了房产证的。
    以上观点仅代表全城联赵飞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查看全文↓ 2014-01-29 15:29:02
  • 142****8784

    不知道您说的租赁房是什么意思?是指小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房子么?使用权的房子只有终生使用权,没有对房子的买卖权和改造权,而产权说明这个房子就是你的,你有买卖权和使用权以及一切权利!

    查看全文↓ 2014-01-29 11:01:27
  • 143****3913

    应该是产权人,因为租赁后租户只有使用权

    查看全文↓ 2014-01-29 09:08:57
  • 149****5876

    一、廉租住房是一种制度,不是一种房屋性质。 廉租住房可以是政府的--直管公房; 廉租住房可以是单位的--单位自管房; 廉租住房也可以是私房。
    二、廉租住房制度实行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原则。 租赁补贴,就是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自己租赁住房,可以是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也可以是私房。由政府按廉租住房的租金和市场租金的差价补贴给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实物配租,就是政府提供实物住房给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中的残、孤、寡等家庭。实物住房来源 1、直管公房的一部分; 2、经济适用住房中的一小部分; 3、政府收购的二手房的一部分; 4、社会捐赠的一部分房屋。
    三、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如果脱贫,就不能再享受廉租住房的保障。

    查看全文↓ 2014-01-28 15:26:28
  • 138****0718

    看完你的资料,感觉A与B的风险太大了,理由:
    (1)由于A建工厂所用之土地系村集体所有,仅签有租赁协议,只有当租赁期较长,价格优惠,且A能永续经营的情况下,建厂之成本才能在以后建筑的耐用年限内慢慢回收.只是如果遇到拆迁或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失效,那么地上的一切建筑物投入将得不到一个很好的补偿.(我一个朋友就是这样的,在温福铁路线上厂房被拆,由于是租赁集体土地,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故拆迁中一度很被动,仅得到了建筑较少的补偿,且土地的补偿还归村集体)
    (2)现在A的产权都成为一个问题,而B是在A的允许下再建房,那她的合法性更是没有保障了。
    所以首先B根本就无法办理产权,更不用谈产权多少年划到A名下的问题。**多就是签定民事合同,双方约定在条件(1)理想的情况下,对B所建厂房使用权划分的问题。双方以抵扣租金方法来签这份协议??我觉得房子能用多少年尚成问题,用这种方式明显风险较大。另年限的界定还要看A与村集体的租赁合同的年限为限。不亦超过租赁期。
    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有所帮助

    查看全文↓ 2014-01-28 12:26:01
  • 134****1004

    产权人,你只是临时使用权,房东要按照租赁合同对你进行违约赔偿。

    查看全文↓ 2014-01-28 09:13:35
  • 132****0344

    应该是可以的主要你户主同意!

    查看全文↓ 2014-01-27 20:15:21
  • 158****8579

    证明亲子关系,小孩子出生证明,把使用权买断,

    查看全文↓ 2014-01-27 09: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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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翻建里父母的旧房,即使是你花的钱,房屋的产权也是归父母所有的,不会因为你翻建了房屋而改变。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就拥有该房的所有权。重建后的老宅在其父母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并没有发生变化,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所以就算你盖上一百层,宅基地使用权并没有发生变化,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仍属于父母所有。所以在旧房翻建之前需要额外注意几点事情,1.翻建是需要获得审批的,如果未经审批就翻建旧房是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极有可能面临罚款或房屋被拆的情况。2.旧房改建有着相应的高度标准,农村房子布局分为垂直分户和水平分户,每层建筑高度必须低于3.3米。3.不是村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不是,则无法新建或翻新房屋。

  • 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2.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3.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4.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折扣。  另外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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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买房的产权归属于哪一方,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一、房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情况 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后,如果一方的父母为其子女购买了房产,并且房产证上只有其子女的名字,则此房产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有财产。 二、房产为夫妻共有的情况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情况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了房产,且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举例来说,就是若男方的父母出钱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有男女双方的名字或者房产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则此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情况 如果房产为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并且该不动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判断房产归谁所有,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认为该不动产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房产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此房产都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依法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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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产权永远是你的。只是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到期只要再交点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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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只有70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