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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多少年

144****4071 | 2017-12-14 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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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7381

    一、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二、关于到期后的处理办法。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查看全文↓ 2017-12-14 14:10:50
  • 132****8923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查看全文↓ 2017-12-14 14:08:57
  • 136****2461

    房屋产权是永久的。
    换句话说,你购买的房屋,房屋的权属是终身属于你的。只要你拥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在这块土地上对应的房屋产权就永久属于你。
    不过,房屋虽然是终身制,但土地使用权并不是终身制的。根据我国土地法相关规定,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经过转让、购买或其他形式,可有获取有时间限制的使用权。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根据国务院**新的政策,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原使用人可以通过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延续土地使用期限。
    按照这个政策,只要能持续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业主使用的房屋就可以一直用下去。当然,这个属于理论上。而实际情况中,如果政府或其它机构再次开发征地时,房屋随土地会一并被征收,征地单位会根据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情况给予房主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征地时业主土地使用期限已满,那么业主将得不到土地使用补偿,只有房屋和其它地上物的补偿了

    查看全文↓ 2017-12-14 1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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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70年的吗,还是公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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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市场上的普通住宅房屋产权一般是70年,若是多层住宅或公寓,则产权期限更长,可达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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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子业主买下,办理完毕房产证,住房产权永远是业主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到期后,业主依据物权法第149条规定,可以申请续期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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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所有权永久属于业主,只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有使用期限,住宅一般70年,商业一般50年。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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