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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楼房产权应该是多少年呢?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呢?

151****5121 | 2019-04-24 00:08:46

已有5个回答

  • 136****4826

    1、涉及到产权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了的处置办法,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相关法规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对住房用地,期限为70年,《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但续期时如何交出让金、交多少,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规定;
    2、对停车位,大多数小区只出售使用权,而不出售所有权,其使用年限一般也是70年。到期后的处置办法开发商就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约定,事实上在目前他们也给不出来,他们所获得的土地开发权也是到期了;
    3、如果二手房只剩十年,并不是说只能住十年,期限届满也是自动续期。

    查看全文↓ 2019-04-24 00:09:28
  • 147****5397

    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说法,商品房产权年限具体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质密切相关的。
    商用的是40年的、商住两用的是50年的、商品房居住是70年的、房子到期后可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和国家续签。

    查看全文↓ 2019-04-24 00:09:22
  • 135****0629

    一、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

    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

    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二、关于到期后的处理办法: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4-24 00:09:17
  • 142****2406

    这么说吧 房子和土地都有他的年限的。这里指非生产用房
    首先说房子的经济耐用年限,钢混结构的房子经济耐用年限事60年,砖混结构的房子经济耐用年限是50年。
    然后就是土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分为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用地的年限没有使用年限的,也就是**高70年。
    出让的土地的话,如果是住宅用地,**高出让年限是70年,商业是40年。
    房子的使用权年限要综合考虑的。因为土地和房子是一体的。
    房子的使用权年限是从房子建成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查看全文↓ 2019-04-24 00:09:11
  • 154****9700

    商品房的产权,是七十年产权。
    商用房,包括商住两用房、商用酒店式公寓用房等,一般是五十年产权,也有四十年和三十年产权的。

    查看全文↓ 2019-04-24 00:09:06

相关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参照《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结合2019年天山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实际,本着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主体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旗自然资源局,旗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实施单位:天山镇人民政府,罕乌拉街道办事处,欧沐沦街道办事处 三、征收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阿鲁科尔沁旗2019年天山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四、签约期限 自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 五、征收补偿方式 征收住宅房屋,有两种补偿方式,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置换。 征收非住宅房屋、附属设施及其它附属物,实行货币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性质的公用巷道、空闲地,实行货币补偿。 村民宅基地的征地费用已包括在各户签订的补偿协议中,不再另行补偿。 六、集体土地的补偿 集体土地的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由自然资源局依据年度规划,履行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进行征用。征用的土地补偿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号)相关规定,上述区域征地补偿执行标准为耕地水浇地70000元/亩,旱地30875元/亩;林地防护林27200元/亩,经济林34400元/亩;集体建设用地中的空闲地、公用巷道70000元/亩。 七、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一)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有证住宅房屋指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为“住宅”的建筑物。 附属房屋指未依法登记,在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建设的结构为土木、砖木、砖混,檐高2.2米以上,跨度4米以上,承重墙体独立,门窗齐全的建筑物。 建筑容积率是指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土地使用权证所标明面积的比率。 1.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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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也就是说由于城市建设、房产开发等原因不得不将现有的房子进行拆迁,而安置给则是给这些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具有产权。安置房一类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所有。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按照《物权法》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是签订了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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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少能开进来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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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子是没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只要具备使用条件,就可以继续使用。二,我们常说的使用年限是指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怎么办,目前国家没有政策出台,不过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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