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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交房怎么处理合适呢?应该怎么做呢?

152****6571 | 2019-09-06 09:43:49

已有4个回答

  • 137****4710

    从房屋质量瑕疵的角度看,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实际销售单位,理应保证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中约定质量要求,这种义务在民法理论上被称为瑕疵担保义务。
    但是对于交付的商品房存在裂缝、渗漏、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因其一般不会导致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除非买受人能够证明并说服审理法官接受“严重影响居住”,买受人不能由此拒绝接收房屋。
    但并不是说开发商交付这样质量瑕疵的房屋就无需承担责任,开发商对于交付质量瑕疵的房屋,应承担维修、更换、重作等违约责任,对于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须向买受人赔偿。

    查看全文↓ 2019-09-06 09:44:17
  • 136****1105

    如果是有中介参与的话,中介的格式合同里应该有逾期交房每天赔偿多少滞纳金。让中介方给对方压力。
    如果没有的话,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没有,具体可以去找律师咨询。
    建议在买家在过户之后留一小部分尾款,用于**后的物业水电天然气等交接。卖家交房的时候再把这笔尾款给他。

    其实你的目的只是尽快拿到房子,让卖家尽快交房,那些起诉啊,赔偿啊,只是为了让卖家尽快交房给他施加压力,并不是真的需要用到。如果卖家态度非常恶劣,可以先去卖家的单位,毕竟这种事情影响不是很好,然后不行的话可以去仲裁委员会,**坏的一种情况才是去法院。

    查看全文↓ 2019-09-06 09:44:13
  • 136****4952

    商品房交房的注意事项
    1、房子是否通过竣工验收,(看竣工验收报告)
    2、房子内部状况是否完好,装修是否完好
    3、拿到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

    不符合交房条件拒绝交付,小问题,可以先交房,后面交给物业,限期完善

    查看全文↓ 2019-09-06 09:44:06
  • 147****1908

    只要卖方交付的房屋符合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一般为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业主不应拒绝收房。业主也不能简单的以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收房,否则视为卖方已经交付。但如果存在下面10种情形,可拒绝收房: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3个月交房的;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查看全文↓ 2019-09-06 09:44:00

相关问题

  • 1、按揭合同的法律属性。商品房的担保贷款,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商品房“按揭”。按揭作为一种融资购楼方式,是英美法系中物的担保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本质与大陆法系中的让与担保制度相同,系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商品房的所有权转移于债权人而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约定的清偿期限内得到清偿的担保形式。我国现行法律中还找不到“按揭”这一概念,但这一概念在近几年的商品房买卖特别是各类报刊楼市信息中已得到广泛的引用。我国目前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按揭主要包括现楼按揭和楼花按揭两种。在现楼按揭中,买受人将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抵押贷款,当其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既可以将该房屋折价、拍卖或变卖,以该房屋的价款优先受偿;也可以事前与出卖人签订回购条款,当买受人不履行债务时,要求出卖人回购。因此,现楼按揭可归属于不动产抵押。而在楼花按揭中,买受人其实是将其享有的根据购房合同取得房屋的期待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担保,属于权利抵押即准抵押的范畴,与将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担保基本相同,一旦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权利抵押就会转变为不动产抵押。因此,我国内地的按揭其法律属性仍为抵押,其内涵与英美法系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按揭及大陆法系中的让与制度不同。事先转让财产的所有权是英美法系中按揭的基本特征,也是该制度与抵押、质押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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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卖家为什么拒绝交房?也许对方真的只是没时间来处理,或者准备住的新房暂时还不能入住等等,只要不是恶意的问题,都应该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如果是有中介参与的话,中介的格式合同里应该有逾期交房每天赔偿多少滞纳金。让中介方给对方压力。如果没有的话,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没有,具体可以去找律师咨询。建议在买家在过户之后留一小部分尾款,用于**后的物业水电天然气等交接。卖家交房的时候再把这笔尾款给他。其实你的目的只是尽快拿到房子,让卖家尽快交房,那些起诉啊,赔偿啊,只是为了让卖家尽快交房给他施加压力,并不是真的需要用到。如果卖家态度非常恶劣,可以先去卖家的单位,毕竟这种事情影响不是很好,然后不行的话可以去仲裁委员会,**坏的一种情况才是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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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况一、婚前一方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婚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这种情况具有很大的争议,按揭贷款是婚前办理,而且也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这样看来房屋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可是,婚后是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房屋也有着另一方的资金投入,这样看来应该属于婚后财产,那实际上是怎样的呢?实际上,这种情况仍应将按揭房屋作为婚前财产处理,银行对特定的购房人即贷款债务人(按揭人)的资信产生信赖,而且该财产权利是由婚前个人缴纳**款而取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权证的取得在婚后,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应按照个人财产的方式处理。情况二、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已经进行产权登记,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银行和债务人之间是建立在对资信状况特殊的信任基础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债务人,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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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救方法:(1)加强房屋的整体刚度,如采用横墙承重方案或增加横墙;增设圈梁;减小房屋的长高比;采用筏式基础、筏片基础、箱形基础等。(2)调整荷载差异。(3)改变建筑体形,简化建筑平面。具有复杂的平面和立面的建筑,即使承载力完全相同,也将引起严重的破坏。(4)采用轻型结构、柔性结构。(5)合理设置沉降缝。沉降缝位置宜设在地基不同土层的交接处,或地基同一土层厚薄不一处;建筑平面的转折处;荷载或高度差异处;建筑结构或基础类型不同处;分期建筑的交界处;局部地下室的边缘;过长房屋的适当部位。(6)对基础进行移轴处理,当偏心荷载较大时,可使基础轴线偏离柱的轴线。(7)施工中正确安排施工顺序和施工进度,如对相邻的建筑,应先施工重、高(即荷载重、高度大)的建筑,后施工轻、低(即荷载轻、高度小)的建筑;对软土地则应放慢施工速度,以便使地基能排水固结,提高承载力。否则,施工速度过快,将造成较大的孔水压力,甚至使地基发生剪切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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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解除合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如果借款人预期还款达到一定的次数,贷款行就有权解除合同。2、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如“停供”,除了需要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罚息、复利以外,还需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3、拍卖变卖房产如果借款人将房产**为抵押担保的,那么在贷款行屡次催缴情况下,仍不还款,银行可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4、开发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开发商是借款人的保证人,那么其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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