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国外有住房保障吗?住房保障体系住房分类? 其他

    法国政府这种对事关百姓民生的住房问题的负责态度令人赞叹。作为发展中国家,也许我们的政府财力和财富积累,不能与法国相比,但法国在住房问题上的思路和策略,却对解决我国当前日益突出的住房难问题,推进我国的住房保障立法,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首先,要学习法国以诉讼来保障公民居住权的立法手段。法国政府赋予住房权可抗辩性,就意味着无房者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住房权,这种极强的可操作性的立法能确保百姓人人有房住。据法新社报道,原先在法国只有受教育权和保护健康权是可抗辩的,可见法国政府对住房问题之重视。与此相反,居住权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我国目前还没有哪一部法律明确赋予公民居住权,更不要说可抗辩居住权。
    其次,要学习法国政府解决百姓住房问题的责任担当。在现代社会,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条件,是政府的基本职责,而住房正是公民基本生存范畴。法国政府敢于表态“无房住上法院告我”,这种勇气和敢于承担的魄力,应该让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感到羞愧。面对迅速高涨、远超百姓承受能力的房价,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然而,房价在一片调控声中“逆势而上”,这与部分地方政府没有切实担起百姓住房的责任,消极执行中央政策有关。2010年深圳市土地出让计划收入239.04亿元,其中将安排6.94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到土地出让金总额的3%,这足以说明地方政府在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的消极态度。
    因此,我们有必要在住房保障立法中明确规定,房价得不到有效控制、百姓无房住,当地政府要担责,特别是一把手要担责,要引咎辞职,甚至要被告上法庭。如此,百姓的住房难问题才有可能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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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住房保障体系

    “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住房公积金、限价房和公共租赁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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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国外有住房保障吗?一般住房保障体系住房分类? 其他

    出台《住房保障法》,从法律的高度规定和保障公民住房的基本权利,这在群众为高房价所苦的今天,具有重要的意义,值得期待。但是,住房保障立法如何切实保障公民的居住权,能否落实到具体的规定和措施当中,却值得思量。在我看来,住房保障立法不妨引入法国的“可抗辩住房权”制度。
    2007年1月17日,为解决法国居民的住房问题,法国政府部长会议通过了“可抗辩居住权”法案,承诺增加住房建设投入,在法国基本实现人人有房住。法案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在住房申请没有收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5类住房困难户——无房户、将被逐出现住房且无法重新安顿者、仅拥有临时住房者、居住在恶劣或危险环境中的人以及与未成年子女同住且住房面积不达标的人,可向主管部门要求解决住房问题,如问题得不到解决,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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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乌鲁木齐将采取多措施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政策

    news4006976
    乌鲁木齐将采取多措施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 资讯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政策

    news4939000
    9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计划指出,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 百科 住房保障 全国百科

    baike8554
    住房保障法是在2008年11月被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的保障司负责起草工作,并在2008年底委托了清华大学法学院与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分别了起草该法的理论版与实践版建议稿。
  • 资讯 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房价

    news3553631
    可圈可点的“成绩单”,见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历史性成就: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到2018年底,帮助约2亿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
  • 资讯 近1.2万套保障住房助力安居龙文!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房价

    news4198204
    近年来,龙文区住建局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安得广”安居工程等,建立了“多主体供应、多层次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来漳就业人员住房得到基本保障。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城镇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
  • 资讯 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网——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政策

    news3573033
    可圈可点的“成绩单”,见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历史性成就: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到2018年底,帮助约2亿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
  • 问答 住房保障保障什么?怎么保障 其他

    住房保障法:保障什么?怎样保障?

    保障基本人群的居住权

    住房保障法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公民普遍享受住房福利,从而达致“住有所居”之境况,实现住房的民生功能。
    此次住房保障法的起草,有专家建议命名为“基本住房保障法”,我深表赞同。住房保障法不是保障所有人的住房需求,而主要是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保障的是基本人群的基本权利——居住权,即住房保障法要保证的是人们的居住需求得到满足,并不以保障人们的购房乃至投资需求为立法目的。
    所以,法律应确立保障性住房制度以建设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为主,并非盯着“产权”不放。

    从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宗旨出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棚户区居民、旧宅区居民、新入职职工、“夹心层”以及农民工群体都应纳入住房保障范畴。
    这其中,农民工群体是比较特殊的保障对象,由于农民工没有城镇户口,在立法时颇受限制。但是,考虑到农民工群体为城市发展建设作出的巨大贡献,以及其在城市长期生活的需求,笔者一直主张应该将农民工群体纳入受保障对象。
    **近,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旨在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对外发布。
    《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须改善。
    根据《指导意见》,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这些规定,赢得了社会各方的赞赏。

    三种不同层次的保障方式

    住房保障法应以发展租赁式保障为主,同时应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制定不同层次的保障方式:

    一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配租福利。
    草拟中的住房保障法规定,为需要租用住房的居民提供廉租房。廉租房的福利性质直接体现在其低廉的租金水平上。廉租房的受众应该包括农民工、城市低收入家庭和新入职人群等。这些群体有住房需求,但由于住房支付能力较低,无法购买产权房屋,因此,向这类人群提供廉租房,以维护其居住权。

    二是,为有一定购买力的居民提供配售福利。中低收入居民,有一定的资本积累,但是仍远远不足以支付商品房高额费用。对于这类人群,住房保障法为其提供经济适用房的住房福利。作为住房保障的一部分,经济适用房兼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草拟中的住房保障法规定,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实行按份共有,就是指购房人与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
    共有产权模式减轻购房者购房和政府集资建房的双重压力,这种制度安排更为深远的影响是给予了中低收入者一个直接进入房屋产权购买门槛的机会,只要经过一定时间的积累,**终有可能获得住房所有权。
    同时,共有产权模式通过限制购房者的产权比例,起到压缩利益空间、抑制投机的功能,从而确保经济适用房保障到位。

    三是,为低收入人群追加的住房租赁补贴福利。草拟中的住房保障法为了防止廉租房等福利租房的租金给低收入人群造成过大压力,规定这类人群在享受住房保障的同时,如果租金仍然超出其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的,超出部分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一般认为,廉租房租户实际房租支出占平均收入的比重不能超过10%。

    除了以上三种主要的保障方式外,住房保障法还将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保障性住房财税优惠制度加以规定,以促进住房保障制度的顺利构建。

    楼市如何破局,房价能否软着陆,关系着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在楼市调控中,我们应坚持调控与疏导并重,在打击投机的同时,分流住房需求,惟有如此,方能真正迎来房价的拐点。
    否则,无论如何调控,普通老百姓是无力承担受如此高额房价的。因此,在现阶段,构建实施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重视住房的民生性质,应该是各级人民政府考量和筹谋的重要课题。
    各级政府应该统筹各类社会资源,协力推进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而一部良善的住房保障法的早日出台,正是亿万百姓的殷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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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房价

    news4832983
    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多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从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允许更多类型的土地、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降低住房租赁企业税负等方面发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 问答 住房保障 政策法规

    《住房保障法》是在2008年11月被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的保障司负责起草工作,并在2008年底委托了清华大学法学院与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分别了起草该法的理论版与实践版建议稿。
    目前为止,住房保障法仍在草拟,住房保障立法是为了改变目前住房供应单 ,依靠市场的局面,在商品住房市场之外,开辟出专门领域去保障一些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改变那些不管有钱没钱都去市场获取住房的局面。
    结合法律的规定,政府在土地规划,财税政策方面向保障性住房倾斜,使一些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供给从商品房市场中分流出来。
    住房保障的目标不是为了保障人人能“居者有其屋”,而是去保障“住有所居”的实现,这是住房保障法的主要功能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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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城市住房制度有哪些? 如何深化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 其他


    1.必须坚持我国住房供应体系。我国住房供给体系,即高收入者,购买商品房;中低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低收入者国家供应廉租房。这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是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





    2.完善住房社会保障方式或模式。





    3.改革住房建设制度。


    以经济适用房为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在一定情况下还是有效的与必要的,如在住房短缺时期,可以有效地增加住房供应数量;或者在一定情况下实行定向供应,解决特定人群的住房问题。





    4.应当建立住房社会保障领导机构,把住房公积金、住房合作社、定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等住房社会保障事宜统管起来,同时要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合作住房的建设规划、用地划拨,建设规模、住房布局以及
    住房价格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改变由开发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方式,建立社会保障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专门建设机构。社会保障住房建设机构不是开发企业,而是事业单位,即不以营利为目的。这种机构完全可以借鉴外国或我国香港的模式。这样就可以克服由开发商开发建设社会保障住房时形成的各种弊端。





    6.加强对社会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给对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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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织就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网——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知识

    news3553738
    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到2018年底,帮助约2亿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
  • 问答 城市住房制度是怎样的? 我国目前的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其他

    备受关注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新机制正式启动。
    根据该管理办法,各地方人民政府都将建立起适合当地实际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制度。相对于1999年出台的廉租房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哪些人适合此政策,如何进行配租? ■新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限制廉租住房的人均面积 据了解,建立廉租房制度是为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凡是符合市、县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都可以申请。
    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水平应当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
    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 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核减(给予租金减免)为辅。
    廉租房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还包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社会捐赠的资金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廉租房实物配租以特殊困难家庭为主 廉租房来源主要有: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腾空的公有住房;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应当以收购现有旧住房为主,限制集中兴建廉租住房。 实物配租应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办法指出,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要以收购的现有旧住房为主,限制集中新建。而实物配租的廉租房也应当照顾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政府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对地方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购买旧住房作为廉租房,以及实物配租的廉租房租金收入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配租廉租住房要公示15天 申请廉租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书面申请。 按照规定,**低收入家庭可以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要在15日内完成审核。
    凡是符合条件的都要公示15天,经登记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才能享受廉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发放补贴和配租廉租房的结果都将予以公布。
    经登记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对于申请租金核减的家庭,由产权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租金减免;对于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轮候顺序,对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并将发放的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予以公布。
    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轮候。 ■廉租房新政策如何实行廉租房配租 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可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可以根据居住需要选择承租适当的住房,在与出租人达成初步租赁意向后,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出租人,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可配租廉租房的家庭,应当与廉租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廉租房新政策廉租房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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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知识

    news3537075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住房保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 资讯 中央报告: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知识

    news4073707
    中央报告: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 资讯 上海正建立完善“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 房价

    news2901645
    截至今年10月底,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累计筹措房源超过15万套,其中已供应房源11.5万套,受益人群超过20万,剩余房源预计“十三五”期间全部供应完毕。
  • 资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 知识

    news4883512
    北京7月24日电(记者王优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23日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须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 资讯 住房保障:临沂保障住房申请条件 知识

    news4468105
    住房保障:临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