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新农村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改房

    新农村在改造的时候遇到不同的情况,最终的补偿标准也是有一些差异的,具体如下:
    ①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村子或者是村民小组建制已经撤销,或者说建制没有撤销,但是并不具备异地建房条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的时候,户主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或者也可以选择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进行调换。
    ②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村子或者是村民小组建制没有撤销,同时也具备异地建房条件的话,那么此时户主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申请宅基地,然后去重新建造住房,同时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在补偿的过程当中,如果涉及到货币补偿金的话,那么通常会包含房屋补偿费,也被称之为房屋重置费,除此之外还会有周转补偿费以及奖励性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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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攻略 新农村改造补偿标准:问题与未来

    housetip20005
    新农村改造补偿标准的不确定性一直是困扰村民的问题,但为了规范补偿标准,相关部门已采取措施,未来也将加强监管和检查。本文阐述了新农村改造补偿标准的问题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了保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建议。
  • 百科 新农村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购房政策

    baike13004
    新农村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被征收土地的村子或者是村民小组建制已经撤销,或者说建制没有撤销,但是并不具备异地建房条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的时候,户主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
  • 百科 新农村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改

    baike15720
    被征地的村民小组建制,如果已经撤销或者是建制,虽然没有撤销,但又不具备异地建造房屋条件的话,那么被拆迁的时候可以选择货币补偿,除了货币补偿以外,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方都进行调。在计算的时候可以使用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去加上同区新建多层商品住宅房每平米的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然后再去加上价格的补贴,用最后的这个数值,直接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即可。
  • 百科 新农村改造补偿标准的调整与落实 购房政策

    baike39401
    随着新农村改造的推进,拆迁和补偿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需要对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和优化,并加强落实。需要加强评估、增加选择权、制定明确奖励性补偿标准,同时关注农民生计问题,并建立监督机制。
  • 问答 新农村住房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政策法规

    过去的农村起房子到今天已经有很多房屋都破旧不堪了,一些普通老百姓又没有资金进行翻新,今年政府将对类似房屋户主可以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这样危房改造,村民可以得到政府补贴5000-30000元,主要对象是农村贫困户、残疾户、建档卡贫困户、低保户,如果符合条件的村民都可以去申请福利补贴,别错过了。
    对于村民进城买房,国家一直促进与鼓励村民,谁进城买房还给予相应的买房补贴,自动退出土地的农民朋友,如果宅基地和耕地归还集体所有,那国家将给予补偿费用为3-5万元左右。
    对于农村的空心房或者闲置房屋也统一要整治,今年对乡村空心房和闲置房屋整治,对于一些两年以上没有人居住或者放废多年房屋要进行拆除,对于这样的房屋是不能给予补偿补贴,如果是符合补贴的空心房被拆除后可以领取5-20万左右,主要是看地区和地带来定补偿价格。
    比如是农户自愿利用闲置宅基地参与新农村旅游建设改造项目的,那每一户都得到应有的补偿,**高可以领取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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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新农村自建房什么时候实行?新农村自建房改造政策有哪些变化? 其他

    建房补贴面向人群
    1.贫困户

    农村总有一群家庭生活条件比较困难的群体,这些人享受着国家的贫困补贴资金。比如收入低于当地**低的贫困水平线的低保户,还有那些无儿无女没有经济来源的五保户。这些人建房都可以拿到补贴。

    2.征地拆房农户

    如果是因为建设高铁、公共设施等有关服务导致农村的房屋需要拆房和征地的情况下,那么这些人响应国家的号召迁到其他的地方。这些人盖房子自然会给予相关的补贴资金。

    3.新农村统一建房规划

    现在各地的农村都已经启动了新农村的改建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新农村建房将会有国家统一补贴。自行盖房补贴18万,村集体统一建房补贴10万。

    4.危房改造

    一般来说只要涉及到过去的土房破旧情况的,那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改造资金。另外各地区对危房的标准评判不同,所获得的补贴金不同。

    5.残障贫困户

    对于那些有残疾证的人群,只要是重度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国家都会优先审批补贴。

    当然国家对各类人群的补贴标准也有不同的划分,一般危房分为一、二、三三个等级,一般五保户一级补贴2万,二级补贴5000元,三级补贴3000。而低保户一级补贴2万元,二级补贴3000元,三级补贴2000元。困难户一般一级补贴1万元,二级补贴3000元,三级补贴2000元。普通农户一级补贴5000元,二级补贴3000元,三级补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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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新农村改造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

    农村没有出房产证的房统称为小产权房、集体房。只有使用权,有的地方补钱给政府是可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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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农村新农村建设是哪样补偿 房产纠纷

    首先你的在当地有户口并且属于规划的搬迁户哪一类或者是集中地哪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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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离婚后新农村改造房怎么分 婚姻房产

    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离婚律师即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国家对农村房屋至今未建立起登记制度;城市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城市居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国家并建立了房地产权行政登记机关对之进行登记。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可以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离婚案件中对各方应得的房产份额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是先对其他财产先行分割,对于房产的分割,让有关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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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新农村改造的房是小产权吗 小产权房

    现在对小产权房的普遍定义是,
    1、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2,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第一种小产权还好,第二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的。等于你花钱在租房。千万不要买。第一种必须很低价格才考虑。
    3、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2012年2月,国土部发言人表示将于2012年试点清理小产权房;3月份,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对清理原则进行了解释。农村住宅地建房应该属于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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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新农村改造的房子能不能买卖 房屋交易

    这种小产权房国土资源部正在严查,不是本村的人购买,是不允许的要清理,而且根据规定,买了新农村建设的小产权房,自家的宅基地必须退耕,小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不能按揭,不能买卖,没有产权,这种房子买来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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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请问**新农村房屋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 其他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等情况给与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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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新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是什么啊? 政策法规

    按照国家整体计划,农村土地确权将在今年年底结束。等确权结束后将全国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区别,统一为城乡居民户口。
    土地确权包含农村承包土地的确权以及宅基地的确权。

    承包土地的确权是在第二期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确权登记。它不是对土地进行重新分配。所以,在对原有承包地进行确权时如果有承包协议的依据承包协议进行登记确权,承包协议不全或者丢失的补全承包协议后进行登记确权。
    在确权时都要对承包土地的面积进行重新测绘,确权面积统一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进行登记。

    宅基地只有村集体经济成员才有资格使用,非本村集体成员除通过继承或者赠与方式获得农村房屋可以使用农村宅基地外,其他人员不可使用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规定使用。有多余的宅基地的不予确权。每个省市都有宅基地面积规定。宅基地面积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在对宅基地确权时,按照房屋建造的不同时期用不同方法确权。

    宅基地上房屋倒塌两年以上没有建房子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不予确权。
    如果一户人家宅基地面积超标,但是这户人家里面有可以符合分户条件的人却没有分户,只要宅基地面积没有超过两户人家宅基地面积之和的,可以给予确权。
    户口迁入城市的人只要农村房子产权没变,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可以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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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新农村改造的房是小产权吗?新农村建设的房有什么区别吗? 其他

    是的,现在对小产权房的普遍定义如下:

    1、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2、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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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新农村土地政策是怎样的 政策法规

    农村“三块地”改革有了新的进展。日前中央决定,把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扩大到现有33个试点地区,宅基地制度改革仍维持在原15个试点地区。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消息称,9月21日,为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阶段性进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三项试点任务的部署要求,国土部在北京组织召开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任务部署会议。
    此前一个地区只能申请一项改革试点
      2005年初,根据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授权,国土部在全国选取33个县(区)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等三项改革试点。试点任务到2017年底完成。
      这也被俗称为农村“三块地”改革。
      然而,在本次中央扩大试点地区之前,上述33个地区并非全部实施三项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而是一个地区申请一项改革试点,其中,15个县(区)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5个地区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3个地区进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
      如湖北省宜城市,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承担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在湖北省率先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
    承担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的还有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天津市蓟县等。
      而山西省泽州县被确定为山西省唯一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承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任务。
      之所以征地制度试点的地区较少,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主要是因为地方的积极性不高。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依靠土地财政收入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缩小征地范围”与中国快速的城市化进程是相违背的,而且“缩小征地范围”也意味着地方政府直接获得的土地出让金将减少。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曾介绍称,此番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改革试点要求坚持小范围试点,依法改革,封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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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请问**新农村房屋拆迁政策有什么规定? 其他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具体情况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拆迁的赔偿标准依据当地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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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新农村建设土地政策是什么啊? 政策法规

    农村耕地与建设用地征用与交易

    2.1 《宪法》精神

    按照新修订的《宪法》,我国的征地制度包括征用和征收。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或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并给予合理补偿。征用是在紧急情况下,国家强制性使用农民集体土地,并给予适当补偿。征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土地使用条件并退还原土地所有者。无论是征收还是征用农民集体土地,都应当严格用于不以盈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服务、效益为社会共享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大经济发展项目。

    2.2 我国目前村镇建设用地状况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专家徐雪林日前指出,目前我国村镇建设用地总量是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4.6倍,且用地布局散乱、分散无序,粗放利用现象严重。

    徐雪林说,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高达16.4万平方公里,接近于河南省的总面积,人均用地185平方米,远远超过国家标准。因此,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镇村庄发展规划,对农村利用不充分的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对进一步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意义重大。

    2.3 建立集体土地征购制度

    非公益性项目用地不能启动国家征地权,对于那些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建设规划的经营性项目用地,就有必要建立征购制度。所谓征购,就是土地征购主体受权,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给农民补偿,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

    征购的范围,主要是农村规划范围内的非公益性项目用地。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结合撤乡设镇、撤销乡村建制和“农转非”工作,将该地区的土地全部征购。如果该地区的全部土地由于征收、征购变为国有,或可称之为土地的“国有化”。这种“国有化”应完全是农民自愿的,不能带有任何强制性。撤销乡村建制的地方,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成立集体资产的管理机构,例如改组为农工商集团,负责集体资产的经营,包括土地收益的管理和分配。原有的村委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则可以改组为街道办事处。

    征购的主体应为城市政府,具体可由当地土地储备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实施。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征购农村集体土地需要巨量的资金,资金来源可以通过投融资体制创新来解决。除了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外,可以考虑发行土地债券和信托基金。应允许农民购买债券和信托基金来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2.4 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一级市场

    公益性项目用地国家可以采用征收手段,非公益性用地可以采用征购方式,那么还有一些非公益性的项目用地,如商业、旅游、娱乐、金融等经营性用地,农民集体不愿被征购怎么办呢?因此就有必要建立一个农村集体土地一级市场。实际上,小城镇一直存在着农村集体土地私下出让、出租的现象,这种非法的、地下的市场可称之为黑色、灰色或隐形的农村土地市场。

    现行的土地市场模式是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一级市场。农村集体土地没有一级市场,农民集体不能将自己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用地单位。项目用地只能先由国家征收为国有,再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给用地单位。这种征收+国有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体制,给一些不法分子寻租创造了可乘之机。

    因此,必须打破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体制,建立与国有土地一级市场相对应的集体土地一级市场,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一级市场”。在市场中的土地权利主体不仅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农民集体。所谓“城乡统一”,就是要消除城乡壁垒,城镇和农村的经营性用地,一律进入土地市场公开交易。“统一的市场”,主要是指交易政策法规一致、交易程序一致、交易信息互通,而不是说只有一个有形市场。相反,小城镇建设中涉及的农村集体土地由于地域广阔、区域分散、位置不动、区域经济的差异,交易地块小等特性,适宜建立区域分市场。目前各大城市都设有“土地交易市场”,主要从事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机,在城市的远郊区县设立土地交易分市场,作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要平台。

    农民集体和农户除了可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非农建设用地范围内,按照城镇建设规划规定的用途,通过土地交易市场出让土地使用权之外,还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合作开发,也可以由农民自行开发经营。

    2.5产权确认的问题

    无论是征地制度改革,还是产权交易制度改革、建立集体土地市场,其前提条件首先是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明确集体土地产权代表。为此,需核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确集体土地所有者代表、土地使用者,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权益;二是量化土地资产,将土地资产量化到每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真正体现农民个人的土地产权份额;三是明确农民住房的私有产权,颁发房屋产权证,显化农民对自己宅基地及住宅的财产处置权利和收益分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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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新农村改造的房是小产权吗?能买吗? 其他

    小产权理论上是不可以买卖的,甚至有的人正是因为价格便宜才选购小产权。但是小产权房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购房者购买了,会对之后的居住有很大影响。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有哪些呢?
    1、不能贷款 不能过户由于土地性质的原因,小产权只有居住功能,就连购房贷款都不能办理。如果购房者买了小产权房子,不仅不能向银行贷款,还不可以抵押,不可以按揭,也不可以到房管局去过户,理论上不可以买卖,如果要私下买卖,也只有一纸合同或者协议而已,没有房产证。
    2、易出问题 维权难如果购房者选购了小产权房,并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遇到政府整顿小产权房,那么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3、物业和其它权益得不到保障一般而言,小产权的小区管理可能跟不上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因此物业服务得不到保障。除此之外,购房者在购得小产权房后,一旦遇到政府征地拆迁,无法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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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新农村改造的房是小产权吗?小产权房和新农村建设的房有什么区别吗?.. 其他

    一、两者土地性质不同

    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而新民居是省里直接给当地村批的项目,所占地还是属于当地村,开发商只是属于代建的性质。

    二、付款方式不同

    新民居由于土地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不能办理贷款的。

    小产权房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户口问题不同

    新民居的房子购买后是不能落户的,大产权的房子是可以落户的.如果新民居能落户口的话,也会注明不能享受当地村民的同等待遇,因为如果若干年后要拆迁了,当地村民是有地的补偿款的,如果你的户口落到了村里,等于是去分地了。

    小产权房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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