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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3-03-28 14:46:31   3304次浏览
导读: 《办法》规定海口市符合条件的住户和外籍人才可享受经济适用房。符合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和28周岁以上单身居民,可以本人名义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保障性商品住房的分配“每户限购一套”。在本市城镇经营的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本市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海口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是什么?
海口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办法》规定海口市符合条件的住户和外籍人才可享受经济适用房。
符合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和28周岁以上单身居民,可以本人名义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保障性商品住房的分配“每户限购一套”。
(一)在本市城镇经营的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本市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1.2020年4月28日前在本市办理户籍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区城市无住房、购房记录或在本区城镇拥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该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2、2020年4月28日后取得本市户籍,且家庭成员在本市缴纳个税或社会保险满36个月(含)以上,实际在本市居住540天以上(含)及其成员家庭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住房。人均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
3.未在本市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缴纳个税或社保满60个月(含)且实际在本市居住90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市缴纳个税或社保没有在本省城镇居住或购买的记录。
(二)在本市城镇工作的特色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本市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1.取得本市户口,本人在本市缴纳个税或社保满24个月(含)以上,实际在本市居住360天以上(含),家庭成员无在本省城镇有住房或购房记录,或在本省城镇拥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城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本省。城市。
2.未在本市居住地接收,在本市缴纳个税或社会保险满36个月(含)以上,在本市居住540天以上(含)的各类引进人才)),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住房,无购房记录。
3.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员工整体省外迁入海南,在本市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2个月(含),在本市居住满180天(含) ),以及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或在本省城镇拥有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这座城市的城里人。
以上就是海口市安居房申请条件的主要内容了,相信大家对这些内容都有所了解了,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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